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為寫作新人,路過稍微了解一下後想了想,決定還是說點什麼。我沒看完你的文本,也無所謂指導不指導,只是因為留言太長太多所以才開了這一樓,賞金就不必了。
不知道題主有沒有思考過這個問題,就是你這個心心念念、如此想表達的故事,在心中想了幾年的故事,究竟是想給誰看?你在簡介裡的訴求是想將這個故事寫出來作為給自己的人生禮物,既然如此何必找人指導,你自己看的爽不就完事了?但既然你找人求指導給意見,這一刻起你的作品受眾就不再是你自己,而是所有閱讀你作品的人,也就是讀者,想要讓讀者給你指導給你意見,那作品就必須先被看懂,這聽起來簡直像廢話,可弔詭的是你現在面臨的就是這個問題:讀者看不懂,而且不是劇情隱晦的看不懂,而是敘事手法以及文筆不足這一方面的讓人看不懂。
這裡強調一下,通篇言論都是基於我本人的立場,語氣也會比較直白,並且我也不喜歡交流時老是您來您去的,還望海涵。
我必須直白的說,我就是看不懂的其中一員,為什麼看不懂也不贅述了,留言和書評都很詳細。當你的敘事有問題導致觀眾看不懂,這不是觀眾的問題,是你的問題,因為想說故事的是你,你有責任,也必須讓觀眾能「看懂」,不然這個故事說與不說是一樣的。
但事出反常必有因,除去錯別字或者語意問題,我相當好奇為何你如此堅持想用這麼特別的敘述方式,畢竟成效不彰。於是經過我努力的理解後,我發現你想營造的可能是一種,和一般第一人稱不太一樣的第一人稱,甚至沒有人稱了,直接就是令讀者觀眾直接自己去進行故事,給我的感覺就像是以前玩文字冒險遊戲的那種感覺。
文字冒險遊戲沒有人稱問題也沒有視角問題,從你進入遊戲開始一切的故事都是從你的視角看出去,所以即便有敘述也不必加上「我」,甚至連「自己」都不用加,因為玩家自己正在經歷這些敘述。你的這部作品在我想到了這點之後越看越像,自己試著想像畫面或代入時把人稱刪掉也完全符合,我不確定你是不是想營造這種感覺,但我讀了十來章的感受以及總結留言的各種問題,這個聯想似乎是最優解。
我就先當作這是你想營造的感覺,但這裡會出現很多問題。
首當其衝的就是敘事的方式,如果你這麼堅持這種我姑且稱為「鏡頭感」的營造,你必須把所有第三人稱的敘述刪掉,因為你的鏡頭已經固定在主角的眼眶裡了,所有不是主角自己「看見」的人事物都會讓人瞬間出戲,也就是很多人都在講的不知道說話者是誰,或是不知道這個動作、敘述是在講誰。
你現在就是在用第三人稱的敘事方式,再硬把你那特殊的稱謂強行解釋成這種「鏡頭感」,所以讀者會有嚴重的割裂感,你是作者有上帝視角,可我們是讀者,必須透過你的文字來了解你的世界,你的鏡頭到哪讀者就只能看哪,當你的讀者沒有合適的鏡頭去觀察你的世界,覺得奇怪也是很正常的。
其次是敘事的角度,你有許多段敘述都該從主角的眼中出發,卻因為不知道怎麼描寫才好就用第三人稱的視角來描寫,使得明明用的是主角的視角,卻出現了許多本不該出現的景象,這樣一來讀者同樣會因為割裂感無法代入其中。比如主角在馬車裡被頭髮弄得醒來,明明主角還沒醒,卻清楚的寫出是蘿甫的頭髮,至少從前後文看讀者是無法得知頭髮是誰的,並且馬車外的描述都是不必要的,因為主角根本沒醒也沒有探出馬車去看。
你可以想像一下你平常是怎麼在心裡跟自己對話就知道我說的是什麼意思。
這種描寫的問題比比皆是,你若想圓上你這種特殊的敘事方式就只能從這些地方下手,當然我也是新手不是大老,童言童語,你也可以看看就好。
你若真想用這種方式去寫當然不會不行,但我個人認為主流的小說形式並不適合你這個故事,如果你有興趣可以搜尋看看視覺小說,個人覺得那個體系會比較適合你想呈現的這種方式。
接著是作為一個作者的觀點,既然你把你的故事給讀者看,對讀者負責是一定的,就像前面說的,如果不是必要的劇情安排或者時間線的布局之類的手法,只要讀者看不懂就是你的表達能力不夠,這無關乎劇情好不好看內文精不精彩。325Please respect copyright.PENANAb9Iax2jBnX
讀者的意見不是全部,但確實滿重要的,畢竟你的故事不是只寫給自己看。325Please respect copyright.PENANAIayOWdy60N
每個人的寫作習慣不同,我看你也已經寫了不少字數,但不知道你有沒有寫到某個段落之後從頭開始看一遍自己寫過的東西?這篇創挑我已經看到很久了,也快截止了,但我自認自己也就一個小咖,還是不要出來丟人現眼,也就沒關注。可到今天看你的小說,錯漏字、贅字非常多,意義不明的詞更多,尤其是「試想」這個詞出現了不知道幾次,次次我都不明白它出現的意義,試想理應為「試著想像」之意,前後應該會有主和受,比如用在作者與讀者對話,主是作者請讀者「試想」某某情境,或是人物交談A請B試想某某情境依此類推。光序章那個結尾的「試想」直接就讓我辣眼睛了一段時間,看的非常痛苦。
你真的有從頭到尾看過自己寫作的內容嗎?如果有為什麼這些基本的問題會這麼頻繁的發生?如果沒有是不是該靜下心好好的審視回顧一下?截至目前撰文的時間點你已寫了六十七篇,問題依然存在,甚至刻意打造了「我家」這種特殊的自稱詞,卻還是有地方稱「我」,這些地方我不想一一找出來,那是你應該做的事,我想說的是,你並沒有讓我感覺你有在尊重自己的作品。
題材新穎歸新穎,劇情尚可歸尚可,但你不能忽視上面那些問題就沉醉在大家對你其他地方的讚賞,看起來真的很像在逃避,有時候你得考慮讀者會看到什麼,而不是只有考慮作者在想什麼,你的十餘年心血難道就只值這種程度嗎?
最後,上述只是一個名不見經傳的小人物的小小感想,如果你能把握視角問題,故事會精采很多,至少不用前後一直對照一直釐清一直對應,讀小說應該要是一件輕鬆的休閒娛樂,不是嗎?
好好想一下吧,這個故事究竟為了誰而寫,為了什麼而寫,想清楚了很多問題就不會是問題。325Please respect copyright.PENANAcG5ObTADv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