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
創挑來源:連接的圖片故事5(連結)
有圖片跟字句使用,但不影響閱讀,文長所以先放上字句來源。
圖片與字句皆由創挑主Wendy,Dani,Brian提供。
很久沒寫的歐風,難得完整的故事,難得的第一人稱女主。
文風是刻意調整的,為了符合作品基調,並非我平常的樣子,因為那時候習慣寫古風了。
如有錯字請見諒。
因為很長所以分三篇。
按出現順序:
『我們都在等待,等待別的人來拯救我們自己』─小說《安娜·卡列尼娜》
『我們在回憶中尋找虛無』─Wendy,Dani,Brian
『最終,一切都是有關聯的。』─影集《闇》
有人說他是個瘋子。
而我是他的見證者。
❖❖❖
那天,我們潛入了獵人們的盛會,那是一年一度的狩獵大賽,為期一天一夜。第一天的清晨,用挖空的象牙做成的號角便會被吹響,狩獵隨即展開,獵人們只有一個上午能鎖定目標,一個下午追殺目標,然後用一個晚上小心翼翼地將獵物帶回展場。
資深的獵人們就像狡詐的盜賊,他們懂得與其自己去狩獵,不如「幫助」或「觀察」別人狩獵,最後過河拆橋,或是坐收漁翁之利。因為老獵人們沒有年輕的獵手那樣的衝勁與體力,但有著老練的智慧與技巧。
在狩獵大賽結束後,人們總會在森林中找到幾具獵人的屍體,他們會在名單上從「因未歸而淘汰」改成「因死亡而棄賽」。無一年有例外。
其實那個盛會並沒有特別的出入限制,只是我跟他的爸爸都不喜歡那些獵人,當然也不同意我們過來。
他是納羅德,我最好的朋友,也是唯一的朋友,就像我們的父親,但納羅德從小就沒有母親。我爸是個農場主,在獵場附近有塊土地,種了很多小麥,也養了很多牲畜,其中也不乏進森林裡採摘野果蘑菇時碰見的受傷的動物。
而他爸是我們家幹得最久的工人,我稱他為安叔叔,但他們兩老之間並沒有主僕之分,更像是共同經營農場,我和納羅德也更像是有兩個老爸。
這也是他們為何討厭那些獵人。因為狡詐的獵人除了會來偷雞、兔子之類的小型動物作為獵捕的誘餌,更會在大賽時因為捕獲不到獵物,或單純想混水摸魚,而掠走我們老爸從森林中帶回來的動物。
那些動物養好傷之前都不會放回森林,這也意味著,牠們在獵人眼中是多輕而易舉獵捕的對象。防不勝防。
但我和納羅德並不厭惡獵人,更多的反而是崇拜,我雖然是個女孩子,但很顯然我爸沒打算將我作為女孩子撫養。
我的長髮是我八歲那年,我媽去世時唯一的遺囑,不然我一直都會是像剛割過的草皮頭,不,是金色的,跟我媽一樣的金色,那是麥子頭了。
現在我十五歲了,初潮還沒來,但沒人在意,我反而高興。
納羅德大我一歲,我跟他都輟了中學,而他畢竟是男孩子,又都幹著粗活,身材自然是高大結實的。這跟他的性格完全相反。
他是個懦弱的傢伙,說好聽點是溫和善良,但在我看來,他就是個空有強壯外表的娘砲。
老實說,我很瞧不起他。我曾浪費一個生日願望,希望他從裡到外都像個男人,而不是個畏畏縮縮的娘砲,但他只告訴我,他不在意,而且他跟我正好互補。好吧,是我腦子進水了才會對他有所期待。
❖❖❖
說回那天的獵人盛會,已經是第二天清晨了,我跟納羅德趁著老爸們還呼呼大睡時溜了出來。這個充滿水氣的清晨,也充斥著血腥味和野生動物的味道。
這不是我們第一次溜出來了,每次回家都會被打個半死,直到兩年前,我事先將小刀藏在袖子裡,在我爸拿著耙子砸過來時,我反擊了,差點把他給殺了,他因此住院了整整兩週。
我幾乎割斷了我爸的頸動脈,那時鮮豔的血像噴泉一樣,灑在耙子上、散落的麥草上,灑在我的頭髮、我的臉、我的身體,還有我的嘴裡,濃濃的鐵銹味充斥口腔、鼻腔和大腦,我還以為自己是啃了生鏽的耙子來吃。
其實我沒想過那麼做的,只是在對待牲畜時,我都是那麼做的,不,這農場的所有人都是那麼做的,我們和獵人並沒有太大的區別。
但也不能全說是我的錯,我爸按理來說會插著稻草綑扔向我,誰知那天他是太衝動還是太健忘,我要是不反擊,那耙子真的得塞進我嘴裡了。
在那之後我爸不敢打我了,只是罵得更兇了,但我才不在乎,而納羅德總會擋在那些惡語怒言前,安叔叔則會默默的收拾我老爸因生氣而砸壞的東西。
好了,都是過去的事了。
這次的盛會不同以往,我不曾看上過一個獵物,但這次有個「展品」令我目不轉睛。
那是一頭剛成年的雄鹿,不怎麼壯碩,一對鹿角相當漂亮,它被放在一個骯髒的白色展台上,那代表著今年的冠軍。它側躺著身軀,頭和脖子垂在對著人群的那面,像在卑微的鞠躬。血還從它的嘴角、脖子,沿著展台的面緩緩流下,我彷彿能感覺到它的靈魂在試圖逃離這個地方。
剛開始我有些詫異,我沒想到它會成為大賽的獵物,但如果它是獵物之一,我不意外它是冠軍。
它確實很美。當它還是「牠」的時候,逐漸成長的肌肉充滿著年輕活力,牠的運動細胞很好,警覺性也很高,要不是因為自己的兄弟死在面前而受到驚嚇逃跑,最後誤觸捕獸夾,我相信牠一定永遠都不會被抓到。
為什麼我這麼清楚?
因為牠是我和納羅德一起帶回家的。我們閒來無事就會跑進森林,驅趕盜獵者是很重要的工作。
就是兩個月前的事而已,我和納羅德發現一名獵人──在狩獵大賽以外的期間都是禁止狩獵的──我們一路跟蹤,發現那個獵人在追蹤一對鹿兄弟,為了避免成為獵人槍桿子下的冤魂,我和納羅德習慣了謹慎。
遺憾的是,那次謹慎過了頭,那獵人的行動超乎了我們的預想,那是一名年輕的獵手,衝動而魯莽,同時也勇氣可嘉,讓人捉摸不透。
在那個不適當的距離和位置,一聲板機扣動的異響喝止了蟲鳴鳥叫,我們措手不及,連那獵人準確的位置都不清楚,只聽見砰的一聲,又看見一道直而銳利又快速的風劃過草叢、擦過樹幹,最後,看著其中一頭鹿被精準的爆頭了,之後去查看時,左眼都被炸爛了。
一頭雄鹿應聲倒下,另一頭狂奔離去,那一瞬間我猶豫了,因為牠奔往的方向,有很多該死的捕獸夾還沒清除。
但納羅德的行為讓我迫不得已做出選擇,我朝著獵人大吼一聲,獵人嚇了一跳,暴露了蹤跡,我和納羅德跑百米似的飛奔過去,也不知是否該慶幸那獵人沒舉槍對著我們,這也是年輕獵手的弱勢,一遇到突發狀況,腦子就會停止運轉。
納羅德將獵人撲倒在地,我搶過了獵槍,舉起槍桿子砸向獵人,那獵人抱頭蜷縮,倒是挺快反應過來的,或許是知道我們便是令人聞風喪膽的的「獵人殺手」,他大聲求饒,保證以後不再犯了。
但我還是打掉了他三顆牙齒,並且沒收了槍枝、小刀、獵人證、乾糧以及錢財,順便乾了他的水壺解渴。
他苦苦哀求至少將獵人證還給他,然後我舉起獵槍對著他的腦袋,接著是納羅德對我的勸說。
那獵人也是識相,沒瞧我們年紀小就倨傲鮮腆,說了句「我很抱歉,上帝保佑」後,就像個小姑娘摀著嘴,跌跌撞撞的跑了。
沒收槍枝和小刀是基本,獵人證是我小小的副業,一張新鮮的獵人證可以賣上不少錢,至於糧食、水和金錢,只是我的薪水和小費罷了。
至於那個「獵人殺手」的名號,其實不是說我們,而是家裡那兩個老爸,和「獵殺吸血鬼的吸血鬼」有異曲同工之妙,獵人殺手就是「獵捕獵人的獵人」罷了。聽說他們以前為了保護農場裡的動物,真的殺過人,不過是真是假都無所謂。
之後我們找到逃跑的那頭鹿,果真不幸遭遇捕獸夾,右後腿被夾得鮮血直流,我將獵槍背在身上,抱住了那頭鹿的脖子試圖讓牠冷靜下來,我將頭埋在牠的頸側,免得那對鹿角在我頭上多開幾個洞,而力氣大的納羅德去撬開捕獸夾。
大概是發現腿上的疼痛減緩了,雄鹿也慢慢平靜下來,我還是抱著牠,嗅著牠身上濃郁的雄性騷味,直到納羅德替牠包紮好傷口。
又大概知道我們是好人,這頭雄鹿竟乖乖的跟我們回去了,難得的順利,我還替牠取了個名字,叫「斑比」,就是《小鹿斑比》裡的那個斑比,因為我也有個童話故事的名字──愛麗絲。
儘管我不喜歡這個名字,但這名字是我媽取的,我一輩子都會守著這名字,但我只准納羅德喊我「艾利」。
❖❖❖
時間再回到兩天前,斑比的傷已經痊癒了,其實早在上週就痊癒了,是我死皮賴臉的不讓老爸趕走牠,因為我知道狩獵大賽又要開始了,我怕斑比會遭遇不測。
可是,我被安叔叔說服了──事實上是我說服了自己。
正如我所說,斑比的運動神經很好,警覺性也很高,如今牠孤身一鹿,沒有兄弟會再死在牠面前,森林裡的捕獸夾也因為狩獵大賽的公平性而遭到全面清除。
最後讓我決定讓斑比提早回到森林的,是安叔叔的一句話。他說:「將斑比帶到森林深處,讓牠早點習慣環境,獵人們不會去到深處的。」
這個我也清楚不過,獵人們根本不會到森林深處,除了大賽的時間太短,還有走得太深的話,自己反而會變成獵物。
所以我和納羅德一起,將斑比帶進森林,來到所謂深處的邊界,牠一路上都很乖巧安靜,正如牠當初跛著腿和我們回家。
我最後擁抱了一次斑比,大口的嗅著那更加濃烈的雄性騷味,親手將牠推往深處的方向。牠沒有反抗,也沒有留念,順從的按照我們的計畫,頭也不回的離開了。
看不見斑比短短的尾巴花不到半分鐘時間,我始終盯著牠離開的方向,納羅德催促著我離開,我目不轉睛的問了一句:「我還會見到牠嗎?」
「或許會吧。」他回答。
誰知道,竟真的應驗了。一語成讖。
這樣的「重遇」當然無法使我高興,但我意外的也不感覺悲傷,我的悲傷似乎在媽走的那一刻就停止生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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獵人盛會上,人聲鼎沸,比我家的公雞還吵。我直直盯著展台上的雄鹿屍體,眼角能瞥見納羅德的眼神從古怪、疑惑,到驚訝和瞭解。
我知道他也知道了。他的右手搭上我的右肩,護著我不被那些散著臭味的獵人碰撞。
「艾利,那頭鹿,冠軍台上的那頭,是斑比嗎?」他似乎在向我確認。
我點頭,說:「我就知道它如果是大賽的獵物,一定是冠軍。」
或許是我的答非所問讓納羅德不知所措,他發出一個「嗯」的長聲就安靜了。
四周依舊吵雜,我的腦子卻靜了兩分鐘。在納羅德又一次替我緩衝了撞擊,我從兜裡掏出懷錶看了看時間──那是我前幾天從一個獵人身上得到的小費,大賽前總不乏有人會想投機取巧,先活捉獵物藏起來,等到比賽開始時就能快速呈上佳餚了。
這時間老爸他們還沒醒,我一個轉身掙脫納羅德的保護,反拉著他的手鑽入人群,很快離開了盛會的現場。
在盛會的入口不遠處,我不敵納羅德的力氣被迫停下,他滿是困惑的看著我,問我怎麼了。
我說:「回去吧,趁著老爸他們還沒睡醒,說不定我爸知道我們今年乖乖待在家裡,反而會感動得痛哭流涕!」
「艾利,你是因為斑比死了的關係嗎?」納羅德除了困惑,還一臉憂心忡忡,「妳別難過,雖然我也很遺憾,可是……」
我打斷他:「閉嘴,納羅德。你要是這麼想挨罵的話我不會攔你,反正我先走了,今天我還得打掃兔子的家呢。」
我聳聳肩,說完就回身要走,他連忙拉住了我,支支吾吾的沒說出一個字,我不耐煩的看著他,說:「三秒鐘決定,回家還是挨罵。三、二──」
「回家!」他識相的打斷了我的倒數。
我知道他知道,等我數到一,我會拔腿就跑,我的身材在森林裡比他優勢多了,他追不上我的。安叔叔總說我是隻敏捷的狐狸,我總會反譏他是隻狡猾的老狐狸。比起我老爸,安叔叔確實狡猾也聰明得多。
我和納羅德偷偷摸摸的溜回各自的房間,過沒十分鐘,他來敲我的房門,我們正常的一天正常的開始了。
餐桌旁早坐著兩個大男人,餐桌上也只有兩份早餐,老爸原本睡眼惺忪的,一見到我和納羅德,嚇得像見鬼一樣向後摔倒在地。
我忍不住大笑。納羅德連忙過去攙扶,安叔叔也是一臉震驚的看著我。
「是我老糊塗了?還是太陽打西邊出來了?你們兩個居然沒偷跑去垃圾場?」安叔叔整張老臉盡是浮誇,他跟我爸總是獵人的盛會是垃圾場,那些獵人當然也就是垃圾了。
我笑道:「安叔叔,那肯定是你老糊塗了!」
納羅德總算把我爸扶回椅子上,他無奈的瞥了我一眼後,逕自往自己的座位去,「爸,我跟艾利真的沒去,今天還得打掃兔窩,不是嗎?」
納羅德跟著我這麼多年,撒謊倒是學得像模像樣,我甚至都有幾分自嘆不如。
之後我也坐下了,安叔叔又驚又喜的把麵包和牛奶推到我面前,笑得眼睛都瞇成了一條線。他拍了拍我老爸的肩膀,「老哥兒們!女兒總算是長大囉!可以嫁人了!」
我爸還是像嚇傻了一樣。我抓起拳頭大的全麥麵包,冷笑說:「嘖,我寧願嫁給驢子!」
「那有什麼問題?」安叔叔起身,明顯是要往廚房去,「改天就把妳跟那頭老驢子的婚禮給辦了!」
他說的是家裡那頭已經退休在養老的驢子。我聳聳肩,翻了個白眼沒答話,安叔叔也往廚房去了。
那可是頭母驢子!
喔,好吧,與其整天跟兩個老男人和一個娘砲在一起,我寧願跟母驢子結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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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餐吃完後,我和納羅德換上工作服,我提著裝清潔用品的水桶,他則是提著一桶兔子飼料、一桶牧草。
我們養的兔子不多,十來隻,也不拿來吃的,最多是養著好玩。老爸好幾次想把兔子收了,我偏不讓,因為兔子是媽最心疼的動物,卻也是最討厭的。
媽還在的時候,記得是我六歲多,她已經臥病在床,卻在房間裡養了隻白兔子,天天捧在懷裡。那兔子沒取名,不,應該說,那隻兔子就叫「兔子」。
媽一邊撫摸著白色絨毛,一邊氣若游絲的說自己最討厭的動物就是兔子,卻也是最心疼的。
那時我只覺得奇怪,媽一邊說討厭,又一邊將兔子當成寶貝,我只能問為什麼。
我永遠都記得,那時媽說:「因為兔子沒有聲帶,不會叫,甚至沒有表情,有再多的苦和委屈都不會表現出來。寶貝,我不要妳像隻兔子,好嗎?」
那時我想說,說我想當媽懷裡的那隻兔子,但我不敢說,我不想讓她不高興,所以我點頭說好。那是我第一次撒謊。
然而,在媽走了之後,那就不是個謊言了。我開始為自己發聲,開始反抗,不讓自己受半點委屈。學校裡有個小胖子老是欺負我,說我爸是個農夫,還說我媽是個妓女,而我就是個雜種,而且是理平頭的小雜種。
在媽的葬禮結束後,我回到學校,帶了一大塊雜糧麵包,在那個小肥豬舉起牠的豬蹄準備取笑我的時候,我衝過去往牠下體一踹,牠摀著下體疼得大叫,我又往牠的大肚腩迴旋一踢,直接讓牠來個豬肚朝天。
之後我像騎在我家養的豬身上那樣,騎在那個畜牲的肥油上,我兩手抓著那一大塊雜糧麵包,像舉著磚頭似的,狠狠往牠嘴裡砸,直到塞進去為止。
周圍先是一陣慌亂的尖叫聲,之後就是無情的嘲笑了。
之後,那個畜牲因為差點被雜糧麵包噎到斷氣,老師趕來時牠已經休克了,緊急送醫之後在醫院裡躺了一週。
那畜牲倒是有一點讓我敬佩,就是牠的骨氣,說難聽點就是死也要面子,牠居然沒告我的狀,知道我說「是他搶走了我的麵包,那是我的早餐,我想把麵包要回來,誰知道他一口氣塞進嘴裡」後,牠反而連連點頭,還頻頻向我道歉,那時當著校長的面,我用力到胃絞痛才忍住的笑──那畜牲的父母是學校的股東。
那時我還不知道股東是什麼鬼東西,只知道那畜牲是因為家裡有錢才吃得那麼肥,說不定牠吃的豬肉還是我家養的豬呢。
這時候我才稍微明白媽不要我當隻兔子的意思。我們都在等待,等待別的人來拯救我們自己,但實際上能救自己的,就只有我們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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