藝術作品的本身,是有一種生之於人,獨立於人的人格特質。有理念的作品,總會自帶一套價值主張,就如一個活人的思想一樣,有深淺不同,平庸獨到之別,更是一個具有一定程度自主辨別能力的虛構生命,所以乾乾一直都把作品比喻為一個人,而人對自我發展的追求及對存在的反思,同樣可以用在作品上面。
然而世上有一些作品,它就只有機械性的功用,我們不會當成藝術品看待,例如一般的實用公文,這只是沒有主張的工具罷了。
當然了,有人會爭論實用公文寫得好,也是藝術!但我覺得此Art不同彼Art,英文用字雖然一樣,但意義不同,一個是技藝,一個是藝術,藝術包含了高超技藝,但技藝不一定有藝術思想。
好了,別把我放血到離題萬丈,再來辯論舉證公文的弦外之音簡直想把我脫水,我想提出另一種同樣沒有思想的工具性作品—色情文學,叫它文學也是抬舉了它,它把幸福等同快樂,純粹地追求肉體刺激的功能性,它的人格就如柏拉圖的豬,這種文章下稱豬肉文。
注意哦,豬肉文不同於情色文學,因為豬有了思想,就成了人,這是本文的界定方式。
豬肉文就無需舉例了,鄰站榜首全部都是,也不是一文不值,畢竟也是人所需要的,但如果你寫的是豬肉文,你使用標題上的類比來為自己捍衛就很有問題了。
因為你所說的血腥暴力作品,是在說有主張的作品,雖然不確保作品的思想優質,但血腥暴力僅是一種文章使用的工具之一,而非本體。
真的,至少能夠高舉創作自由而完美抵擋社會垢病的血腥作品,其目的都不會是純粹地教育你血腥場面很爽,如果真是這種作品,那還真的可以和豬肉文類比哩,畢竟兩者作為一個藝術作品都是垃(消音)!
不過在如此層次上類比,整個類比仍是很有問題。
一篇純粹描寫暴力血腥場面的喪屍文字,到底有何存在意義?何來的正當性?
當你在以純粹官能刺激的心態寫一些強姦、人獸交,戀童畫面的時候,而你又清楚知道你的作品會滋養人的陰暗一面的時候,在運用標題的類比時,你應該要想一想,你的作品想要在社會中產生怎樣的影響?不是說你十惡不赦,只是別拿創作自由作為擋箭牌,乾乾覺得這樣太無恥。
當然,如果你是有一套思想想要帶出,那你便成功過關了!
請大聲地說:小說可以寫殺人,為甚麼不可以寫XXXX!
因為乾乾也是這樣想的。
現實不是童話故事,人是會失序的,我寫的是人的故事,所以裡面的人也是會失序的。
如果有人以不堪入目評擊你,大可以借用那些垃圾現代抽象藝術的自我捍衛理由:
因為這他媽的是藝術!(消音)
咦,後製的消音效果好像遲了出現,好的,以上是三分鐘,希望不會太長,現在乾乾要送院輸血了,下次再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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