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幼稚園開始,我便有送聖誕卡給他的習慣,因為他不但是我第一個朋友,還變成了我最重要和最愛的人。
他以前也會送給我;到工作後有錢了,便改為送禮物。
我喜歡給他寫祝福說話,畫些惹笑的卡通人物。他會讚我畫得好,又說這些卡很獨一無二。他會給我寫些詩、或者替一些流行曲填些新歌詞送給我。現在他的歌曲大部份由他自己填詞,天份大概從那時開始吧。
今年,我真不知道給他寫什麼,已經無法再笑著祝福他。有幾年我祝他大紅大紫,票房和唱片賣個滿堂紅。他看後笑了出來,說自己已經很紅:「再紅下去怎麼得了?」我開玩笑說不覺得:「你都還沒拿影帝。」他居然揚出一封信給我看—就是年度最佳男主角的入圍信,到最後他也不負眾望得獎了。
其實我並不是想要一個影帝當男朋友。我的他不需要賺很多很多錢、不需要有王子的氣勢和待遇、不需要擁有完美的身材和臉蛋…我是喜歡阿耀沒錯,但我喜歡的是可以陪在我身邊的阿耀!
聖誕節的腳步漸近。辦公室裏很多年輕的後輩—尤其是女孩子—最近聊的話題都是聖誕假期打算跟另一半去哪裏玩、吃什麼、如何渡過。我聽著覺得有點事不關己—跟「另一半」去玩一早知道沒可能,跟朋友、家人一起過尚且可以想一下。
「跟另一半過聖誕」這件似乎簡單又普通的事,對我來說居然像天方夜譚和遙不可及的夢。
曾經有幾年我甚至在工作中渡過。我的另一半也在工作中渡過了,我又有何不可?這樣反而覺得更接近他。
如果林先生徵召假期工作的人,我想我會報名吧。可是今年他改為以抽籤方式;沒抽中的我本來想跟人調換。不知為何今年不想留在家中,有工作打發一下時間比較好。但他不准,要我在家多點休息,說來年有幾個大企劃要執行,我算是資深員工:「沒有妳怎麼行?」
這天下午的時候,伯母忽然打電話給我,叫我這晚千萬別加班,說阿耀回來了,叫我晚上到他們那邊吃飯。
這傢伙又一聲不吭地回來了嗎?
我回到去他果然在,穿的是襯衫西褲,看來是從工作地點過來,回來後也沒換衣服。
我一回來他便大喊:「媽,快點開飯啦。」原來他只得數個小時,吃完飯便得趕下一個通告。
既然如此我便去幫手。他矋住我,要我坐下:「妳剛下班回來不累嗎?」要我休息,自己則到廚房和飯廳幫忙。
阿耀是個乖孩子,會幫忙做家事,不會像大爺那樣要人服侍,也沒被溺愛得橫行霸道,雖然人們待他像王子。
飯菜擺好了,我們坐下來吃,伯母不停給他添菜,他指著我的碗:「給她添好了,她需要多點營養。」我說他才是!他現在瘦得像竹竿似的!他說我懂什麼,人們超欣賞他那雙長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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