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不是一部能吸引人的故事,不過它還滿好看的。
很矛盾嗎?我也這麼覺得。如果我是路過的讀者,我大概看完前三章就會說再見了,因為很無聊;但因為寫心得的緣故我多看了幾章,最後一路看到最新章節反而有些意猶未竟,我都懷疑我是不是開始出現了精神分裂的症狀。
先說說為何不能吸引人,這部分我會分成兩個主題來說明,其一為整體故事結構,其二為角色刻劃。
我們先從整體故事的結構來談起。《緋落》的故事前半結構很破碎,但後半又很緊密,算是一個挺詭異的現象,不過也有可能是作者越寫越好之類的。我會認為前半結構破碎的原因在於敘事的角度拿捏得不太好,鏡頭切換的時機與比例沒有分出輕重,導致劇情該有的張力沒有被充分地呈現,某些薄弱處還因此被突顯強調,甚至是意外製造出了薄弱處,老實說其實挺勸退人的。
故事開頭就點出了劇情的骨幹,即勇者打魔王,通常這種類型的故事萬變不離其宗,基本上看點在於角色的成長以及呈現精彩繽紛的世界,這個感覺就和我們玩RPG遊戲一樣,以這個情況來說時間線一般都是「順序」,鏡頭通常會聚焦在主角身上並借助主角的視野來逛世界,這應該很好懂,畢竟時間線如果亂跳、鏡頭亂轉,我們很難對故事有良好的認知。不過這也只是「很難」而已,安排妥當的話依然有奇效,但要「安排妥當」。
那怎麼樣才叫「安排妥當」呢?這個問題要解決說難很難,說簡單也很簡單,方法就是「讓讀者覺得好看」。你可能會想「又來了,這人又再說廢話了」、「媽的要是能好看我會想寫得不好看嗎?」之類的,但很抱歉,事實就是如此,人家覺得好看你的安排才有意義,不然就都是徒勞,除非又想搬那套「寫給自己爽你管我」的說法出來自我安慰,那我無話可說。
以這部作品來說,故事的開頭主角就殺到魔王的根據地了,只是魔王不在,不然故事有高機率在第一章就結束,因為主角會被秒殺。咳,我想說的是,故事的開頭並沒有選擇那種主角從零開始打怪的方式,主角已有明確的目標,此時以我而言我會很好奇為何他這麼想打敗魔王?又或者是我可能會很想看他大殺四方,因為他看起來很強。可是後面作者的操作就很令人疑惑了,作為勇者的主角被一個路過的遊俠嘴砲加打臉,在我心中這個勇者的份量就先掉了好幾個檔次,連一個路過的遊俠你都搞不定,身為主角最重要的武器——嘴遁還輸人,啊是要怎麼去打魔王?這樣會被魔王抓去調教欸。
再來旅程繼續進行到了某個鎮,遇到了一個小丑,然後故事就開始講述小丑與他心上人的過去和變成現在這樣的理由?還不只一章?重點是甚至不是主角主動問的,而是回憶錄很突然就直接塞到正文,整個故事的結構就這麼歪斜了。要知道主角根本還沒介紹啥欸,結果現在硬塞一個配角的背景進來,那主角的印象不就更弱了嗎?而且怎麼介紹會先輪到一個剛打照面的配角?跟主角一起冒險到現在的那個牧師都快變成透明的了,真的不給她一點描述嗎?
到這邊我想按第二次叉叉,但還是往後看。
解決了事件小丑與另一名帥哥加入隊伍,眾人往下一個場景前進,來到了一個村落,遭遇事件,解決事件,接著再往下一個冒險點前進,很套路很順序沒什麼問題,但一樣,為何前面還要塞一章過去的事呢?讀者也很莫名其妙啊,啊這誰?是來幹麻的?這不是勾不勾好奇心的問題,是沒有邏輯啊,用意在哪?重複切換到這種主角根本接觸不到的鏡頭,對故事有什麼幫助?沒有,這些過去的事件裡頭的資訊與情感主角根本就不知道,並且也無助於讀者了解劇情,只是單純塞設定給讀者,拿掉根本沒影響,反而造成故事很臃腫。
這邊大概是第三次叉叉。
由此不難看出目前的問題就在於,主角明明目標很明確,但故事卻有許多與主線不相干的支線去分走讀者的注意力,並且這些支線對於後續的劇情也沒有起到支撐的作用,反而讓配角本來就有的缺點更加明顯,導致角色刻劃失衡的情況很嚴重,令故事失色不少。
接著說說這個角色刻劃失衡的部份,除了主角菲洛與拉米歐之外,其餘人基本上都非常透明,台詞少、描述少,幾乎沒有存在感,哪怕作者特別給了小丑哥一大堆回憶的篇幅想讓人同情他的身世,但因為切換太突然導致情緒的堆疊也沒到位,悲則悲矣但很空洞,更別提後來加入隊伍之後也是沉默寡言,對話全是菲洛和帥哥拉米歐在撐,決定隊伍方向的是他倆,分析討論的也是他倆,維持故事氛圍的還是他倆,小丑和牧師就像裝飾一樣掛在旁邊,要不是偶有描述寫到他們還在,不然我都快忘記還有這兩個幫忙提行李的人,連帥哥肩上的史萊姆戲份都比他們多。
能不能這樣處理?當然可以,但真不如就不要這些角色了吧?一個角色只有名字沒有內容,何苦來哉?一樣是主角的夥伴,一樣是一起經歷冒險的夥伴,他們應該也會思考,偶爾也該會發表一些意見,這才是「人」啊,就算真的他社恐到不敢講話不敢社交或是超級自閉、無口什麼的,那也得先說嘛,一個善良純真的牧師、一個好戰癡情的小丑,但存在感如此低下,很雞肋。
角色並沒有被寫活。
「寫活角色」這件事並沒有很困難,核心的要點在於你夠不夠了解這個角色,了解之後還要用角色的邏輯去面對設計好的情節。很多人了解得很充分,卻也僅止於了解得很充分,他並沒有把自己當作該角色去思考角色的處境。
我本來又想請小明來舉例,但發現想用比較短的篇幅呈現正反兩種差異有點難所以就算了,抱歉我就菜。
這次換個方式舉例,舉凡柳夢的《朗風》、月言的《忽然Suddenly》、白牙的全部作品、華蟲的全部作品、湘坵的《艾碧斯》系列、供過佛的多多綠的《天命》、秋水拂的《扶桑樹下》等等,都是在角色刻劃方面非常傑出的作品。其他沒有提到的人也請別氣餒或不快,有可能是作品側重的方面不同,也有可能是這方面真的不如以上這些作品,學習改進就是。
這些作品的共通點就是角色給人的印象非常深刻,很容易帶入他們的喜怒哀樂,他們會在該說話的時候說話,該高興的時候高興,該悲傷的時候悲傷,甚至你可以想像這個角色如果這樣的話可能會那樣。本作的前半,大部分的角色都欠缺這種「活著」的氣息,掛著一個名字但沒什麼內容,甚至,連主角自己都很空氣,究其原因我想大概還是因為作者對於角色們的介紹與描述不夠「深刻」,沒有把角色的一些主要特質表現出來或反覆強調。
比如說主角,富有正義感、有點固執,喜歡幫助人解決問題,但是在劇情的安排上他一直被打臉,也沒有什麼地方能夠展現他的實力,於是主角在我心中的形象漸漸變成眼高手低、理想與實力不匹配的人,導致不管他做什麼我都會開始想「你要確定欸,你已經被打臉幾次了?」,我個人是覺得這種角色很難討人喜歡啦,尤其他還是主角,每次看他講到理念的東西我就會覺得很煩,更慘的是一路以來的事件都不是他解決的,蟒蛇是遊俠殺的、鏡中世界是拉米歐一打多逆轉的、吸血鬼是拉米歐打回去的、森林是海因斯炸掉的,每一次危機都是由別人處理最困難的部分,怎麼說呢,就很鬱悶。一直到和海因斯開誠布公、深度交流之後,我才開始覺得這個角色有點看頭,海因斯的實力足夠替他兜底,他開始有任性的本錢,可他反而開始反思一些現實面的東西,這樣的發展不管是邏輯還是觀賞性都較之前自然順暢許多。
小丑哥上面說過了,很可惜,給了很多篇幅卻沒有堆疊出角色的厚度,甚至他出場的時間點給出的角色資訊海放主角團,但他依然空氣,戰力不突出,也就跟主角差不多;個性不明顯,幾乎沒怎麼說話,專情的特質在他離開愛人的時候就沒了,真的就一個提行李的,他連跟主角一同冒險的理由和離開隊伍的理由都是別人定的,不是他自己決定的,所以他到底想要什麼?牧師都還知道自己想回村看看,但小丑呢?唯一讓我感到這個角色活了那麼一瞬間的地方,就在他們初到王國看到兩尊巨大雕像的那一小段話:「多麼完美的體格,真想和它們打一場格鬥看看」,應該是這樣吧我沒特別回去找,但就這麼兩行可以讓我記到現在,幾乎是支撐這個角色的唯一支點,其他地方都沒再有這種表現,很可惜。
牧師姐的性格比較難體現,就是一個善良的平凡人,沒什麼特別之處,但這不代表她沒辦法被讀者記起來。就像你在路上,千千萬萬個人從你身邊走過,你大概只會對極少部分長得很帥、很美、很有氣質、很醜、很兇惡等等非常有記憶點的人有印象,其他的人則很模糊,但如果裡面有熟人(差點打成獸人,靠北如果路上遇到獸人我肯定嚇死)你肯定很容易就能認出他並且浮現與他的相關記憶。說到底,就是認不認識、熟不熟悉的區別,每個人、每個角色一定有他自己與眾不同之處,但唯有讀者知道、接觸到、了解了、明白了,才能把角色記在心中,很多作品會讓角色重複某種特質,可能是習慣動作、口頭禪,可能是獨特的說話方式,也可能是特別的價值觀,藉此讓讀者記住角色。也有不必這麼極端的,即便平凡,但只要描寫的功力夠強大、描述夠細膩,角色一樣能活靈活現,這邊強烈推薦悠浮可以看看柳夢的作品,角色塑造的方向和描寫的文筆都很值得參考。
拉米歐就不多說了,整部小說就他在支撐,角色塑造非常優秀,各位有興趣也可以來看看這位邪魅帥哥。其他出場較少的角色如遊俠、盜賊,其實都塑造得頗成功,雖然出場少,但一下就能被記住,尤其是盜賊,第一次出場就是要離開隊伍,後來再次出場已經隔了很久很久,但我還是記得他,因為他愛錢,超愛,愛到爆,財寶被人偷光時的反應也寫得超好,所以我對他印象很深。
389Please respect copyright.PENANAIq8rtH22SH
然後有一個角色我想特別提一下,就是1-3出現的路人馬克。看到截圖的部分不知各位有沒有發現問題,這位仁兄會在這個森林裡出現的原因是被雄蟒抓走,被救了之後非常熱情地向主角表示務必要到村子接受他的款待,但大哥啊,你是不是忘了你是要去救女巫不是要回村子欸?人家往外走,你往裡趕,還叫人家經過村子時要接受你的款待,啊你是想讓人家在村裡等你回來嗎?有沒有一個可能是你回不來了?這裡可能是想營造馬克熱情的性格,又想展示他的弱小無力與主角的熱心,但這個前後邏輯還是得顧一下,不然我看這角色就很莫名其妙啊,啊你就不是要離開森林還跟人家說要款待人家,我還以為他有什麼陰謀勒,結果沒有,就是自己矛盾而已。
從這裡可以看出,角色的刻畫還得注意邏輯,有時候不合邏輯也沒關係,因為可能就是故意要有破綻並以此誤導讀者,但如果只是真的沒設計好而讓人誤會,那就有點小尷尬了。後面聖舞村的莉內亞也有一點奇怪,雖然不至於像馬克這樣自相矛盾,但她的言行舉止都不太自然,至於怎麼個不自然不順暢,我覺得可以比對一下第四章之後的角色,哪怕是只出場過一下下的盜賊都行,差異應該頗明顯。主角菲洛也是同理,故事一開始我們就知道他超想打敗魔王,至於為什麼則沒說,可能是伏筆吧,但截至這篇撰稿時故事已經十萬多字了,期間我也來來回回又看了幾次,雖然看得沒這麼細,但我還是不知道菲洛幹嘛這麼執意想打敗魔王,而且後來真的遇到魔王了看起來還是相親相愛的啊,完全沒有什麼苦大仇深的感覺,那這個支撐整部故事的動機,究竟會是因為什麼樣重要的理由而產生的呢?又會在什麼時機呈現呢?比起期待,我心裡更多的反而是不看好,因為目前的走向有點遺忘了這個設定的感覺,菲洛與海因斯兩人的相處已經非常成熟,如果真的要搞個理由讓菲洛還是想對自己的枕邊人……咳,魔王海因斯下手,那我會覺得很不合理,畢竟氣氛那麼好,阿如果菲洛真的有一個不得不的理由,那為何當初又要答應和海因斯一起行動?一定是分個你死我活才對(先不考慮實力差距,不然只會有勇者被調教這個結局)。只能說作者可能要好好處理一下這個故事的基石,不管是合理性還是丟出來的時機。
總結一下,第四章之前,故事架構與角色刻劃這兩方面的取捨拿捏可以再平衡一下,主要角色的描述都太少,而故事的架構建議可以去蕪存菁,核心是「追上魔王,殊不知魔王就在旁邊跟你一起追魔王」,圍繞這個概念去思考那些該強調哪些不該,才會與故事後半的品質相符合。
故事後半的部分,各方面都漸入佳境,角色們開始有了生氣,整個故事讀起來生動很多,尤其是主角與魔王兩人各種價值觀的碰撞,雖然看起來很像魔王單方面在撩主角,但其實兩人的信念正在互相影響,立場的矛盾和反差也讓人非常好奇後續的發展,最重要的是角色終於不再死板,閱讀體驗大大加分,再加上悠浮本來就很厲害的文筆,於是乎就會出現開頭說的那樣,讀起來欲罷不能。
可能是作者寫著寫著越來越熟練,因此後半部份的故事相當引人入勝,用唱歌來說就是開嗓了,唱嗨了;但也有可能是作者並不擅長在同一個場景裡處理過多的角色。前半部分因為角色比較多,角色之間分配的筆墨不平均導致有人神隱,雖然主配之間一定會有差別,但就像前面說的,一些該有的要素還是得顧及。而故事後半,可能是因為場景中大多時候都只剩下主角菲洛與海因斯兩人,鏡頭很集中,角色之間的互動既自然又細膩,看得出來作者寫起來相當得心應手。
假如是前者,那其實挺正常,除了某位不能說的存在疑似越寫越倒退之外,一般人的能力大多是會隨著時間進步的,就跟年紀一樣嗚嗚嗚。但假如是後者,作者可能要檢視一下是否在面對較多資訊的時候會無從下手或是偶有缺漏,盡可能去揚長避短,即便在很多資訊的場景也可以將鏡頭縮小聚焦在某個部分去描寫,再藉由很多個縮小後的鏡頭去組合成大鏡頭,雖然有時可能會略顯臃腫瑣碎,但至少會比一口氣想寫大卻蒼白無力還來得好些。
最後我想特別說一下悠浮的文筆真的很好。好文筆的定義眾說紛紜,但對我來說,若文字能夠清晰地表達心中所想就是好文筆。悠浮的詞藻並不華麗也不出眾,但是選詞和排序都極為精準,尤其是在描寫景物的部分,往往都能用最簡單的句子去建構出最完整的畫面。我覺得堆疊詞藻是一件「只要有心就人人都會」的事情,但要像悠浮一樣表達得如此清楚卻又平易近人,要嘛是天生語感極佳,要嘛是經過千錘百鍊,返璞歸真,推薦有興趣的各位來看看悠浮如何運用文字,應該能有所收穫。
ns 15.158.61.8da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