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個月後,我已經習慣了地下都市的生活了!只是我喜歡自己一個人,因為沒有人會對自己是發自內心的好,“噹!噹!”只要地下都市的鐘聲想起,就是代表有大人物要來了!而我所在的位置是地下青少年孤兒院,專門收一些12~20歲,因為沒有魔法而被父母遺棄的孩子。
“孩子們!出來了!有客人來了!”院長阿姨叫道,那些孩子聽到有人來每個人都衝了出去,因為只要有人來,他們就有可以出去的希望,所以一下子原本喧嘩的空間,頓時只剩下我一人,我一點都不想出去,不想看那因魔法而另人作惡的世界,如果讓我選我寧願選擇在著與世無爭的地下都市。
忽然,有一人走進來“你還記得我嗎?”那人看起來35歲左右戴著墨鏡,穿著名牌的衣褲,一看就是有錢人,我為什麼會認識他,真無聊……“也對,那時你才剛出生,怎麼會記得我呢?那我自我介紹一下,我是血鳳凰的創辦人,叫我鳳就好了!跟你說一件事,妳的父母在你被帶走沒多久後,被殺了!”等他說完我的眼睛也變成了冰冰的,帶點不容易察覺的殺氣,但那名男子一下就看出來了“妳的父母不是我殺的,看妳的眼神,想要力量嗎?其實你很強大,只是一生出來被政府用藥壓制住了!我的組織發明了解藥,只要你加入,我可以給你,我知道你現在不想說話,只要點頭或搖頭就夠了!”我慢慢的點點頭,我想要力量,把政府,還要邱昕都殺了!不管是為了自己,還是為了父母。
鳳把我領來,已經過了一年了!我在一千多20級魔法的人,靠著刀和槍活了下來,用的是陷阱還有腦子,因為那次的訓練,現在殺人我覺得就和喝水一樣。
兩年了!我已經稱為血鳳凰的老大,因為血鳳凰裡已經沒人能贏的過我了! 鳳在血鳳凰裡擔任的是查資料的,所以沒有參加打架,也沒有人知道他的實力。
三年了!鳳為我組了一個特殊的隊伍――魔王,總共有7人!因為在裡面的全部都是怪物,所以才取名為魔王,這三年以來,我的實力突飛猛進,已經71級了,而我是裡面的老大,一直以來都是以面具見人,所以血鳳凰裡沒有任何人知道我的面貌,年紀,魔王裡的人也不知道,除了鳳!
(血鳳凰的人都不知道對方的名字,只知道代號)
而在魔王裡面,我是老大,17歲,代號死神,武器當然是鐮刀,而第二名是幽靈,21歲,65級,武器是鎖鏈,第三名是惡魔,19歲,61級,武器是刀子,第四名是嗜血蘿莉,17歲(155公分),58級,武器是鞭子,第五名貓妖,21歲,55級,武器是武士刀,第六名是骷髏,18歲,53級,武器是匕首,最後一名是黑槍,20歲,52級,武器是槍。
魔王三女四男,其中我和惡魔,嗜血蘿莉,骷髏,有的是跳級,有的是降級都是在同一所高中,並都讀高三,而那三個無聊的人呢!就說開學時要天天來找我,就算真的找到我,他們也不知道是不是啊!真是一群笨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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