讀者去了哪兒?
點進來的你或許在迷茫著——我的故事明明之後會有刺激的、感動的展開,卻總是吸引不了讀者留下來,只遺下一次空虛的點擊。身為作者,是該繼續寫下去?相信總有一天自己的作品會被發掘?還是該放棄,再做下一次嘗試?到底怎樣才能讓讀者書籤你的書?
(以下內容較適合功利的作者、網上作品、類型小說)
所謂「黃金三章」
網上小說的特性是在書名、標籤、簡介、開頭後,讀者便會判斷自己是該追看下去,還是去找下一本小說。當然,大多數作者都知道它們的重要性,為了寫好它們,更是嘗試去搜括定律、查找方法——告訴你開頭必須遵守什麼、可以寫什麼、不可以寫什麼——來打造自己作品的開頭。
而其中一條流傳的定律,便是「黃金三章」:在三章之內,寫出故事的衝突、主角是什麼人、在什麼地方、金手指(如系統流、特殊能力),來吸引讀者看下去。然而,這一條所謂定律,早已被無數作者唾棄,因為無數作品沒有遵守此定律,亦依然大紅大紫。
但是,其最根本的概念是正確的,網上小說需要在開頭就吸引讀者看下去,而我們要研究的,是知道什麼才是「吸引」。至於,開頭是如何定義,我們不如退一步,回想起故事是由什麼組成的——歸根究底,是由一連串帶因果關係的事件所連接而成,所以我們的開頭,就是第一個出現的因果,是你故事大綱中的第一段。
作者要做到頭一個因果就發揮到「吸引」的功能,達至讓人「好奇」:之後會發生什麼事?或/和為何會發生這件事?——而這個因果,甚至能出現在書名之中(網上小說名字越來越長的原因,例如:《普通攻擊是全體二連擊,這樣的媽媽你喜歡嗎?》)。如此,我們就必須了解「好奇」,來思考如何寫出第一個因果。
什麼是好奇?
Curiosity Depends on What You Already Know
BY ZACH ST. GEORGE ILLUSTRATION BY FRANCESCO IZZO
http://nautil.us/issue/33/attraction/curiosity-depends-on-what-you-already-know
這一篇文章講解了好奇心,而本文中引用的是「信息空缺」(information gap):當人突然意識到自己有不了解的事時,就會想立刻填補該空缺的欲望。
還有的是「如何最大化好奇心」:人對已知答案的最不好奇;人對完全不理解的問題也不好奇;人會在自認為猜到答案,但又不確定是否猜對時最為好奇。
舉個例子:我的西裝外套內藏著一把刀。我的面前是我的上司——他因為我上班遲到了五分鐘就破頭大罵,甚至連辦公室外的同事都能聽見,卻忘掉了是誰害我在昨晚加班到連尾班車都沒有了,這種生活今天就到此為止了——我的手往外套內伸去……
讀者知道「我藏著一把刀」、「我被不合理的批評」、「我下定了某種決心」,通常的猜測會是「我要把刀拿出刺死上司」,但讀者又因為這個猜測過於簡單,不自覺地會期待另一個答案——以讀者的角度重新思考,才能控制好故事。因此,我們必需要清楚讀者知道什麼,不知道什麼——要做到這一點,就要靠作者自己去做市場調查了。
作者該做的市場調查
一份良好的市場調查應包含對社會、對市場、對消費者、對競爭者、以及對自己的審視——但我決定把它們歸為三個層面,分別是:作品外;作品之間;作品內。具體的意思,會輔以下文一個網上流傳已久的梗來做解釋,並研究它是如何令人產生好奇。
驅魔神父:我來幫你驅逐附在你身上的惡魔。
我:等等,我沒有請你來啊。
惡魔:他是我請的。
作品外:
對於目標讀者的社會而言,故事中包含的既有印象有什麼意思?——以我們所在的社會為例,「神父」和「惡魔」這兩個既有印象,前者是神聖的、善良的;後者是不潔的、邪惡的。兩者可謂是勢不兩立的極端——不過,並不代表所有的既有印象皆是沒有歧義的,例如警察、暴徒、官員等等。
另外是要考慮到發佈作品的平台,本身吸引了什麼類型的讀者,是男性多還是女性多?偏嚴肅還是偏爽快?而這些偏向亦會影響到他們對於特定既有印象的觀感。而調查的方法,只需要看一看首頁推薦、排行榜、與自己同類的作品有多少人課金就可以了。那麼,到底是把作品發佈到擁有大量同類作者與讀者的地方?還是發佈到稀有同類作者讀者,開拓市場?這就是作者需要考慮的了。
作品之間:
與所有同類型的作品相比(不止是作品發佈的平台,而是所有平台),自己作品所使用的橋段被使用了多少次,有多少人寫過?是老套還是創新?如果「惡魔請神父驅走自己」已經出現了一萬次,那麼對於該類型的讀者而言,作品外的固有印象就已經被改變了,因為每當看見「神父」與「惡魔」時,讀者第一時間就會想到該橋段,亦即是前文提及的「對已知答案的最不好奇」。
然而,這一點並不是壞事,因為當你意識到有新的既有印象出現時,就能進行反轉——正如「英雄」多了,就會出現「反英雄」;「惡人」多了,就會出現「改邪歸正的惡人」,「改邪歸正的惡人」太多了,又會出現「純粹的惡人」。例子:Megamind(2010), Deadpool(2016)
作品內:
如果說「作品外」和「作品之間」是在考慮讀者本身知道的事,那麼「作品內」就是作者在控制讀者知道了多少事。同樣是「惡魔請神父驅走自己」的橋段,讀者很自然地便會猜測「到底那人發生什麼事,令惡魔要請神父驅走自己」,亦會預測「惡魔被神父驅走」的結果——根據那篇帖文的評論,大多數人皆在說那人太廢了,連惡魔都受不了——這時,便是作者需要知道得更多的時候了,那個人太好人,連惡魔都受不了?還是那個人太邪惡了,連惡魔都想逃回地獄?或者再深化下去,那是什麼惡魔?色慾惡魔碰上性冷感?
總而言之,作者需要達到的是「人對完全不理解的問題也不好奇;人會在自認為猜到答案,但又不確定是否猜對時最為好奇。」,亦即是「意料之外,情理之中」,一步一步引領讀者,不能讓讀者知道得太少,又不能讓讀者知道得比作者多。
不止是故事的開頭,更是對讀者的承諾
本文提到了很多在書寫開頭時應該考慮的事,但是作者卻不應該「走火入魔」,為了吸引讀者,把不存在於故事的元素當作賣點,又或者開頭與後來發生的事完全沒有關係。因為,從書名到簡介,從簡介到開頭,這些都是作者對讀者的承諾,特別是類型作品,作者不應把科幻突然變成架空歷史,愛情突然變成恐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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