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知道的,窮得家徒四壁、一狐吃飽全家不餓的狐是不會忌諱什麼妖怪神鬼從而放著可以用的東西不撿。更何況我自己就是妖怪神鬼中的一員,雖說道行不高,但也不至於讓別的妖魔鬼怪欺負了,大不了打不過我就跑嘛。
我今天在某棟人類房子門口撿到了一盞燈——我其實知道裡面有妖怪,聞起來還不是本土的妖,但是因為這盞燈點著後不用燈油就能一直亮著,剛好方便我讀書,所以就撿回去了。
我們狐狸精要化人不是這麼簡單的。首先,要能聽懂所有鳥類的啼鳴,初步學習複雜的語言,然後潛伏在人類周圍,最好是讀書人,能夠聽到一些大道理,化形之後才能開竅,而不只是一介市井之徒。
再來,我們便會開始模仿人類說話、走路、動作,慢慢能夠看懂人類的文字,修煉也會突飛猛進,然後在某一天自己領悟化形的本領,終有一日,能夠屍解、重塑肉身為人,以人身得道成仙。
不過呢,我現在還卡在「看懂人類文字」這一步,都卡了五百多年了。
人類社會這幾百年變遷太快,我撿來的書內容越來越離譜,從四書五經變成了我愛你你卻愛她的狗血小說,從文言文到白話文,現在還有各種圖冊——這種一格一格的圖冊叫漫畫書,我本來手上有幾本不太適合小狐狸看的,把裡面的字學會後,被我當柴火拿來煮晚餐了。
至於到底畫了什麼我不知道——我才不看呢,壞我道心,耽誤我修煉。
我已經習慣用爪子拿毛筆了,今日份的字帖還沒臨,還要補昨天和前天的,因為今天才撿到紙,就在我挑燈夜讀時,那盞燈說話了。
她一開始開口時我還沒聽懂,嘰哩呱啦的,應該是另一種語言,後來給我傳念,我才知道她到底要我幹嘛。
她要我說一個故事。
我轉了轉毛筆:「好吧,那我來說我自己的故事。
我也不知道我到底生在什麼時候,那時很多事情已經記不清了,我只記得我們全家剛開始修煉時就被獵人一網打盡,我爸我媽和我姐姐死命咬住獵人的手讓我逃跑。
他們叫我活下去。
獵人燒了我家的林子,把所有飛禽走獸都熏出來,煙往上冒,血往下淌。
我家沒了。
我修煉小有成就後,也殺了獵人全家報仇,那時他早就老死了,竟然得了個善終——憑什麼?
說回報仇,我殺的是他的子孫,屠了個滿門不留。為此,我差點被天雷劈個魂飛魄散,現在這副身體是我還是遊魂時,附身凡人請巧匠幫我造的,所以我其實不是狐狸精,我是狐狸鬼。
聽其他狐狸說,我這樣的就再也不能化形了,所以我才一直卡在「識人字,言人語」的階段。
這樣也好,至少活下去了。
鬼之所以能夠留存在陽世而不是消散或是進入輪迴,都是因為有一個執念,大多是報仇、報恩、做什麼事之類,達成願望就走了,或者被度化。可是我的執念是活下去,所以我才一直沒走。
算起來,從我家滅門已經過了有一千多年了吧。現在,我開了個學堂教其他小狐狸看書寫字說話,希望他們能夠得道圓滿,我還蹭點他們飛升的功德。
就這樣,故事結束。」我對燈說。
說到這裡我也累了,雖然鬼不需要睡覺,但是不睡覺也沒事做,所以我把燈吹滅了,閉上眼「睡」到了隔天。
隔天晚上我就發現燈怎麼也點不著了,早知道不吹的,燈一直亮著好讓我寫字看書——今天小狐狸們的作業還沒批呢!我追悔莫及,把那盞燈搖來搖去,試圖讓它再亮起來,直到燈裡的妖怪被我惹怒了,差點爬出來,我才依依難捨地把燈丟了。
唉,深山老林裡又不通電,又只能叼著作業下山蹭光咯。
-完-
作者有話要說:我個人非常非常喜歡寫妖精鬼怪的故事,既然青行燈本身是妖精鬼怪,那我就來寫個妖精鬼怪對上妖精鬼怪的故事。
本來只是想寫狐狸精,因為狐狸精的修煉過程很有意思(學鳥語看書寫字那些),但是後來寫著寫著,忽然想到可以不只侷限於狐狸精,結合狐狸精自身的背景故事,最後水到渠成的變成了一隻了無生趣的狐狸鬼。
狐狸學堂是古書裡有紀錄的,之前看到一本叫《搜妖記》的書裡面有整理很多非人的故事(還有附上出處超貼心),今年暑假回台灣買來看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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