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是我在第一份工作,擔任見習律師時的其中一個同事。
「我有一台車PS620。這個車牌是我男友送給我的。我叫Peggy So 所以就PS, 我又在6月20日生日,所以用號碼620。」她直腸直肚,甚麼都說。每天都打扮得花枝招展,腳踩4吋高跟鞋,走過的時候一股濃烈的香水味撲鼻而來,左手揹一個香奈兒,右手拿一杯Cova, 說起話像機關槍,完全是香港職場的標準「八婆」造型。
最初覺得她的造型還只是造型,不代表她的處事和人品,但幾個月後我開始覺得她真是一票不折不扣的「八婆」。
身為職場菜鳥的我,甚麼都得從零開始。師兄師姐們都教我,要多問多學,勤力一點,不怕「蝕底」。但剛進出校門的我,未曉得甚麼辦公室政治,和職場上的明爭暗鬥,以為職場還是跟學校安全,努力做事就行了。只不過,這個觀念終須改變。
Peggy姐一天給了我一個資料搜集任務。我做好的文件共4頁紙,我核對以後,放在她的桌面。那天是星期五,她說:「我要跟我男友落LKF. 我帶走回家看,我改好後交給老闆,老闆會告訴你有甚麼改。」
週一我回到公司,桌面上有3頁紙。「喂,你沒有給我Page 2」 老闆在上面用紅筆圈了一個大字。
我拿著文件到她的位置,對她說上星期五我給她時是有四頁紙的。我也肯定有Page 2.
「哈,我冇見過。」Peggy 說道。
「那我現在print給你?」
剛剛老闆路過,Peggy姐就用超高音頻大聲道:「喂,我over the weekend 已同你講少了一頁,你連Sorry都沒有講,現在才print給我會否太遲呀?」
我這一刻愣住了。明明是她弄不見我的第2頁還想逼我吃這只死貓。
老闆走過來,叫我下次做事小心點。老闆走了後,我大聲回應:「我肯定上星期五給了你的。」
Peggy 姐說:「你去做你的事吧。」接著便回到她的電腦前。
我回到我的位子,立馬收到一個Peggy姐給我的email, 內容是指我有錯不認,還想推卸責任,完全不是一個未來律師應有的品格。她還要副本抄送公司其他律師,這可夠賤的。
不久是聖誕派對,剛巧大秘書放假,老闆派了我這個菜鳥去買公司派對的到會食物,並提議我到M公司買,因為公司之前都有跟M公司訂購食物,並著我要訂購心太軟。我照著老闆的意思訂購,但M公司說他們今年沒供應心太軟,我也告知了老闆這事。老闆說不要緊,照訂購M公司的其他食物。派對那天,食物送到了。同事們都在打開紙盒,有pizza, 意粉、雞翼,還有芝士蛋糕、brownies 等等。同事們都興奮吃著,突然Peggy姐大叫:「說好的心太軟呢?我跟大秘書說要心太軟。誰訂餐的?」
「我!」我說道。
「哈,又寄少了一頁order form了吧,漏了我的心太軟。」
「不!M家說他們今年沒供應。」
Peggy姐翻著眼,一副不屑的態度:「那我就不知了。」
派對完後,我收到Peggy姐的一封電郵,說我訂餐錯誤弄得沒有心太軟,還出了句「She just spoilt our firm’s Xmas party」,後面加了一句「這位新人已不是第一次出錯了」
這封電郵副本抄送了老闆。
我回覆了一句,說M公司說他們今年沒供應心太軟。老闆沒有任何回應,可能覺得這事微不足道。
我一直為這事很不開心,將這事告訴我大姊。她勸我以後做事小心謹慎,不要跟這些小人正面交鋒,這些小人就是恃著自己是老闆寵臣,在公司橫行,如果真是我錯,那就承認錯誤並改善,不是我錯的,不跟這小人正面對質,表面是承認自己錯了,在回到位子以後再拿出證據。她更奉勸我,做事要小心,凡事要black and white 留下證據,才不至於給人「裝彈弓」(戲弄)。要記住,軟刀子才是最強的武器。
我問大姊,那我這樣不跟她正面交鋒,不是吃虧嗎?而且小人就得當道?
「你走著瞧!這些小人,上得山多終遇虎,他們終究會自食其果的。」
放完假期回來,老闆又給了我一個新任務,跟上次的資料搜集類似,又是要我給Peggy過目再由Peggy給他。我做好之後,特意檢查一次有沒有錯字,又掃描了一個副本在公司的電腦系統內,才交給Peggy.
第二天回來,Peggy不玩那「消失的一頁」了,她在文件上圈了幾圈:「喂,這字串錯了,你就這樣交給老闆嗎?」
「哦,是嗎?對不起,我再看看。謝謝。」我記得大姊叫我不要跟她正面交鋒。
但之後我寫了一個電郵給老闆和她,並附上了3個文件檔,第一個是我昨天交給Peggy的檔案,第二個是Peggy改給我的,第三個是我跟Peggy意思改的。發了這個電郵,我再將所有文檔印出來交給老闆。
老闆回覆了:「Peggy,你作的某些改動並沒必要,原本的檔案這兩段已沒錯,你就不用說要改。」
雖然如此,Peggy也是發了個私人電郵給我,說我寫這電郵給老闆多管閒事。但這不甚麼大不了,老闆終究知道Peggy是個怎樣的人。
兩年後,我正式成為執業律師。我找到一家英資律師行的工作後離開了這家公司。
我離開公司後一直有跟舊老闆聯絡,最近他告訴我,Peggy到了置地廣場某跨國律師行工作。
那天在置地廣場見到Peggy ,她走上前向我打招呼:「這麼巧,上庭嗎?現在在哪上班?」
我告訴她我還在那家英資律師行上班。快5年了。
「您就好啦,我要轉工了。」
回家後我將撞見Peggy這事告訴幾個法律系同學。其中一個同學說他知道Peggy 在新公司因為又重施故技,想欺負下屬,但那下屬可不是好惹的,爸爸是公司的大客,結果Peggy就給新公司「叮走」了。我跟大姊說Peggy的遭遇時,她說:「知道了吧,對付這些小人不用直接打擊,真的是上得山多終遇虎。」
看來職場小人還是有報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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