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厭」是一種非常自傷性的情緒。
正常來說,一般正常人察覺到對方討厭自己,會藉由時間來化解彼此的隔閡。
但在我這不毛之地,不毛到非常破碎的小鎮,通常是已婚婦女、老男人、大嗓門大嬸等,會非常喜歡感受到對方(也就是我)的討厭---因為那就達到傷害到對方的目的。
這其實同時存在著幼稚和成熟。
幼稚不用多言,這行為跟小朋友一樣;成熟則是,藉由他們這些動作,可以鍛鍊忍耐力和存在先於本質的自我肯定。
我總是在禮拜一到禮拜三活力滿點,一到禮拜四就開始夢想著逃離這個碎爛之地,碎爛的原因大部分是音量很大又聲音惱人的疾馳機車狂飆而過---而我非常確定,騎著那機車的少年非常得意每個人都受不了這聲音。
然後禮拜四到禮拜五打烊前的這段期間,我都非常地不適、易怒和暴躁,我不知道為什麼,有可能是老了?有可能是生命力在前三天都太狂暴地用光了?
當然我有些曾經的朋友亦是暢懷於把我弄生氣,這是很久的朋友之間的樂趣,但有的決定要繼續下去當然好玩、有的就把他們當屎。
總之結論已定。若要安穩地活在世間,必先在任何瞬間都自我安適---這已是真理,同時也為我那混亂的腦袋做一個準則。
讀朱天文、米蘭昆德拉、馬奎斯以及任何一位作家,他們的腦不同於常人,那是他們自己與世界的對抗,而我總在察覺這點時有點得意自己跟他們有這點相似。
但我得先好好活在這塊地方,然後…有個很難確定的未來,難確定的點有90%來自心儀的人。
忙了一陣子,抒發點心情也是舒暢,當然,我身邊還是有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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