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我是放血到沒命的人乾,今天來運輸幾包獻過的血。
以下是《第一屆HeadRead活動》評語中知識部分/小心得的總匯,內容不限於鑑證學,但語氣會有所不連貫,對於有乖乖讀評語的寶寶來說,這篇也不算是甚麼鮮血啦!不過也會稍微講多一點殺人的問題,以下內容僅作寫作用途,請勿參考來做壞事哦!畢竟完美犯罪萬中無一,你越掩飾就留下越多痕跡,乖乖自首還可以減刑!
小學圖書也有教的偵探老梗 - 誰敲爆了窗?
在一些經典的推理題目中,常會出現敲破玻璃窗的元素,當中涉及一個好玩的概念是,如果敲窗者由外面敲入,玻璃碎會散佈在室內,如果敲窗者由室內敲窗,玻璃碎會掉出室外。 不過如果是兩扇式形的窗的話,敲窗者大概可以先關上一邊窗,再敲破玻璃?
有關放血,真的是放血那種放血啦!
有關殺人放血,有一個主要原因是為了令屍體更輕/令屍體在處理時不會血花四灑,所以是想要毀屍?一個省力又乾淨的放血步驟是把屍體倒吊在容量之上,再割喉放血。
另一個放血的動機是方便保質,如果屍體不能立即處理,在最低程度下可以先放血和處理內臟啦,想想肉檔的豬肉,你懂的。
而且,放了血肉會更好味哦!
附帶非硬核知識,人肉味道
乾乾在網上搜尋過食人的小知識,但道聽途說絕不硬核,大家自行斟酌。
1. 依照一名脫北者形容,屠宰人之後殘留的人油在凝結後是菱形的
2. 一名文革目擊者形容,把一片片人肉放在瓦片上烤,人肉會跳
3. 一名食人肉者分享,人肉的味道不似家豬。以下為報導的文字截錄:
「那麼,人肉的味道如何?Shiny指人們認為人肉像豬肉,因為電影中會以「長豬」來暗指人肉,但他指這個說法來自吃野豬而非家豬的地方。他指自己吃過罕見純種豬,那是他吃過最紅、最美味的肉,像鹿肉一樣,而人肉就接近這種肉。他形容自己的腿肉難以咀嚼,雖然美味,但並非最好的經驗。Shiny更在Reddit上指,有一位朋友把他的肉吐了出來。」
對了,人肉對人是高風險食物,因為一不小心就會染上朊病毒
以狂牛病為參考,人的甚麼部分不要食:
「最安全的是不帶骨牛肉,最高風險的部分是腦組織(含三叉神經節)、脊髓、背脊神經節、迴腸末段、扁桃腺和眼球。」
來源:wikipedia
好了,再說就變成食人研討會了。
分享非專業法律小知識,有錯請指正。
贍養費/撫養金
在不少法律系統中,「贍養費(Alimony)」不是必需要以離婚作為前題的,分居也可以領取贍養費;另外,子女的「撫養金(Child Support)」也是不必以離婚作為前題的,因為撫養子女是父母的義務,所以劇情上沒有離婚也是可以安排贍養費/撫養金橋段的。
監護權
判決監護權的訴訟當中,經濟只是考慮因素之一,在基於一方有基本的經濟能力撫養小孩的前題下,另一方就算超級富有也不一定是處於上風的。當然了,如果一方有很壞的理財問題,以致無法為孩子提供穩定的生活保障,這方面對另一方而言是絕對有利的。
在監護權的判決中,除了經濟能力,還有幾個考慮因素:
- 孩子的原生環境──到底在上庭的時候,孩子是誰帶的?所以也產生了分居前搶孩子養的策略,有時法院不一定會考究孩子的真正原生環境,因為當下孩子是住在父親家,所以就判給父親,這也是一些判決結果招惹批評的原因。
- 父母的育兒計劃
- 居住環境的穩定性
- 幼兒從母原則(子女越年幼,越需要母親)
- 父母是否會真的有時間親自照顧子女
- 社工報告
- 孩子的意願
虛構案例:母親努力打三份工養家,有同情分加嗎?
事實上母親同時打三份工,這不是加分而是扣分!如果母親沒有時間與子女相處,她爭取到監護權對孩子有益嗎?
在華人社會,更有一種性別定形的誤差,如果是父親為了工作把孩子托給外婆養,他可能會在男主外女主內的文化下被接納,而如果角色換成母親,她便會很容易被扣上不盡責的帽子,從而輸掉官司。
弱弱的婚姻輔導小知識
在這裡介紹一下,如果婚姻出了類似問題而又想修補關係,夫婦可以一起預約婚姻輔導服務,不過在開始服務前要下好決心與小三小王斷絕婚外情並且認清楚自己是否真的想要修補,不然口說一套手腳一套只會浪費時間,另外如果在輔導服務期間出軌又被輔導員知道了,不要期望輔導員會幫你隱瞞哦,基於不傾斜的公平操守原則,輔導員是不會與一方秘密立約的,到時候輔導員只好中止婚姻輔導服務,轉而提供其他形式的輔導或者作出轉介了。
有關室內放迷煙
有關迷煙,在戰術上考量,其實要視乎很多因素的,當然了,我這種Google戰士也只能做到外行的分析層次,最主要是有關濃度的問題,即使是濃度高而且像電影般遮掩口鼻的哥羅芳,也不能立即使人迷暈,甚至是近距離拍一些藥粉在臉上的迷暈黨個案中,仍有不少受害人能立即逃離現場的。
故此,在室內散播迷暈氣體,效用上會有點不可靠吧?
又假設是像煙霧彈一樣的壓縮無色迷煙好了,如果迷煙這麼強,請作者記得為闖入者安排防毒面罩!甚麼事先食了解藥,口含仙丹鼻塞神草的情節還是留給武俠故事吧!
個人觀感:日風的殺人事件?隨機殺人就酷爆了嗎?
個人覺得「隨機殺人」這個元素並不能為殺人者營造一個冷血而神秘的效果。我明白現實中是存在著隨機殺人犯,但當你開始挖掘這些案例,你會發現他們身上大多都有人格異常的特質,而人格的建立除了先天的傾向,不健康的成長經歷亦佔了很大部分,從他們的防禦機制之下,你會找到不少情緒的脆弱處,而在這一分析思路中,一個會抱著「無動機」、「有趣」、「不同情」的態度去殺人的人並不是因為他/她強或者冷血,反而是因為他/她的情感脆弱和傷痛的成長經歷,不知這又是否作者的原意呢?
若然有一種不帶脆弱,而且與信仰信念無關的「隨機殺人」存在於故事中,對我而言是有點「日本動漫/小說風格」的流行故事模式,從個人喜好上,我覺得這種人物設定是沒有真實感的,而且也會大大折扣了殺人者的人格魅力。畢竟冷血殘忍如漢尼拔醫生,他殺人食人的原因也是有哲學和信念在裡頭,他把醜陋的人類轉化成桌上美饌,這是一種人格的Refinement,因為有了一種鮮明的「惡人道義論」,反派才能產生魅力,因為惡人與我們都在追求一種Virtue,這種純粹又再把我們常人與惡人拉成同一陣線,這時我們就能理解惡人了。
至於為了有趣而「隨機殺人」的奸角,他/她是與成熟及魅力絕緣的。
殺手焉用飛刀?
是的,神秘殺手+飛刀=帥
不過我們在理解藝術需要的同時下,也探討一下殺手用飛刀的可信性吧!
如果刀本身的質量足夠,拋擲之後是足以產生刺破肋骨的力量的,所以一刀斃命也不是不可能的事。但是……
*飛刀小百科(因為我是直接看英文材料的,所以把概念直譯時會讓熟行的人見笑,但我也的確是外行的Google戰士而已啊!)
飛刀首先是有分高自轉(Spin)及低自轉(No Spin)的技巧,Spin的意思就是像荷里活電影般,刀尖刀柄轉呀轉,然後刀尖一下插在目標上。相比起No Spin,用Spin飛出來的刀會更有殺傷力,但要確保最後刺在目標上的是刀尖而不是刀身或刀柄,是十分依賴用刀人對刀的熟悉程度及對距離的估算,飛刀手會估算刀在空中的轉圈數而決定飛刀手法或調整距離,所以要在現實中將人一刀斃命是有點賭運氣的,尤其當對方是活靶而不是死物,目標往前挪一挪,可能刀的角度就不對了。
至於No Spin的技巧,意思就是刀子以近乎直線的軌跡穿梭,雖然威力有所減弱,但仍是能殺人的,而且刀尖也更易命中目標。
所以殺手用No Spin的技巧殺死目標是合理的嗎?
事實上,即使是使用飛刀的好手,也很難確保刀子一定會刺在一個能令目標「一刀斃命」的位置上,而且目標隨時有可能移動,這不是一個有效率的殺人選擇。
在殺人情節的合理性上討論,問題不是在於飛刀能否殺人,而是當世上存在著不同更有效率的殺人方法,為甚麼殺手要選用飛刀殺人這種冒險的戰術呢?
當然,作者能夠安排情節,所以也可以把故事世界中的飛刀定位為有效率的殺人方法。就像《星球大戰》裡,明明光槍是比光劍更有效率的武器,但通過調低光槍使用者的命中率,提升光劍使用者的擋格能力(原力),光劍對抗光槍不是變得更有說服力嗎?才沒有。然而故事失去了說服力是很大的犧牲,個人認為並不值得。
窗子爆開,轟!人就死了
我很好奇爆裂的窗能否令一個人被「刺傷」,於是我從某網站找了三篇相關的論文來源,分別是:
Karger B., Rothschild M.A., Pfeiffer H. (2001), ‘Accidental sharp force fatalities – beware of architectural glass, not knives’, Forensic Science International 123(2-3) 135-139
O’Callaghan P.T., Jones M.D., James D.S., Leadbeatter S., Evans S.L., Nokes L.D.M. (2001), ‘A biomechanical reconstruction of a wound caused by a glass shard – a case report’, Forensic Science International 117(3) 221-231
Rothschild M.A., Karger B., Schneider V. (2001), ‘Puncture wounds caused by glass mistaken for stab wounds with a knife’, Forensic Science International 121(3) 161-165
因為精力所限,我只看了 O’Callaghan et al (2001) 的研究,各位有興趣可以把三篇看完,對於了解玻璃傷很有用,研究結果證明了玻璃碎片只需 15.2 m/s 的速度就可以突破皮膚進而深入皮下組織,而一個人的舉手投擲就足以做到,所以如果窗是被爆炸震碎的,使人遭受刺傷當然是可能的,文中亦研究了拿起玻璃碎片插人會否傷到手及分析了用手把碎片刺入人體及碎片飛出插入人體的阻力分別,個人覺得很有趣,不過因為有點離題,所以不詳述下去了。
漂白水?雙氧水?清水?用甚麼洗血跡好呢?
在這裡引用一段關於雙氧水消除血跡的文字:
"To understand how it all works, you have to consider that there are two kinds of bleach that are found in the majority of cleaning products within your home. There are bleaches that are primarily chlorine and there is also oxygen bleach.
Chlorine bleaches can remove a bloodstain to the naked eye but fortunately, forensics experts can use the application of substances such as luminol or phenolphthalein to show that hemoglobin is present. In fact, even if the shady criminal washed a bloodstained item of clothing 10 times, these chemicals could still reveal blood.
With oxygen bleach, the bleach has an oxidising agent, which could be a substance such as hydrogen peroxide. In these instances, hemoglobin is completely removed and can't later be detected. As expected, this presents a unique challenge for forensic scientists. Not only that, but it can significantly compromise an investigation and may mean that evidence is not properly investigated and used in a trial."
另外有一篇關於漂白水清洗血跡的論文推介:
Creamer, J., Quickenden, T., Crichton, L., Robertson, P., & Ruhayel, R. (2005). Attempted cleaning of bloodstains and its effect on the forensic luminol test. Luminescence, 20(6), 411-413.
研究發現用水清洗血跡的話,不論血跡乾濕,14次的重覆清洗足以讓血跡試劑的發光度降低至肉眼不能察覺;而用含氯漂白水清洗血跡的話,濕血跡會較易清洗,但不論乾濕都會令試劑發光度降低,但仍然是肉眼可見,而重覆清洗的話,漂白水成份甚至會完全補償血液的效果讓試劑大放光芒,不過當漂白水乾了8小時以上,漂白水的反效果就會消失,這時試劑就沒有效了。
小知識整理如上,也不確保完全準確,慎防毒血,小心服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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