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不是假的,我已經驗證過了,但我沒用這能力做壞事,我希望做一個普通人,過普通的人生。
那年我六歲,孤兒園來了個女孩子,樣子不怎麼特別,但個性開朗,待人很好。
我和她同齡,所以院長讓我們上同一所小學,起初我不太喜歡她,她待人太好了,自己吃虧也完全不介意,看著就覺得心煩,但院長說她身世可憐,讓我照看她,所以我才迫於無奈陪在她身邊。
還記得有一次學校旅行,大家正值青春期,感情豐富,那些女孩子整天勾心鬥角,她好欺負自然成了眾人打壓的對象,沒有人願意理會她。
晚上睡覺時男女各兩個房間,一個兄弟告訴我女生們都擠到一個房間裏去,只留下她一人睡一個房間。
這是她自找的,我也沒特別想去理會,只是凌晨上廁所後經過那房間,聽到幾聲抽泣,放不下心去看一眼而已。
我們住同一所孤兒園,從小一起長大,什麼醜態也見過了,也不怕看到她的哭相,我連門也沒敲就進去,只見她瑟縮在角落,身體抖得好像抽筋似的。
進孤兒園的人總有自己的悲慘過往,我這種棄嬰可不一樣,我連自己有什麼悲慘也不知道,倒是沒有事可以讓自己哭了。
我上前抱著她,其他孩子我也是這樣哄的,不過她也真是特別,平日異常的開朗,哭起來就像是要把累積下來的傷痛都爆發出來一樣,她哭了整個夜晚,沒有一刻歇息,眼淚把我的衣服弄得能滴出水來。
她終於在破曉時分哭累了,靜靜地入眠,我輕手輕腳地把她抱回床上,平日也沒留意原來她挺輕的,身上都沒長肉,大概是因為好吃的食物都分給豬朋狗友和孤兒園那些淘氣鬼吧。
我為她拉好窗簾,掖好被角,看了她一眼才離開,我向老師交代了她身體不適,讓她好好睡,然後又威嚇一下知道我整夜不在的同學們,可能是我的性格問題,他們好像很怕我,所以那天的事沒人知道。
我們之間的關係並沒有像小說裏寫的一樣起了變化,大家各自過自己的生活,就這樣迎接她的十六歲生日。
所有人都圍在她身邊,吃蛋糕、吹蠟燭、送禮物,她開心地笑了,開心地許願,開心地趁那群小鬼們跑去洗生果時吻了我,開心地入睡,開心地離開。
我伸手撥開在她額上的碎髮,都十六歲了樣子還是沒變,跟小時候一樣沒點特色,身材也是如那時一般的像塊洗衣板。
真是沒一點地方可愛,也沒女人味,為妳流淚簡直是浪費。
急性白血病,算什麼?憑什麼奪走妳?妳有哪一點是值得神注意妳的嗎?祂為什麼會留意妳啊?
妳是我們的,是我的。
我要把妳的死狠狠地刻在心裏,讓我千千萬萬輩子都記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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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從睡夢中醒來,這天我已經經歷了數百次,先梳洗,然後吃早餐,再等她到來。
院長向我們介紹了她的名字,那個被我刻在心窩裏的名字,我一臉淡然地看著她,她笑靨如花,那張平庸的臉向我笑笑,我別過臉去不看她,她脾氣是何等的好,完全沒有生氣。
自從我發現不論怎樣改變歷史她還是會死的事實後,我放棄了防止她患病的念頭,轉而想辦法救她。
她患的是急性白血病,而且她特別不幸,兩天就過身了。
要在兩天內救她,唯一的辦法只有骨髓移植,但我們的骨髓都不合適,只能眼白白看著她離開。
我活用穿越時空所得到的大量時間學習,我的腦袋裏存在比成人還多的知識,我以準確無誤的預言得到黑社會老大的賞識,開始我的計劃。
終於,我來得及在十六歲前找到適合她的骨髓,早已變得毫無感情的我在那天哭了,我第一次看著十六歲的她,完好無缺地躺在床上,一邊替我抹眼淚,一邊罵我怎麼你哭著也這麼帥。
六年後,她成了一名警察,這工作很符合她的性格,但同時也把我們的戀情葬送。
神童、預言家等美名早已把我的名聲在黑社會傳開去,加上我常要手下的人去抓人血回來驗,他們就給我起了個噬血小王子之類的滑稽名子,令我在道上更加有名。
樹大招風,警察把我當成犯人我不介意,妳不聽我的解釋我也不介意,妳聽從指揮開槍殺我我更不介意。
我只求妳別傷心,別哭,好好的活下去。
百世修來同船渡,千世修來共枕眠。
我不過為妳重來了八百五十三次,加起來的時光只有八十多個世紀,連一百世也沒有,但我過的每一年也有妳在,這不是賺到了嗎?那我還奢求什麼?
我已經不想再重來,我累了,只要能救妳,我知足,我不會再一次穿越時空去改變現狀,萬一再也找不到合適的骨髓怎麼辦?
我與妳相遇了八百五十四次,八百五十三次由我見證妳離開,只有最後一次,由妳親手葬送我。
對不起啊,要妳看著我死,要妳承受那種撕裂心肺的痛,
對不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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