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有點散漫,暫時不太愛寫字,所以這陣子都暫時化身為旁觀者,稍稍作壁上觀,休息一下,順道看看各位神仙亂鬥,如何在這個兵家必爭之地百家爭嗚。不過,當我看見題主出了談有關「合作」的創挑,我心中旋即回想起那些「合作不愉快」的經驗,不自禁地心中口吐蓮花,好是不是味兒。
先說明一下,本羊的重點從來不在「寫故事」,而是「填詞寫歌」,所以這次要說的衝突也是跟後者有關的。雖然如此,但促成各種類型的合作都不是件容易的事情。以下是有關找「歌手」 Cover 唱自己的原創曲作品之失敗經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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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籌碼不對稱性
簡單來說,談合作就是一場協商,一場談利益互換的博奕,但有時候,找合適的合作對象至關重要。兩年前,本羊剛嘗試接觸創作領域,經驗尚淺,且生性內向,不太懂人際接濟的那些事。於是,還算是無任何名氣 (雖然現在也沒有) 的小萌新,便壯著膽拿著那些現在看來絕對是劣作的「佳作」,向小有名氣 (或言算是過氣了) 的YouTuber 和 VTuber 叩門。可想而知,對方從不感興趣,要不開不合理的價錢打發自己走,不然就是直接閉門拒絕。我當然是不忿氣,但冷靜過後其實是可以理解對方的立場,畢竟小有名氣不值錢,但還是可以換一下,同時也可以獲得推掉案子的爽感。只能夠說是自己高估了自己作品的價值,所以從一開始便錯判了雙方籌碼的對稱性,簡單來說就是找錯了對象,自取其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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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欠缺積極度
嘛,既然那些小網紅耍大牌,那找身邊的朋友總可以了吧?!抱歉,事件只會變得更沮喪、更複雜,處理不當的話還會朋友-1。本羊朋友雖然不多,但身邊比自己更有才華的卻多不勝數。有次跟某朋友談音樂的那些事時,剛好促成了唱Cover的合作。可是,畢竟就對方角度而言,其作品根本不是自己的,便不怎麼上心。每次找她去錄音,都總有理由推掉。就這樣,這個「談好了」的合作便不了了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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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越位批判與情緒管理
後來,有另一位當VTuber的舊同學聯繫上我,主動找我談合作。那我當然是十分震奮,畢竟作品首次得到別人一定程度的重視。一開始談合作的過程也很順利,只是到後來談細節時,對方便「過了火位」,開始對自己的作品評頭品足。這可能只是自己自卑的問題,但平心而論確實不太對勁,其程度放在商業世界裡的話,估計對方馬上結束對話了。很抱歉,由於隱私問題,我不便在這透露詳情,但只能說,我被越位的「勸諫」觸怒了。好吧,這次明顯是我的問題,所以後來合作失敗也很正常。只是說,畢竟這不是宗涉及金錢的交易,所以我仍以為「不愉快的合作放棄也罷,免得氣死自己」,但成效卻十分有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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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結— 該重新學習一下如何協商
Ref: Lewicki and Hiam's Negotiation Matrix
記得自己還是本科生時,有一節Management的課堂有講解「如何合作與談判」。雖然我很清楚,自己的資本不足是談合作的致命傷,不過這是另一個「有雞還是先有蛋」的問題;技巧上,我確實不如人,而自己的本質上也不太喜歡這種交流。這不僅影響到我創作的部分,甚至後來的工作、讀書上,也遇上這些麻煩事,而我一次又一次搞砸了。所以,我還是唸一下書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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