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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年前的四月六日,我開始寫小說。
開始寫作的原因很簡單:我要把想到的故事記下來。那時我在想:說不定寫出來會是一個很棒的作品。
結果,那個晚上我嘗試寫了一個小篇章。明明文筆和劇情爛到不得了,讀著卻覺得很不錯。接著,第二章、第三章……一直寫到十六章完成了一個分卷。為了將文字下的角色形象化,我還學習了繪畫,創造了他們的形象,當然畫技同樣很爛。
我不介意旁人的看法,也不在意有沒有人會讀我的小說。就算只有自己在看,我也會為了親手創作的故事高興不已。
至於為何一直寫下去。可能因為我主要都是寫長篇小說的關係,寫作好像一種承諾。一旦開始了某個系列就要把它寫完。
抱持這種想法偶爾會覺得累。我從高中寫到上大學,大學寫到出來社會。人生兼顧的事情越來越多,寫作的熱忱多少冷卻下來。面對瓶頸,我會感到焦急,越想逼令自己衝破障礙的時候,夢想似乎距離我越來越遠。夢想已經變成了工作。試問有誰會喜歡上班工作?我想,這樣已經解答了我遇上瓶頸的原因。
我仍然深愛著小說。
很感謝在七週年之際看見這個創挑,我可以藉這個機會慢下來,梳理凌亂不堪的思緒,想清楚自己到底想要些甚麼。
如今,我想永遠寫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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