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成為作家,先決條件是自信。
相信自己寫的東西超級有趣,甚至讀過其他小說後覺得不外如是,認為自己能夠寫出更加精彩的,於是提筆創作,大概這是個最好的開始。
雖然現實的你未必真的如自己想像那麼厲害,但正如「帕斯卡的賭注」:相信上帝而上帝不存的話損失有限,不相信上帝而上帝真實存在的話損失卻無窮。先相信自己,你才能說服別人都相信你寫的是一部有趣的作品。
但自信的平衡很難拿捏分寸,最好還需要有廣闊的胸襟。
看過不少作者都會有自己特別討厭的一類小說,或者看不起某種故事,或者不明白為何有些很低俗的套路也能夠吸引人看。請冷靜下來,尤其是對方還是大賣的書籍,don’t argue with success,你可以不喜歡但它通常也有成功之處。畢竟流行文學不需要用藝術的眼光判斷,先顧好自己的吧。
最後就是堅持。
要成為作家並非遙不可及的夢想,二十一世紀的香港要出版有很多途徑(除非涉及港獨)。但不是出過一本書就等於完成你的所謂夢想,作家不是那種寫過一部作品就躺著賺版稅名成利就的職業……也許有,但如此天才的作家大概不會在看我胡言亂語的。
所以你需要堅持,需要問自己是否真的喜歡寫作?假如之後又有個出版機會放在眼前,但時間趕急,你能否在指定時間內日以繼夜寫好你的作品?我說的堅持不是堅持完成你手頭上的作品,而是之後的之後的之後的那些再之後的。
什麼文筆之類真的不太重要,要是你能夠堅持個十年寫作,你的技巧反正也不會差到哪裡去──如果仍然差勁大概是個奇蹟,你倒是可以逆練九陰真經自成一派了。
……
OK,其實如果你有得天獨厚的外貌是絕對不用理會以上三點的。而我只能夠努力實踐剛才亂說的那些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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