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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真的,怎樣才算戀愛?
普遍來說,每個人似乎都有個模糊的認知,超出這個認知範圍太遠就很難稱得上是人們所談論的愛情。
但又誰說的算?如果把愛放成更大一個類別的話,裡面可以囊括各式各樣的情感表現,那樣愛也就沒有固定形式或標準,只是可以用好壞去做價值判斷。
仔細想想,一個初嚐甜種的生嫩孩子,在戀愛中的表現多半很難稱得上是良好的愛情吧。
我自己也是差不多,只不過我比較功利點(或受長輩價值觀硬套影響),總覺得非得要十項全能品行兼優的才配得上自己,或才有那個價值去追求。
坦白說這種愛情觀挺歪曲的,其實繞過愛情後,這也不過就是對於他人的部分認可,或者可以直接繞過那個人,變成自己對於不同價值的選擇和認同。
就好比說成績全班第一的女性受人矚目,但大家的關注點在於其學力,都是能力面向上的,而不是本身的性格,當然也不會深入這個人的生活中了。
不過認可一個人的能力而對他/她引起興趣,進而展開追求。那麼關於這個人的其它特質其實都可以暫放一邊而後逐一了解,我在想這樣也不失為一種戀愛吧?
希望達到和對方一樣的高度(成績排名)、引起對方的注意、獲得對方的認可,這也算得上是一種戀愛形式。如今回想起來,我好像都在走這種路,初戀也不過是這種模式的開端。
不過就算不是愛情,又有什麼關係?不是很明白,也不很有所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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