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聲明,接下來的想法只是靈光一閃,若太過不切實際,還請見諒。
想法起自於上一篇夏目前輩的內容,其中有說到:彼此協助宣傳或許是相對來說,文社最可行的主要活動之一了。
然而即使如此,我們還是有一個令人遺憾的延伸問題:即使是協助宣傳,也還是會消耗心力的,會心累。
宣傳也需要打字,做簡介,說明作品的屬性等等,這些種種的撰寫也會佔用文社人的心力,同時如夏目前輩說到的,若整體成效不彰,這樣的狀況還可能惡性循環下去,最後仍然會是僅止於口號的行動,懶得宣傳是可以想見的末路之一。
到那時候,恐怕就算真的有力氣好了,大概也只會想要宣傳自己的作品,這很正常,人都是自私的。
鑑於此,我有一個發想--讓「宣傳」這件事情由電腦代發是否可行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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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是細節:
以penana 為例,讓每個人的個人設定中多一項「宣傳作品」的欄位,每個人最多選三個,而這三篇必須要包含一些硬性條件,避免太過陽春的作品充斥,包含但不限於:字數底線、篇章數底線等等,最重要的,是這個作品必須要確實存在。
接下來還可以寫一點不超過20字的簡述作為廣告,填寫好之後,penana就可以得到這些資訊。我們先假設一百人都完成這項動作,那我們就會因此有300份各式各樣的作品。
然後,在發文的頁面,多一條「宣傳」的子分類,選用這個宣傳分類的人,他所宣傳的作品可以被高強度曝光(重點),同時,電腦將會自動且完全隨機的宣傳另外三份作品,作品的來源就在於前面說的300份作品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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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樣做會有甚麼結果?(以天真理想論)
1.讓宣傳消耗的心力最小化且最公平化
大家不用考慮宣傳誰、怎麼宣傳等等,往邪心點說,大家甚至不用考慮:「要是我宣傳了,他紅了我卻沒紅怎麼辦?這不是純給人做嫁衣嗎?」因為這是系統自動運行的,公平的均化大家做嫁衣的可能性,反過來說,所有人也都可能為彼此做嫁衣,自己也是受眾。
2.針對性強化,保證宣傳會打在真正的受群
前面有說到,要開一個宣傳的子分類,就是為了這個原因:篩選受群。
我們假設一個人,他很無聊,無聊到開始到處翻找小說看,如果這時候有一個宣傳的頁面,那這個人是有機會點進去的,這總比無頭蒼蠅的到處找有方向得多(這跟排行榜的吸引邏輯是一樣的)
那麼這一個點進宣傳頁面的人,有可能精準無比的光看標題就找到自己感興趣的小說嗎?那可未必,我敢說多得是自己都不知道自己想看什麼的人。
這時候若點進去後,第一個自我宣傳的作品不是那麼喜歡,這時下面有其他的選項,那是不是更有機會被點進去?
只要有一百個無聊的人中,因為這延伸的選項覺得「唉唷這個好像不錯喔?」而點進去,這整個系統就幾乎成功了,因為這將會慢慢的產生良性循環,曝光度平等的變高,大家都有機會被看到,剩下的就是自己作品的品質問題。
3.自己的宣傳作品才是真正主角
為了避免仍然有人卡在「給人做嫁衣」的死循環中,我們再額外添加一個重點甜頭:開宣傳的本人貼文享有高強度曝光。可能是在首頁跑馬燈,可能是看小說時的側面跑馬燈,也可以是交流版的排頭幾篇文。
重點在於提高發文本身的好處,配上降低宣傳的心力後,或許能讓這整套幻想理論變得可行。讓曝光度強化,也曝光機會平等隨機化,又降低心理壓力。
很遺憾的,關於跨平台的宣傳,我目前也還沒有想到其他的宣傳方法,雖說要以同一邏輯來做自動化可能也行,但那或許就得讓大家下載一個來路不明的背景應用程式到自家電腦了(不然怎麼跨平台呢?想不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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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的,說到這可能會有人提問了:我就是在等戲劇性的伯樂啊,我就是社恐啊,我就是覺得作品還不夠好啊,等等等等。
我就是不想宣傳,也不想要被宣傳,你給那麼多甜頭,我又不確定自己就會受到讀者青睞啊?到頭來我還是做人嫁衣不是嗎?
對於這樣自我認同低落的作者,我既感到理解,同時也很無力,並且感到十分遺憾。
然而這些人有些並不是真的那麼自卑,有時候他們只是缺乏一點點鼓勵,以及推力。
為此我想切入第二個更加發散的想法--文社概念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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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念化的意思是:文社並沒有一個與會場所、沒有限定範圍、沒有限定題材、沒有限定新人老人、甚至沒有限定國籍人種。
文社只有一句話、一個理念、一個概念,任何理解、接受,並願意執行的人,就都是文社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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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品被發現的前提,是你貼上去讓大家發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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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點不再於這句話的構成或排列,而是背後的意涵:為了要被發現,你應該盡可能的讓大家發現你的作品(當然要循正規途徑就是了)。
宣傳是呼應前面第一個發想的辦法,也是最直接直覺直觀的做法,剩下的只剩發文的勇氣。
不要想等著被推薦被宣傳被發現,力度最大的方式就擺在你眼前--給我宣傳你自己的作品,現在立刻馬上!
如果即使說到這份上了,還是沒辦法行動,那就真的還不適合走上創作一路,甚至因此而沒能收穫流量,也只是理所當然的結果之一。
文社概念化還有一個好處:管理成本全免。
因為如此不嚴謹不拘束的認定,甚至到你想要自稱文社人就自稱,哪怕你完全不懂上面那句話也沒關係--反正文社也沒有甚麼損失,你搞臭了文社又如何?
懂這個理念的人還是會懂,畢竟這個理念可是世界級大實話,我看沒幾個人能撼動又想撼動的(反對的好處是啥?我是暫時想不到)
大家都是文社人的同時,也都各自管理自己,並且有做著利於大家(也利於自身)的事情:宣傳作品。
我認為文社能先做到這一步,就已經很好了,剩下的該如何精進自己,如何彼此協助出版等等,就要在思考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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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發想到此結束,歡迎給予不成熟的我一記強力的推翻論點,我相信這將有利於整個文社的討論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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