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到現在我都還清楚的記得,她永遠離開我的那天是個寒冷的星期天,就跟現在一樣。
我獨自一人走在骯髒的街道上。現在是凌晨時分,天空下著綿延細雨,我試圖尋找容身之所。我縮起身子抵禦強風,但寒冷刺穿我身上的破舊大衣讓我的身體不停發抖,我感覺自己的雙腳像是被戴上腳鐐一樣難以行走,雨水弄濕我的頭髮、眼鏡甚至肩膀。
這座城市只要到了冬天就只剩強風和寒冷。任何人都不應該在外頭過夜,特別是在太陽下山以後,因為寒冷會鑽進你的褲管、夾克甚至凍住你的脊髓,然後把你變成一座活生生的雕像。
不知道走了多遠,我終於找到了一家還亮著燈的餐館,它的招牌懸掛在轉角的水泥牆上,門上還掛著二十四小時營業的牌子,玻璃窗上貼著有點泛黃的飲料海報。
店裡充滿了咖啡香和油炸鍋的味道,架上的收音機播放著過時的搖滾樂。裡頭還有幾個人,都坐在桌前,垂著臉龐,感覺都快貼著桌面了。我坐在角落的位置,然後要了一杯咖啡,免得有人說閒話。
我在大衣的口袋中摸索,最後找出半包香菸、一盒火柴以及兩張門票,我將票子收了起來,然後看了一下香菸的牌子,這不是我平常抽的而是她習慣抽的那種,應該是她以前跟我借外套時忘在裡頭的,不然就是我又買到了她喜歡的香菸牌子。
當我猶豫著要不要抽根菸時,一個女性的聲音說道:「嘿,可以跟你借支菸嗎?」那個女人留著粟栗色的短髮,塗著黑色的唇膏,穿著紅色羽絨衣和西裝褲。看起來有點面熟,但我不以為意。
將香菸和火柴遞出去後,我說:「當然,拿去吧。」那個女人在我面前劃開火柴,點燃咬在嘴邊的香菸。雖然餐館裡並沒有明確禁止吸菸,但這樣的行為還是引來其它人的注意。不過,頂多是一個眼神罷了。
「你不抽嗎?」她說。
我搖頭接過她遞回來的菸盒。當我以為終於能獨處時,她突然叫出我的名字,我愣了一下,不知道該如何回應,然後她說:「你不記得我啦,我是麗姿啊。」我在腦海中尋找這個名字,過去的記憶開始浮現。幾年前我們交往過也同居過一段時間,後來分手了,之後她就搬到別的城市去。
應該吧,我記不太清楚了。
「喔,對,好久不見。」我說。
麗姿坐到我對面的空位上,轉過頭對著櫃檯前的服務生點了杯咖啡,我仔細端詳她的側臉,她看起來過得不錯,外表也成熟了許多,跟她相比我看起來肯定糟透了。
服務生用黑色的托盤端來一杯散發著熱氣的咖啡和缺了一角的煙灰缸,再將它們擺在桌子中央。麗姿吸了一口香菸,然後在空中吐出一圈煙霧。
「我以為妳搬到另一座城市去了。」我說。
「出差而已,我本來今天就要離開的,可是錯過了最後一班巴士。」她停頓一下,把夾著香菸的手指移到煙灰缸上方,煙灰掉落在裡頭。「那你呢?這麼晚了還到處遊蕩是沒有靈感嗎?」
沒有靈感,我知道她這句話在說什麼,大約中學時期我開始寫作,因為白天要上課和工作,所以我通常在深夜時分寫作。當時,只要吐不出任何句子在紙上時或想不出故事和情節時我就會失眠然後在街上遊蕩,這似乎成了一種習慣。
「因為一些事情不太想回去而已。再說,妳怎麼知道我還在寫作。」我說。
「我在雜誌上讀過你的幾篇故事,還不錯,不過你不應該用本名,會被書迷認出來的。」
「像現在這樣嗎。」
「你少往臉上貼金了。」她微笑,像是蒙娜麗莎一樣神秘又迷人。然後我們陷入了一陣沉默,她忽然說道:「要陪我嗎?」
「什麼?」我說。
「陪我到早上啊,我挺無聊的,最早的一班巴士要五點多才發車。不然呢?」說完,她端起杯子喝了一口。
對啊,不然呢。我在心中重複。
氣氛開始變得尷尬,我急忙轉移話題,詢問她過去幾年的經歷,她告訴我她是如何在一座陌生城市站穩腳步的,如何從一個職員爬到經理還有到處出差或見客戶之類的。
「聽起來妳過得很不錯。」我說,「我替你感到高興,麗姿。」
她眼神渙散地盯著桌上的煙灰缸,右手隨意擺弄著面前的白色咖啡杯。我在她的臉上感覺不出一絲喜悅或是那種事業成功到可以拿出來炫耀的人該表現出來的驕傲,相反的,我看見了失落感。
「怎麼了嗎?」我問她。
麗姿抬起頭,看著我說:「沒有,只是…..我不再玩音樂了。」她的語調平靜又緩和,就像海面上吹過一陣海風,然後撩起一陣微不足道的海浪。
說實話,當我聽到麗姿這麼說時心裡還滿驚訝的,不過,更多的是那種虛無飄渺的不真實感。她曾把音樂當成自己生命中的全部,現在卻不是了,那個恨不得一天二十四小時都拿來彈吉他的女孩也消失了。
「我可以問原因嗎?」我問道。我不確定問這問題恰不恰當,因為就某方面來說,麗姿沒必要也沒有義務為我說明這麼多,而且我自己的問題也挺嚴重的。
「當然可以,不是每個人都有機會跟前男友談心的。」她半開玩笑的揚起嘴角,然後繼續說道「我努力過一段時間,真的,在我離開之後。但感覺就是跟以前不一樣,我發現問題不是出在音樂上,它始終沒變,改變的人是我。我變得沒這麼喜歡了,最後還失去了對音樂的熱情。」
「我無法想像妳不彈吉他的樣子,感覺挺怪的。」我說。
麗姿聳聳肩,輕聲說道:「也許人真的會改變……就像你一樣。」
「我不懂妳在說什麼。」真的,我確實不懂。
她指著桌上的香菸說:「你換了菸的牌子,你向來不喜歡這種涼菸的。不只這樣,你也變得比較會聽別人說話了。相信我,以前的你絕對不是一個適合傾訴的對象。」
我對著她苦笑,然後說:「我以前有那麼糟糕。」
「糟透了。所以,我很好奇到底是甚麼改變了你。」她看著我,像是很期待我的反應,「很公平吧。我分享我的,你分享你的。」
「你確定嗎?」我說。
她點點頭。
「我的女友一年前自殺了,那時她患有重度憂鬱症。」
「那時?」
「對,她原本就患有憂鬱症,不過挺輕微的,也有吃藥控制。當時,我們計劃要個孩子然後組成一個家庭,但始終沒能達成。後來我們到醫院去做檢查,醫生說她患有不孕症,從那時起她的精神狀況就越來越差,憂鬱症也越來越嚴重。最後,她選擇離開這個世界。」
「我很遺憾。」她說。
「嗯,我也是。我以為我忘記她了,但幾天前有人給我送來這些東西。」說完,我從大衣口袋裡拿出兩張美術館的門票,放在這張早已泛黃和沾滿油污的桌上。
「這些門票是?」
「她是個業餘畫家,非常喜歡畫畫。曾經投稿過一幅畫作到這家美術館去。他們非常喜歡現在還將它展示出來,美術館的員工送來這些門票希望我們去參觀。可是那些傢伙不知道,
那位畫家早已不在這個世界上了。」
「所以,你不敢去。」
「不,我不知道是該去,還是不該去。」我試著緩和自身的語調,讓自己聽起來沒有想像中那麼的激動。「我花了很多的時間去想念她、忘記她,我不確定還能不能再經歷一次。我真的、真的不知道。」
我們陷入沉默,一段看似永恆的沉默。我低下頭,緊盯著桌上那些該死的票子,就好像那兩張長方形的五顏六色的紙片隨時會跳起來結束我的生命。不知道過了多久,可能五分鐘也可能過了半小時,我開始後悔跟麗姿講這些事了,因為這些狗屁倒灶的事情並不屬於她。
「你應該去。」她說。
我抬起頭,疑惑的看著她。
「你應該去的。」她重複一遍。「不,是一定得去。你得去看那幅令你痛心的畫。」
「什麼,為什麼?」我覺得我的聲音聽起來像是渺小又怯懦的膽小鬼,等著被人教訓一頓。
「我知道你很難過、很傷心。但是,如果你不去的話絕對會後悔的,相信我。」
我沒有回答,只是再度低下頭,不說話。
「好吧,不管你做甚麼決定我都支持你。」她說。
夜晚的黑暗逐漸被陽光取代,我在巴士站與麗姿分開,我們沒有閒聊,只是如同機械般的道別。離開巴士站後,我在城市中亂晃,那些與似曾相識的人和物讓我的腦袋不停地想起之前的回憶。最後,我還是去了美術館,去看了那幅畫。
室內一如既往的溫暖,如同那些我和她在一起的時光。我站在那幅畫前,盯著它被黑色、單調的木框包圍,然後斜靠在牆壁邊。畫布上是一位母親正在安撫她抱在懷中不停哭鬧的嬰兒。
幾個月後,我從朋友那邊打聽到麗姿的電話號碼,我告訴她我去看了那幅畫,也感謝她就算分手後還是給於我支持,她在電話中苦笑,我還聽見了彈奏吉他的聲音。然後她詢問我那幅畫的名稱,我告訴她那幅畫叫為畫布上的嬰兒抹掉眼淚。
----------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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