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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一個普通在不能普通的女生,我從小到大到大都不喜歡讀書,我覺得讀書就是要我的命。可我家裡人不怎麼想,覺得讀到本科以後的路會好走點。可我不怎麼認為,我當初只想快點中學畢業就出來工作,然後就可以搬出來住了,終於可以遠離他們了,那是我人生中最開心的一天。一直到現在我也不後悔,只後悔當初為什麼要和他們相認,每每想起都好痛恨自己。我也不知道為什麼可以如此恨一個人,我可以肯定從來沒有愛,因我他們帶給我的只有痛苦。
我是意外有的,他們不怎麼想要,卻無法將我丟棄,這是他們親口說的,沒辦法他們只能對我負責,所謂的負責就是養著我,不讓我餓死,然後還要對我非打及罵,還要整天教育我感恩戴德,說他當初也是棍棒下長大的,他說恨死他的舅舅了,同樣的我也厭惡與恨他。每次與他見面我都覺得無比的噁心,時間過得超級慢,如果時間能流速的快點,我寧願折壽五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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