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綱 :
「交往第一百天對戀人來說是個很重要的日子。」不知是誰曾對我說過的話,也是很多人曾說過的話。
我們原先是屬於不會有交集的人,我們是為了才會走在一起的? 我們是互相喜歡的但又為什麼看起來不是那樣的呢 ?
你說 「 不如用那一百天來決定期限吧! ?」
我回 「 你這是什麼意思 ?」
「 用著一百天的期限來解決我們之間的所有各自的困難,讓我們真正的喜歡上彼此。」
這是你的提議,我卻輕易地妥協了。
「如果在這一百天沒有辦法解決的話,那該怎麼辦 ?」
「 那就只能分手了。」
「什麼 ?」
以不同短文組成的小故事。
小學我曾是妳最信任的人,也是妳班上唯一很好的異性朋友。在我離開的六年裡,除了我最好的兄弟以外,就是妳。為了能再見到妳,我回來跟妳同一所高中,在一次出現在妳身邊。這一次,妳又能發現我喜歡妳很久的事實嗎?我們能夠在一起嗎?……(つづく 待續)
從小喜愛寫作的陳子茉,在國中淺嘗了寫作的初識;雖然結果沒有很好但總是記取錯誤從逆境中學習一切不輕易放棄,在大學時終於被看中成為作家,在畢業後成為出版社專職作家。陳昱瑋是負責帶領菜鳥作家的編輯,總是非常嚴格要求的規定者。私下很常談得我們和工作上總是互有意見的兩人,怎麼想,都是不可能會湊在一起的兩人,但到最後我們又是怎麼從工作走入戀愛 ?兩人又要怎麼把工作跟戀愛兩者的生活重心給一同兼顧到呢 ?
擁有兩個身份的自己,並和其他人一同困在被詛咒城市
逃離這方法,就是除掉所有人才可以脫困
那…那個簡稱壞女人的那一面自己又會如何想盡辦法逃離詛咒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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