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所以不用原本的筆名,恐怕純粹是膽小的心理因素作祟吧?
記得那時教課書佔據書桌的日子,朋友老是把自己的文丟給我看,她不考試時悠哉的寫、大考前一天拼命的寫,明知道現實不會實現以前的夢想,她還是當興趣在寫,現在仍是。恐怕是這個樣子很快樂吧?可以跟別人討論自家的腳色。
後來我跟著寫起自己的小說,但,我卻不知道我是為了什麼在寫。可能也只是看著自家腳色互動、紀錄他們生活的片段而感到高興,或是什麼可以當作家之類的吧(但我覺得……嗯)。當時那位朋友,基本上也不是馬上可以讀完我的小說的,畢竟她還有其他事要做,後來我才發現一下子把上千個字的文扔給人看是不會馬上有回應的(大致上不會有人會這麼閒呀)。後來查了一些資料,發現她放棄原本的夢想不是沒有原因,畢竟現實就是現實。於是,我的手很快就停筆了一段時間,然後反反覆覆的持續寫文刪文,覺得浪費時間,甚至一點意義也沒有。
我喜歡想像,用來暫且逃避那些無法改變卻得面對的事實,但我不認為“寫出來”,能有什麼價值,為腳色留下一點紀錄好像也不是那麼重要,畢竟我自己會記得呀。
直到某天,我看見即使畢業了,她還是在網路上持續的po文,也有固定的讀者,她還是因為寫小說很快樂,所以寫的心態,反觀當時自怨自艾,認為反正到頭來都一樣一無所得的我相差甚遠。
帶著不服氣的心態(幼稚行為請勿模仿),我又開始寫作,比較特別的是,希望至少不要又半途而廢。後來想想,連“完成”都沒有做到的人,恐怕是沒辦法把現實是殘酷的當成是理由的,所以,目前支持我寫下去的動力大概是想寫自己喜歡的片段,以及,至少當我完成了,至少當我寫完一個我認為是完整的故事,然後察覺自己仍是一無所獲時,我終於可以放心的跟自己說:「我做了,但我失敗了。」免得幼稚的夢想又跟我死纏爛打。
於是我來到沒有一個認識的人(應該是沒有)又可以po文的地方,但又不想讓以前認識的人知道我在寫小說,所以,我抓一個原本筆名的字(雖然我喜歡腳色名字帶有意義,但卻不怎麼會想自己的筆名),再從荒和幸奇中選個字(小時候老愛記一些好像不太重要的東西),就拼成現在的筆名啦(雖然我覺得她不會記得我原本的筆名)。
嗯……剛好記得“荒”(荒魂)是掌管著勇氣,“玳”是原本筆名中的一字,其實原本的筆名就是替代品的意思,我不認為自己是別人心中不可或缺的腳色,頂多只是個替代品罷了,但至少我可以當好替代品的腳色吧?
所以綜合起來恰巧是期許身為替代品的自己,即使找不到目標或是尋不著意義,也能擁有持續寫下去的勇氣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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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長呀,是說我在亂打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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