馬文中學有一項嚴格的規定,要求每名中一生必須報名至少兩項課外活動,培養自己的額外興趣,其中必須是藝術音樂類、體育類、社會服務/紀律部隊類別中三項選兩項,我十分無奈地面對現實,決定報名聖約翰救傷隊和西樂樂器班,到了報名當天,MrLee 叫我、我的同學陳晉丶莫洛行報名他所負責的攝影及攝錄學會,他表示會教授我們攝影技巧,但其實這個學會並非重點學會,其實不需要強制性報名,不過最後我決定報下這個學會,但想不到此學會為我提供一些特別待遇,讓我避開一些不想面對的事情。(下回分解)
但我後期知道為什麼當天MrLee呼籲我們加入他的學會是因為他的學會人數不足,又沒有低年級學生接受加入,面臨解散風險,因此邀請我們三人加入,避免解散。
西樂樂器班方面,在九月底的選拔會中,我首選填下敲擊班,次選為色士風班,誰不知出現古怪的一幕!
負責老師為馬文中學的何副校長,當時他叫我伸出並拉直手臂,然後大聲呼氣,完成後她表示:「同學,你叫什麼名字?」我回答:「羅小明」她說:「羅同學,長號吧,你的身形很適合此樂器!」我心想「你沒事嗎?居然叫我去吹奏管樂,還要是有一定重量的樂器。」同時她立刻遞上通告,叫我交樂器班費用和出席樂器班,便離開我的視線範圍,我也立刻回家做功課。
已到了學校運動會報名的時候,又來了一項強制環節,他們要求所有中一生必須報名並參加至少兩項個人項目,我即使因病在學年初遞上醫生紙,表示無法進行劇烈運動,也要強制我參與這項盛事,我無奈地只能報名跳遠和擲鉛球,即使我有工作人員的資格,也要出席比賽,缺席會當曠課,因此我也要到比賽場上比賽,不過結果與預期一樣,因一些違規被DQ!
但我到現在都不明白,為什麼要強制學生報名和比賽?實在想不到有什麼解釋原因。52Please respect copyright.PENANAKrME9vY4P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