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國詩人赫曼·赫塞曾說,寫一首壞詩的樂趣甚於讀一首好詩。好詩壞詩的認定當然是主觀的,不過這句話恰好體現出,寫詩無可取代的自由與痛快。詩之所以為詩,而不成散文小說劇本歌曲等其他物事,理應有某些標準或規矩;但發展至今,這些創作形式的分野早已模糊,乃至於消弭無形。
那麼我又是如何看待寫詩呢?每每思及此問,總會給出不同的答案。可能是一件很自私、隱晦不欲人知的事吧。公開發表時,卻又期待有讀者能看穿文字表面,如同認識那座靜定浮於海面的巍然冰山,直抵寫作當下的靈魂。
可能是近似於野獸舔拭傷口,使其自癒的本能吧。以溫柔卻決絕的念想,自剖所有情緒的根源,那些將要脫口而出、最能宣洩心情的話語——不能說。像忍住噴嚏般,忍住不加思索的歡呼與叫好,怨懟或咒罵;取而代之的是煲菜燉湯那樣耐心的手腕,理解每滴淚水與每聲笑語蘊藏的道理與意義,知其然還要知其所以然。
當我發現,寫出的文字處於簡單卻凝練的狀態;滿腹千言萬語,卻又欲辯忘言時,那便是詩。我在無聲無息間,傾盡了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