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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中開始愛上某作者某小說裡的某人物,他是個道士,看似不折不扣的瘋子,不惜捨棄一切闖蕩三界只為了保護他想保護的人那樣瘋,但其實他的瘋話裡都是有其情感在內的。
同部小說裡的另一個女孩,也是常常瘋言瘋語,卻都藏有真情,而國中是我對小說啟蒙的關鍵時刻,當時的我非常喜歡這類人設,甚至也常常跟朋友說些瘋話,或許也算是另類的中二吧!
但此時筆名尚未成形。
高中時,數學課上神遊的我突然想著,寫詩寫小說,算不算寫些瘋話?寫一些常人難懂的文藻,寫一些根本沒發生的事、幻想出來的事,對於自己以外的他人,甚至不覺得文字能養活自己的人,也許真的算瘋話。
但為什麼即使瘋話還是想寫呢?因為我總對於自己的文字及托了無限感情,包括早期寫的詩,包括現在偶爾有靈感而寫下的小說,都有我想寄託的情感、寓言於其中。
因此,我在數學課本上寫下了句「真情盡在瘋語瘋言中。」截下之中二字,筆名誕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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