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个寂静无声的城市,车子鸣笛时不会呜啦呜啦叫唤,只会不断闪烁车灯,工地施工时电钻在高频转动,却没有一点声音,礼花在夜空绽放时仅仅是美丽夺目,而这里的人交流都会用手语,争吵用手语,谈判用手语,拉家常用手语,哄孩子入睡用手语,谈情说爱也用手语。这个城市认为可以听到的语言所表达的含义太模糊,所以他们从不张口说话。
有一天,寂静无声城来了一个人,他穿着长长的风衣,领子高高立起遮住脸颊,帽子与高领围成的城墙后,一只白色尖嘴从中露出,那是鸟嘴面具最前面的长喙,长筒靴裹住他的脚,没人看清这张脸,没人知道这身衣装后面的身体是强壮还是残破,这个陌生人伸出插在衣兜里的手,他的手上套着黑皮子的手套,手里拿着一个纯银的怀表。
【还有23小时,这个城市将会陷入战争的火海】
他高声说到,那架势简直是旁若无人。
不巧的是,当时他身边的人都在忙自己的事情,一个人在过马路,红灯闪烁,大卡车无声停下,少女坐在画师前的小板凳上,画师正用小拇指在纸页上慢慢擦动,一条狗小步走过,它的脖子上拴着狗链,狗链的另一头是只苍老的手。
似乎没有人听到这句话。
那个打扮奇特的人似乎也不在乎有没有人听到,好像只要说了这句话便是完成了任务,他单手合上怀表重新插回衣服兜里,一步步走进人群中。
哥伦布今年十岁,他度过了人生的第一个十年,在这十年里,他有双亲照料的年月不足十分之一,被命运相符的小孩们欺负的时间倒是有增无减,他所挂名的孤儿院由政府委托给私人管理,里面鱼龙混杂, 堪称平均年龄最小的社会,据管理员说,曾经有一个叫达芬奇的男孩为了画鸡蛋,独自一人跑到食物储藏室,那里有一只吃人脑的蜥蜴,小孩子是不能一个人去的,结果那天管理员找到达芬奇时,他正坐在罐头和荞麦袋子之间啃着蜥蜴没有鳞片覆盖的眼睛,素描纸撒了一地,上面画着一个个形状完美的正圆。
从此大家都叫达芬奇怪物,但哥伦布对比还挺理解,首先毕竟这里的孩子一年也吃不上一次肉。
其次则因为他后来和怪物达芬奇成了好朋友,他了不想说自己好朋友的坏话。
达芬奇喜欢待在自己的工作室,在那里他总会制作出一些稀奇古怪的东西,有时候是一只不断低头饮水的小鸟,有时候是一个被蛇缠绕的盾牌,有时候是模仿铁处女的迷你处刑机,他虽然被叫做怪物,但也同时是个天才,当孤儿院的孩子为挣到一划口粮线所做苦工时,达芬奇的手工品就已经被院长拿去卖钱了,为了奖励这个摇钱树,院长把一个采光不利的工具间改装成了工作室,供达芬奇制作出更多能卖钱的东西。
相比之下,哥伦布则更喜欢冒险,只要一有空闲,他就会尽可能地跑出去玩,探索完所去过的地方,便扩大自己的地盘,有时候,哥伦布甚至觉得自己生来就是为了探索,直到有一天他跑到了城市边缘,那里被一道长长的电网阻隔,没有空隙,没有断裂,高高耸立着,这道巨大的屏障将外面的世界隔绝,见此哥伦布转身跑了回去,跑回到城市内部,跑回到孤儿院,跑回到自己的房间,趴到自己的床上无声痛哭。
这样不同的两个人之所以能成为朋友是源于一个契机:他俩发现彼此都能够说话。
寂静无声城,正如前面所言,是靠手语交流的城市,安静地仿佛一个深海里的气泡,因而没有人会说话,也没有人想说话,从城市出现开始,到城市毁灭为止,这一点就像市中心的那棵古树一样,根深蒂固不可撼动,所以凡是想违背这条规则的人,都会被视为异端,施以火刑,从前有一个男孩名叫布鲁诺,他来自占星世家,结果因为有一日爷爷当着客人的面考他,他开口说出了答案,便被那个客人告密,他本人被送上了沙丘刑场,他的家人也未能幸免。
所以发现彼此秘密的两人便结成了不出卖同盟,但小孩心性单纯,加上这两人都属于独来独往类型,所以久而久之,盟友变成了朋友。
这一天清晨,哥伦布早早就起了床,他们房间的门在晚上熄灯后会被从外面反锁,但是哥伦布跑出去次数多了,就不再选择危险的跳窗户方案,而是用自制的开锁工具从里面打开了锁,自己跑出去,管理员已经见怪不怪,也不关他的禁闭了,哥伦布沿着震旦区的长安街奔跑,街道两边的灯笼还没有熄,在透蓝的晨色中闪着细微的橘红色,在风中轻轻摇曳,一个穿唐装的人跌跌撞撞与他擦肩而过,嘴里无声地咕哝着醉话,伸展的手臂差点拍到哥伦布脸上,哥伦布连连避让。长安街寂静无声,也许那些挂在房檐下的鸟笼里的鸟已经醒在练嗓,但哥伦布只能看见它们张大的嘴巴,听不见声音。
震旦区紧挨着孤儿院所在的区,它非常大,长安街则是它的主街,待哥伦布腿脚轻便饥肠辘辘地跑出震旦区时,太阳已经从身后升起,霞光落在街面,飞檐的阴影投落街上,在街道左侧形成一溜三角形影子,哥伦布跳房子般跨过,脚步尽量落在有光的地方。
他跑过作为震旦区和大和区界限的鸟居,鸟居的影子因阳光照耀而向前长长延伸,几乎覆盖整条道路,哥伦布很喜欢这两个区,这里的人都长着黑头发黑眼睛,像夜色和墨水那样黑,很好确认,不会像新区那样五颜六色。
但哥伦布不会在这里停留,他要去的地方还要跑上一阵。
他只穿过大和区的一小部分便跨越到下一个街区,从区界限开始坡度一路上增,显得区里房子高矮不一,层次分明。道中央的电车无声开过,哥伦布飞快地瞅了一眼,便加快脚力跟上几步,一跃抓住电车外的把手。
电车里的售票员瞧见了,伸出左手向前挥一下,又做了一个推的动作,表示以后再逃票推他下去,哥伦布做了个鬼脸:从他第一次蹭电车开始这个售票员就这样说,不对,这样比划。
电车行使地很慢,道路两旁房屋浑厚的圆顶和瘦高的门扉渐渐向后移去,墙上开着紫藤花,如同一张紫线和绿线交织的挂毯,电车拐弯时,哥伦布蹬着踏板朝反方向跳出去,借着惯性一路向下奔跑。
街上的人已经很多了,这个街区的区民起得一向早,他们习惯于把工作和生活安排在白天。停在红灯对面的卡车车灯闪烁,它的车斗里装着玛格丽特雏菊和欧石南,一个年轻人从卡车前面慢悠悠走过,一位老人牵着他的史宾格犬散步,街角阴影里一位艺术家在为他面前的妙龄少女作画,哥伦布饶有兴趣地看着,他想把一切都看在眼里,记在脑中,如果有一天说动达芬奇和自己一起出来玩,也许可以带他来这里看别人作画。
就在这时哥伦布感到了饥饿,他皱眉噘嘴地在外衣口袋里摸来摸去,最后拿出一块黑色的东西,看上去干巴巴毫无滋味,但这是他的早饭,要知道孤儿院一天只提供两餐,如果晚上“胡吃海塞”那么早上铁定要唱空城计,所以他已经习惯晚上勒紧腰带,以备下第二天早上的口粮,没有这块隔夜黑面包,他就很难在外面逛上一上午了。
他拿着早饭过街,街对面的小巷里有一个铁桶,应该是用作装废品的,再往里只有联通巷子左右的晾衣绳,没看见野猫或者野孩子,他跑累了,又赶上饿,虽然这里没有塔文克和凯撒那帮人骚扰,但是最好还是一个人吃早饭比较保险。
当哥伦布藏在铁桶后面时,一个人恰好拐到这条街上,他一步一步向前走去,步速很慢,却又很坚定,仿佛每一下都带着沉重的足音,当他经过巷口时,拿出一个薄薄的银色怀表,他的另一只手没有动,接下来发生的事情让藏在铁桶后的哥伦布呆住了,一个声音自身后传来,宛若一道从天而落的闪电:
“还有23小时,这个城市将会陷入战争的火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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