娛樂記者阿好因一次到外地採訪,邂逅一位青春偶像,二人發展出一段似幻疑真的曖昧感情。阿好後來轉職為做狗仔隊,更與青春偶像的感情感發展到意想不到的方向。
自五年前出版了第二本小說《87年12歲條女失咗蹤》之後,我立志每年都出一本新書,於是快快手一年就寫了《想跟偶像談戀愛》的七成內容,豈料最後仍敵不過工作及私事的纏擾,拖多兩年才寫了第一稿,前年磨拳擦掌準備出版,社會上又出現翻天覆地的變化。雖然本故事發生於2000年代,無論時代如何轉變,都沒有多大影響,但畢竟若大家的心情都集中在同一件事,亦很難「想跟偶像談戀愛」。本故事有沿用真實人物及真實事件做背景,但情節明顯是虛構的,看過你就會明白。而我心目中的女主角,竟在這五年間結婚之後又火速離婚,證明現實一向比小說出人意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