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直以來都在寫一些輕盈的文字。
或許是出於自我要求,我認為書寫的位置很重要,所以一直以來不敢妄居為評論者,大部分談及別人的作品時,多以讀後感這定位來稱呼之。書寫位置何以重要,我卻也只能假託那命運乖舛且歸因於不可言傳的「內在論理由」(你或許會問純然的相信,那需不需要證明?)來支開所有質問者的疑惑與交鋒,好像米蘭‧昆德拉(Milan Kundera)所謂之「忌屎」(某種道理的歸謬,以便區隔他者。例如,在正義魔人眼中連空蕩如也的車廂,也講究博愛座坐不得),評論二字也被我無端放上神壇,而事實上就是一種歸謬的文字遊戲而已。
寫得越輕,讀得越重。幾年以來讀多於寫,讀更多之後,不敢寫的也更多。從舊人讀到新人,如張愛玲到張怡微,那噓嘆之於《小團圓》乃至於《哀眠》的覆疊新舊舞台,不一樣的上海,卻是一樣的人情世故。在更早幾年讀起格非《隱身衣》乃至他那被人稱道的烏托邦想像,又對比至早已匿蹤許久的黃凡,與他的《慈悲的滋味》,旅居花蓮時於某桃花源似的學校圖書館,校方佈置王禎和那宛如重辦告別式的藝文空間,坐在沙發讀起那〈嫁粧一牛車〉,才知道他們作者血緣繁複,文字與隱喻猶如通靈之戲法,穢土重生了千萬多遍。誠如老婦瑪格麗特‧愛特伍(Margaret Atwood)《與死者協商》那傳神的比喻:「每一次的書寫,都是下至陰曹地府,重新挽回那已死之人。」
把那些理論與批評的文字疊床架屋,或許在跟朋友談起自己的作品時,還有那麼一點兒「範式」,但是這一點「範式」的背後,也終究只能歸咎於某種純然的相信,這樣的相信能夠證嗎?你只能告訴他:「1+1=2」(都說公理不證自明,卻又如何自明?)也是我們這麼相信著,並不能真的能證明什麼。最後倚靠這樣一點點的信念,卻只能越寫越少了。逐漸變成只讀不寫的書蟲,啃得越多,信得越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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