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紀錄一段在我少年時期的友情,若是我百年之後被埋在地裡,我希望我的墓碑上可以刻上這段文字,可能會有點長,但是沒關係,我們曾說過死後墓碑也要並列,刻不下的字不如就刻到他的墓碑上吧。
我在十七歲的夏天遇見他,準確來說,我十七歲,他十六歲。我是家裡的獨生子,當我第一次聽見他喊我哥的時候,感覺非常新奇,心裡莫名產生了一種年長者的責任感,明明只相差了一歲。我們是在舞蹈練習室認識的,他是個對舞蹈十分有熱情的孩子,當時他的骨架還小,總是穿著寬大的衣褲練舞,雖然如此,他在跳舞時的力道和線條卻並未被矮小的骨架和寬鬆的袖擺所掩蓋,我和老師一樣,喜歡看他跳舞的樣子。
他很聰明,雖然有點調皮,但很會撒嬌,天生就惹人喜歡。我年輕的時候脾氣不太好,很容易衝動,也經常和舞蹈室的哥哥們吵起來,說起來都是年輕不懂事,老是為了一點事情磕的頭破血流,他經常為了勸架而不小心跟著吵起來,最後頂著一張委屈的臉,一見到那種表情我就心軟了,他可是我弟弟啊。
後來我們一起到外地參加比賽,同吃同住,對彼此的習慣一清二楚。我飲食方面的喜好非常善變,今天喜歡喝咖啡,下個月就變成喜歡喝甜米露,他有時會留心我的飲食習慣,買我喜歡的食物給我,但我突然又說不喜歡吃了,他為了這件事經常和我嘔氣。多年之後,他在鏡頭前經常反省自己不應該幼稚的對哥哥生氣,我老是覺得他其實是在譴責這件事情,但我問了他肯定不承認。
其實我們在一起經歷了很多,在那奮不顧身追夢的幾年裡,一回想起來,才發現我們分開的時間最長不超過三個星期,這樣講有點矯情,但我們太了解彼此了,比一般的家人更像家人。這十年來他變了很多,個子長高了,骨架長開了,經過變聲期的聲音更加低沉,不像以前那麼愛撒嬌了,但還是一樣調皮,總是在鏡頭前極有分寸的開著玩笑。時不時攻擊我一下,又馬上給我一個擁抱,一個巴掌一顆糖,手法熟練,偏偏我也拿他沒辦法。這麼多年過去,他依然是我弟弟啊。
粉絲經常問我們彼此的關係怎麼樣,他攬著我的肩膀,理所當然地說:「這也可以算是一個提問嗎?看不就知道了。」是啊,我們在最年輕氣盛的年紀相遇,該吵的架都吵過了,吵到沒有東西可以吵了,迷茫的時侯一起迷茫,努力的時候一起努力,玩樂的時候也一起玩樂,一路上磕磕絆絆的也互相撐著走過來了,是看著彼此長大的人,我從來不會去質疑我們之間的感情。在台上,我一個眼神他就知道我想做什麼;在台下,他會悄悄的開解我,讓我不要把所有責任都攬在自己身上。
粉絲都說是我影響了他,因為我喜歡看書,所以他也經常走到哪裡都帶著一本書;因為我喜歡攝影,所以他出遊時也帶著底片相機。但其實十年的相處,怎麼可能只有一個人改變了另一個人?
我們是互相影響的吧,他讓我產生了責任心,他讓我更圓滑的對待這個世界,而非如年少時充滿稜角,他讓我更有自信的面對自己,他讓我的成長永遠有他的陪伴。大家只看見我對他的影響,是因為我對他而言是哥哥啊,他有時會崇拜著我閱讀和攝影的習慣,所以久而久之便被帶入了同一個圈子,這都只是表面的影響,而他對我的影響,則是更內化的那種,只有我自己清楚,這十年來的友情,是多珍貴的寶物。252Please respect copyright.PENANAcPASXszrh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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雖然看了很多書,但我文筆實在不好,無法準確形容出我們的十年,這樣淺白的文字刻在墓碑上也許會有點不成體統,但還是想以此紀念。他的文筆比我更好,也許會重寫一篇,那也一起刻上吧,記我們的十年。
匆匆寫出來的隨筆,以此獻給我最愛的西皮。
十年、二十年,往後也一起走下去吧。
第一次嘗試這種類似傳記的寫法,感覺好神奇,就當個小品看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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