書名:長篇小說-《死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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冰冷的房間內時間彷彿停滯了,混濁、不流通的空氣在裡頭不停循環著。一張桌子、兩張椅子、一扇門,以及一扇窗便是這裡唯一的裝飾。我坐在面對門的椅子上頭,咀嚼著方才午餐剩下最後幾口的花椰菜。在桌上,還擺了瓶果汁,那是胡蘿蔔汁,雖稱不上喜歡也不算討厭,但我仍舊不太習慣這味道。我一口氣將其全部往嘴裡灌了下去,幾滴黃澄的汁液從嘴角緩緩流下。生澀、黏膩的口感逐漸在嘴裡逸散出來。一開始還沒有這麼明顯,但隨著時間經過,慢慢的,那種胡蘿蔔獨到的怪味便會佔據口腔,怎麼刷牙都弄不掉。這就是德國的食物,既稱不上喜歡也說不上討厭。
如果你問我在這裡做什麼,我只能回答你:我正在等人。我正在等一個男人,一個對吃具有相同獨到口味的男人。或許該這麼說才是:我正在等一個食人鬼。時間一分一秒地過去,我不停把玩著手中的叉子,讓它撞在餐盤上摩擦出尖銳的金屬聲響。五分鐘過去了(大概吧,畢竟我並沒有戴手錶的習慣),窄門緩慢開啟,走進來了一名老而纖細的男人,看起來大約五六十歲。他的頭髮早已花白並且還禿了一塊;笑容溫柔細膩卻又帶著幾分虛假;而動作則如同排練好一般,看起來就像似動作精細的機械人。
「午安,先生。請坐。」我笑了下,伸出右手示意他坐下。當然,這也包含了示好的成分。當我問到今天過得如何匙,他露出深意的笑容,感覺在嘲笑我一般。隨後,才說自己今天不錯。能看得出來,他的眼裡盡是嘲諷。除此之外,就是優越感了,跟我這種人不同,他肯定是人生上的贏家吧!
「過得不錯就好,好心情是讓事情好轉的第一步。您介意我問您幾個問題嗎?」他露出一個肯定的眼神,要我把話說下去。老實說,面對這種自我優越感膨脹的怪物,我實在反胃。我討厭這種接受正當教育的人,他們總是會讓我感覺自己是個異類。我露出了微笑,看了看獄方要我問的問題。緊接著,咳嗽了幾聲才開始我們的問答遊戲。
「您知道這裡是哪裡嗎?」我用手挑掉卡在牙縫中的菜渣,總感覺嘴巴有異物感,這點讓我無法好好說話。他點頭得速度很慢,就好像想判斷我的反應一樣。我表示,自己時常在這裡獨自吃飯,不知道他喜不喜歡跟自己獨處。面對輕鬆的提問,他似乎鬆了一口氣,很肯定獨處會讓他的腦袋更有創造力。我笑了出來並且表示認同,總感覺我跟他之間沒啥不同。
「您知道自己犯了什麼罪,以及自己為何在這裡嗎?」他點點頭並且表示,若有需要他會申請律師,要在律師的陪同下他才肯說話。我要他不要這麼緊張,這次的對談沒有紀錄,獄方也不准我對犯人擅自提問,所以這一切都是在黑幕之下。正如同他曾待的單位一樣,盡是黑幕。
「您知道我是誰,以及我為何在這裡,對吧?」男人沉默了一會兒,表情有點扭曲,像是卡通中會出現的怪人一樣。隨後,他開始無止盡地大笑,那聲音在房間裡不停迴盪,在碰撞到牆壁後又反彈了回來。房間裡充滿了他的聲音,這點讓我很不舒服。我請他安靜下來,要這個未來可能的獄友好好對待這座監獄。
「我當然知道你是誰,再清楚不過了。阿明.邁韋斯,不,應該稱呼你為羅森堡食人鬼。希望你不介意我動用了些警方的資源來調查你的事,同時我也知道你我今天會在此相遇。我們是同樣的人,對吧?對於吃有極大的慾望。但唯一不同的僅有我在八年半後就會離開,而你則是終身監禁。」我嘆了口氣,還以為他想說什麼,原來只是對自由渴望的發言啊!真是可悲,對吧?我露出微笑,請獄警帶走他。
「時間到了,聊得愉快。」他看向我,卻沒有說什麼話,只是用那雙眼睛盯瞧我的瞳孔罷了。隨後,他便被獄警帶出了房間,態度仍然是那副神色自若的模樣。我看著開啟的門緩慢闔上。只有空虛,也只剩下空虛還瀰漫於此。肚子果然會餓,若不吃點東西的話就會有濃厚的空虛感從胃的深處竄出。
真是的。剛剛的對話真不愉快,我邊走在粉刷得乾淨的廊道上邊這麼暗忖。這是條極為乾淨的廊道,潔白的牆面、消毒水的味道,以及刷得亮閃的天花板無一不使人聯想到醫院病房。更別提每天早上地板總會被拖過一遍,使得空間裡總瀰漫一股溫吞且黏膩的水氣。我走在廊道上,什麼都不想,只打算好好地放鬆心情。半晌時間不到,便回到了自己的牢房。那是間空虛的單人房,雖說文具、桌椅、床鋪應有盡有,但我總覺得缺少了點什麼。這個房有些許冰冷,並不是指室內溫度的那種,而是貼近於人類情感的那種冰冷。這裡沒有什麼「人類的感覺」。我當然知道,除了我以外這裡並不會有任何人存在,畢竟沒有人想和食人鬼住同一間房。
但是,他們錯了。對我來說,人並不僅僅是食物,同時也是說話、聊天的對象。我並不會看到人就想吃他,就像你並不不會愛上任何人一樣。然而,他們是不會理解的。這種如同藝術家般的心靈、想法,及情感我想他們一輩子都不會理解。
我最真實的樣貌啊!你被社會大眾所扭曲,請不要因此對他們感到生氣。因為他們不過是為了建立一個形象罷了,一個純粹惡人的形象。如此一來,剩餘的人們就能夠更加地團結一致。不是每次出現慘無人道的殺人事件時,社會上的每個人都會不分敵我攜手共度難關、譴責兇手嗎?我想就是這個道理吧。雖然我不知道這麼做對於整個社會能有多大的幫助,但我仍然願意承擔如此重任。
真可笑,真是可笑啊!我望向這裡唯一一扇對外窗,上頭豎著鐵條,經典的監獄裝飾,對吧?看著它下頭被寫上了一句勒內.吉拉爾曾說過的話:「人類無法拒絕暴力,我們只能把暴力集中在一個地方,所有人針對一個人施暴,就會造就一個神聖的犧牲者,世界也因此得以維持正常的秩序。」
坐在書桌前,我不停轉著手中的鉛筆,意識偶爾流連於外頭的鳥叫聲抑或者走廊上時不時傳過來的走路聲響。想了許久,思考著該寫些什麼又或者怎麼寫比較好。隨後,我開始提筆寫下,但第一句話就讓我感到有些許後悔。紙上立意糢糊的文字究竟算什麼呢?不知道。該說它算是自傳呢?還是懺悔書呢?不,應該都不是,這只不過是我的人生中最短暫也最漫長的一篇故事罷了。
至今,我仍無法忘懷,你的血肉在我嘴中的溫度。
我的名字,不,應該說過往的名字(現在的我不過是個只配擁有編號的人罷了)叫做阿明.邁韋斯。1961年十二月一日,出生於德國埃森,那是片有著綠地、教堂、騎士銅雕像的城鎮。雖然絕大多數的建築、景色仍保持著古舊的灰、古舊的白、古舊的黃,但依舊是片溫柔的土地。就是這樣一座外觀仍活在幾世紀以前的城市孕育著我、包容著我,也在最後拋棄了我。
我出生於一個極為特殊的家庭,有個有錢的父親與一個信奉撒旦教的母親。住在一個具有30間房的豪宅裡,每天的生活應該稱得上富裕及安逸吧。但是,這一切都變得太快了。父母在我小的時候便離異了,我陪著母親繼續住在這裡,這使得原本就過大的房子此時變得更加巨大、冰冷(這就是為何我不愛自己一個人住,那樣實在是太過空虛了)。
這樣的生活不知過了多久,母親死了。在她死前的確灌輸過我一些關於撒旦教的事,而在她死後,我也認識了幾個自稱為她朋友、同樣身為撒旦教一員的女人。跟著母親的這幾年,我漸漸發現到曾經覺得正常的東西其實再不正常也不過了,無論是撒旦教抑或者在豪宅裡頭的日子都算不上正常。因此,四十年來,我努力過著並且憧憬著普通的生活。我找了個普通工作,試圖讓自己就這麼普通地活著,如同周遭所有人一樣。現在回想起來,過去的我,無論誰怎麼說,都的的確確只是個再普通不過的「普通人」罷了。
然而,這一切不過流於表面而已。我知道我是誰,我知道我是什麼樣的異類。我內心那狂躁不安的情感從8歲起便不斷想方設法衝破防線,試圖打破軀殼的束縛,最後擁抱住它不該獲得的自由。這份無從宣洩的情感來自於我那異於常人(或許有人認為既該死又可悲!)的性癖:食人癖。我是名食人癖患者(也是名同性戀),對於吃人這件事我感到興奮、古怪、害怕,並且想要嘗試。
我這輩子都在壓抑的這份情感時不時地會突然宣洩出來,任誰也沒辦法阻止,即便是這世上最會忍耐的勇者都無法。必須老實說,我想要品嘗鮮血、想要大啖人肉、想要了解那禁忌的味道,人的器官、肌肉、纖維組織肯定相當柔軟吧。每當我把舌頭、牙齒放到自己皮膚上時,總能想像到接下來的所有事情。血液會不停從傷口流淌而出,肌理滑嫩又充滿嚼勁。最後,一根根被染紅、上頭仍帶著組織纖維的骨頭露出、清晰可見。我會毫不留情地將它們全部打碎,吸吮裡頭那鮮美、滑嫩的脂肪。那感覺肯定與血液的鹹味不同,是種帶點特殊風味的甜美,就好比吃了道不常見的異國甜點一般。
隨著時間流逝,情感越加無法壓抑,理智逐漸瀕臨崩壞,所有的情緒、冷靜不再被需要,唯一需要存在於身體的僅有那貪婪的口慾。我想吃人,想將他人的肉與器官放入嘴中咀嚼,慢慢品嘗那獨特的滋味。真是的,一想到這裡,我的口水又不停流下,心臟跳動的頻率也逐漸升高,彷彿嘴裡就塞了塊人肉般。
2001年一月,我找到了一個叫做The Cannibal Cafe的樸素網站,是專門為我這種人設置的。背景是一整片的雲朵,上頭僅有幾句陽春的文字(當然也有警告)。在這網站上頭,誰都可以張貼廣告,不管是想吃人或者被吃都行,只要把條件寫清楚即可。
我對放置廣告這事可說是毫無頭緒,雖然以前有過幫公司打徵才廣告的經驗,但那些都總有個明確的條件。沒錯,一堆呆板明確的條件,比方說證書、學位之類的。然而,這件事並不像替公司徵才這麼簡單。我思考了許久,仍不知道該寫些什麼。
最後,我僅在The Cannibal Cafe的徵求條件欄寫下「尋找十八到三十歲擁有良好體格,願意被殺後被吃掉的人。」幾個大字。一時間,我的思緒混亂,想不透究竟該開什麼樣的條件才好。究竟什麼樣的人會想被我吃掉,以及我踏出的這一究竟是否正確。當我打完字時,胃感到一陣噁心、心臟狂跳不已。隨後,我拿起擱在桌上的香菸,用仍然微微顫抖的手點火,慢悠悠地抽起來了。
廣告究竟在那網站下擱了幾天呢?兩三天吧,只記得剛開始時毫無音訊,沒有任何人留下電話又或者直接聯絡我。只知道大概一個月過後,當我再次回到這網站時,心中滿是複雜又帶了點害怕。我好害怕其實我是個異類,就連這裡也沒有人接受我。又或者其實這個網站是騙人的,所有文章都是為了揪出我這個有食人癖的傢伙,等到我一打開來看就會有數十名警察闖入我家、把我帶走。
即便知道這些盡是荒誕可笑的妄想,但我卻仍然如此相信。我的心臟加快 胃液逆流、腎上腺素不斷藉由血液帶到身體各個角落。牙齒打顫、眼睛不知何時早已睜得老大,而發抖的手則不自覺地將滑鼠滾輪向下滑去。
事實證明,我並不孤單,將近三百人的留言及回覆。我鬆了一口氣,隨即而來的是隱藏不住的喜悅。我分別將他們都聯絡了遍,其中兩百多人希望被我吃掉,三十人願意替我下刀殺人,十多人想觀看我吃人的過程。最後,我還邀請了四位朋友到我家來模擬殺人現場(很抱歉,我並不打算對這段作出更多的描繪。不僅是因為我認為他們並非我信中最重要的點。也是因為他們仍有著他們自己的生活,不應該因為這封信而受打擾)。
總之,我找上了四十三歲的貝恩德.于爾根.布蘭迪斯。又或者該說:他找上了我。布蘭迪斯是位有易服癖的男人,與我相同也是名同性戀。然而從他的談吐,舉止卻無法看出任何令人覺得奇怪的地方。他的一舉一動都很幽默、風趣,並且相當的自信、迷人。說實在話,他是個任誰也看不出來「偏差」的人。我仍記得那天是3月10日,一聽到他願意獻上自己的身體給我食用時,我立刻邀請了他到我的別墅來作客。當我們穿越過那積了不少灰塵、鋪著亞麻色地毯的走廊時,我曾問過他要不要先吃點開胃菜、正常點的食物,但他只是搖搖手,便回答道:「將你的胃留給我的乳頭吧,它正期待著你的胃呢。」
我們就這樣邊走邊聊,上了二樓走到我最自豪的「屠宰間」。在這小房間裡頭沒有任何一扇窗子,只有一只肉鉤懸在中央晃啊晃。房間的一角還放著我自製的籠子,上頭斑駁、古舊,很適合這個城市,或者應該說:很有這城市的味道。
我在那房間和布蘭迪斯聊一會兒,便離開那走向了廚房。我給他吞了二十片安眠藥以及一整瓶我早已忘了牌子的酒後,他便緩緩地在我耳邊說道:「來吧,可以動手了。」
他的身體逐漸疲憊、緩和了下來,我領著他走到了餐桌旁。就定位後,我打算從陰莖開始吃起,這同時也是他的意思。我將他的陰莖切了下來,試著生吃,享受布蘭迪斯的原汁原味。但卻從未想到人的身體、器官是如此韌性而難食用。所以我將兩人盤子上剩下的部分丟入鍋裡嫩煎了會,用我最喜歡的大蒜、鹽、胡椒調了下味道,吃起來好多了。雖然少了點血腥味,但大蒜的味道也不錯,對吧?
正當我專注於盤中飧時,卻沒發現我可愛的客人,布蘭迪斯因為失血過多而沒了氣力去咀嚼自己的陰莖。我很難過,這樣的喜悅居然沒法與他人同時分享。我給了半昏厥狀態的布蘭迪斯一整盒止痛劑、剩下的半罐安眠藥,以及桌上喝不多的酒。他看來是不行了,血從空了的下體不斷滲出,意識逐漸衰退。親愛的,想睡就趴下來吧。
我將他那具絕稱不上重的身體從餐桌邊抱了起來,放到浴缸並且注滿熱水。最後,洗乾淨左手上頭的鮮血。在那之前,我確實舔了幾下。味道有點奇怪,該說鹹味嗎?還是鐵鏽味比較合適呢?不記得了,但我會懷念的。布蘭迪斯在浴缸裡頭泡了近十個小時,其中有三個小時我就只是默默陪在他身邊,讀著那本買了很久卻沒有動過的科幻冒險小說。布蘭迪斯在旁邊,使得我無法完全專注於書上。我總會想像他是否也想和我一起閱讀這本書,即便他早已無力;即便他早已死去。
凌晨四點十五分,布蘭迪斯流乾了他最後一滴血。他走了,完完全全地走了。我撩起他那淡金色的劉海,深吻了一下之後,又將他緩緩抱起走向二樓。失去了血液的他真地很輕、很輕,彷彿風吹過後便會飄起的紙片般。
我們又再次來到了二樓的屠宰間,唯一不同的是:我活著,而他死了。我拿起屠刀將布蘭迪斯的喉嚨刺出一個大洞,再用肉鉤穿過將他吊起。仍記得我在他耳邊輕聲說道:「親愛的,等我,我去準備攝影機。」不久之後,我回來了。不只拿著攝影機,我還將客廳那台收音機也帶了過來。
「希望你會喜歡音樂。」我笑了下,在收音機聲響陪伴之下,將手中的刀子舉起,慢慢將布蘭迪斯的身子分成數十塊。我先將他的頭顱砍下,再慢慢剖開肚子將內臟全部取出,最後將剩下的部分一分為二。整個過程並非想像中地那麼簡單,因為肉以及皮膚仍富有彈性,這讓我得耗費更多的氣力將他切割成數塊。然而,辛勞是有代價的,整整六十五磅重的人肉擺放在我眼前。我將它們分成約三十包藏在地窖以及冰箱當中(我還細細地替每一包都做上標籤)。而剩餘的骨頭則磨成粉,當作調味料使用。
那之後的十個月,我都想著布蘭迪斯(不,或許說「吃著」會比較合適)。無論是在廚房料理時,抑或者在花園烤肉時,都有布蘭迪斯的蹤跡。說起花園,就想到布蘭迪斯的牙齒以及內臟都埋在那,在那簇鮮紅及鮮黃的花朵之下。或許是因為人的養分,或者靈性之類的東西的關係,那裡的花確實長得不錯,可說是相當漂亮呢。
2002年一月,這個世界又過了一年了啊。布蘭迪斯已經要沒了,只剩下最後的十五磅了。我得再找個孩子,再找個願意像布蘭迪斯一般奉獻身體的孩子。然而,我卻被抓了。因為一個來自澳大利亞的小夥子,他說願意他成為下一個布蘭迪斯,我便將他帶到了家裡。不只給他看了屠宰間,也給他看了剩下的布蘭迪斯。這或許是我唯一犯的錯誤,我從沒想過他只是個普通的孩子;是個永遠無法成為布蘭迪斯的孩子;是個來自這個受規制的社會的孩子。最後,他終究還是報了警。
老實說,我並不感到後悔,也不曾覺得抱歉,並且我也從沒恨過那報警的小夥子。總感覺,這一切都是天意吧,這天遲早會來臨。我仍然記得在法庭上有許多人爭論著我的對錯,但那對我來說都不重要了。因為無論判決結果如何,我都不可能再吃得到任何一餐人肉了。對我來說,我的生命就到這裡為止了。
殺一個自願被殺的人,是不是種罪?
2004年一月三十日,我被判了八年半的有期徒刑。在審判期間,仍舊有許多人在辯論我是否有罪。這件事引來媒體關注,一瞬間,我從食人鬼變成了有名的食人鬼。2005年四月,控方不服,他們認為我犯下的是謀殺案而非過失殺人,所以要求上訴。同年五月九日,因為社會上的爭論以及我在法庭上的態度不佳,改判為終身監禁並且住進單人房療養。除此之外,我被禁止出入廚房,甚是連靠近都不被允許。他們替我找了個圖書館的工作,還算輕鬆。而在工作之餘,我便要幫助和我一樣的人,放棄自己所愛、所想、所思之物。
我看著剛好寫滿的信紙,上頭到處都是塗塗改改的痕跡。突然間,腦袋浮現出方才那男人的樣貌,無論是聲音又或者那已禿的白髮都讓我想起了我的父親。最後一次見到父親,他的頭髮似乎也已經花白了呢。真是的,寫這種像似回憶錄的東西總會讓人想起許多不愉快的記憶。
那男人,不曉得他之後會不會也寫一篇像這樣的紀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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