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個禮拜參加了小說的徵文比賽,感覺挺特別的,真的沒有想到自己有一天會參加這樣的比賽。
當時知道這個比賽的時候其實就很想參加,但是我仔細的去了解相關規定之後反而產生了疑惑,我就在想:「我的小說到底符不符合條件啊?」這當然不是指題材,而是指內容。
問題涉及到「致敬跟戲仿」了,兩者都被歸類在二創的範疇。而官方規定裡是不接受「二創同人」⋯⋯
舉個例子,像紅了一陣子的「如果是勇者欣梅爾,他一定會這麼做的」這句話,大家都在用,用在各種地方、各種情況,而且一看都知道這是出自哪裡;而這已經屬於二創中的「致敬跟戲仿」。
所以本來打消了參賽的念頭,但是後來又想想,我又不是抱著拿「首獎」或是「佳作」的心態去參加比賽的,不合規定有差嗎?反正我是抱著拿「大賞」的心態⋯⋯呵呵,做夢是不需要邏輯的😏。
其實後來想想,得獎跟目前的自己本來就無緣了,索性就直接參加吧。至少有讓自己在寫作這條路上繼續前進,我覺得挺好的,心裡有一種朝目標前進一點點的感覺。
至於我想不想得獎?當然想。但不是那種充滿期待或是壓力滿點的那種想,而是單純的念想而已,想著想著都會漾起淺淺的微笑,好像烏梅子醬,喔,又二創了。
因為我實在想不出我第一次寫小說就能夠得獎的理由。不過,我也在思考是不是要再另外寫一篇小說去參加,但我的腦袋一次只能做一件事⋯⋯
啊~這就是命運啊😌~
但是啊——
78Please respect copyright.PENANApf6IQ0BFeE
78Please respect copyright.PENANAvcKYuzH27X
78Please respect copyright.PENANAUQ8AkivA9o
「如果是勇者欣梅爾,他一定不會跟我計較「致敬跟戲仿」的!」
78Please respect copyright.PENANAtZjFcw0Het
78Please respect copyright.PENANAYhzNoMY2Zz
78Please respect copyright.PENANA2g9L3CazWG
78Please respect copyright.PENANAyJC6sMXCQ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