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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同學說,我和我姐的性格差異很大。我說,真要形容的話,我像一條瘋狗,我姐像一隻德牧努力牽著我這樣。
他們問我為什麼要當瘋狗,我說當瘋狗比較輕鬆,簡單來說,就是降低別人對我的期望值。並不是說我要在外面撒野什麼的,只是不要顯現出很順從的樣子,這樣別人就不會期望我有什麼「聽話乖巧」的表現,到了大人面前收起散慢的樣子應付就行,還會被別人誇上得了台面。
如果一直保持最完美的狀態,但凡只要說錯一句話、做錯一件事,就像一張大白紙上有一滴墨,格外顯眼。但是假如我這張紙本身就花花綠綠,滴上一滴墨也只是憑添繽紛而已,偶爾有一點白就會很耀眼,對於我來說,我樂意當一條隨心所欲的瘋狗,勝過於當一隻循規蹈矩的德牧。
但是我是有底線的,這個「瘋」意思是不拘泥,不代表就有理由去做錯的事。
不知道我有沒有說過,我覺得做任何事情,只要不逆道德法律、不悖五倫綱常、不傷人害己、守應該守的規矩,可以禮貌謙讓,但不能讓人得寸進尺,除此之外,想做什麼就去做。
嗯,當一隻滿腹經綸的猴子,當一條循規蹈矩的瘋狗,當一個不拘小節且體面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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