凱特,一個總是直視著目標,從不回頭的女子,認真、神秘。
我喜歡她...,我從來沒有過喜歡女生的經驗,但是這次倒是毫不猶豫地愛上了她。甚至沒有因為對方同為女人而感到困惑,我愛上了她。
上個暑假,凱特搬到我對面的房間,她是個出社會的人了,我從不知道她在哪工作,但是,她出門的時間跟我相同,我總是默默跟在她背後,看著她高挑的身影、火紅的飄逸長髮。加上她總是如一的表情在不時有些細微的抽動,讓我覺得她的表情比許多浮誇的傢伙更令人看不膩。
風吹動時,會露出她左耳前的刺青,跟她的頭髮一樣是火紅色的文字,刺著"nice","nice....真可愛"我總是這麼想,覺得她直視前方、筆直向前走,空氣中飄盪的紅髮就像是火焰一般,燃燒著。
另外,我喜歡上她還有另一個原因:她很溫柔。在旁人眼中也許很難理解,但是,只要像我一樣花點時間看著她,就會發現:看到小孩嘻笑在馬路上玩耍時,她會刻意加速,走到孩子的外側,漸漸讓孩子排成一列、在公車上遇見色狼的女孩,凱特會用自己的背包擋住色狼的手,冰冷的表情直視著神情尷尬的色狼。
凱特其實一直知道我跟著她的事,我偶爾在玻璃或鏡子的反射中跟她四目相交,她總會對我露出一個嘴角輕抽、非常微小的微笑。
那天晚上,我們見面了。她在公寓陽台悠閒的欣賞星空,耳內塞著耳機、兩指夾著一支菸。我鼓起勇氣和她打招呼,她對我笑了。我走近她身旁,陪她看著天空好一陣子,但是,星空和她一相比就稍嫌無趣了,所以,我一直看著她...。
她注意到我時,我滿臉通紅,但仍移不開視線,她的身體傾向我,冰涼但柔軟的唇印上我的,她溫柔的吻了我的上唇再移到下唇,最後,我去了她家。
我在她家醒來,她準備了熱優格給我當早餐。她跟我說,幾天後,她就要搬家了,她的工作是寫歌,她到處旅遊,想在每個平凡的地方找到靈感,寫出更多幽美的歌詞...,她還告訴我,我一點也不平凡、我很美,心地善良且觀察力十足。 我猜,那真的是我的優點吧?
幾年後,我和她一樣,成為了一個藝術家。某天,她寄給我一個地址,說可以在那找得到她。我開始動手創作,畫了一個紅髮的女孩:耳上塞著耳機、耳前有一個小刺青、還有那天晚上在她臉上看見的一顆小小的紅痣...,在我的圖裡,她耳上戴著一個小耳環,上面有兩個人:一個是凱特,一個是當年17歲的我。
我把那張圖做成明信片、寄出,收拾好行李,啟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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