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系列故事沒有特別站在哪個政黨、民族(這很重要)
*因為是第一次寫非同人小說,文筆差請見諒。
*基本上為月更,如現實遇到不穩定因素會停更
*小的在巴o姆特上有投稿過這系列文章不是盜文
以下為故事簡介
台灣被許多不同民族的人統治過,因此妖怪的種類許多種有台灣本土的也有異國的甚至是混合的,在荷蘭統治時期偏向於淨化方面對待妖怪的祭司,到了鄭治時期或清領時期少數的道士用於拔除或封印的方式,又到了日治時期隨著日本引來的警察體系下劃分了「警察」與「靈警」兩種制度,警察負責處理人民,靈警則負責處理妖怪。這制度在二次大戰後日本退台後被廢除。
新政府為了鞏固地位而通過了《懲治叛亂條例》隔年通過了《動員戡亂時期檢肅匪諜條例》設計了獎懲制度,就算是清白的被人通報後隔天就被處決的高壓制度下人心惶惶,加上邪靈的亂入導致人民與政府抗爭造成嚴重傷亡,因此政府開始重視了人民與妖怪,而將日治時期的警察制度加以修改,在台復校名為『中央警察大學』除了原有的科系以外並增設了靈能警察學系沿用至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