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上大概九至十點,我一如既往地坐在客廳吃水果,聽著許多「犯罪個案」,以作休息和研究。手機屏幕突然卡住了,然後就是朋友的來電,裡面是陣陣焦急和擔憂——他剛撿來的貓尿了,也拉了不少。
我深呼吸了幾秒,還是選擇過去了,正好對方的家在我附近,就想看看到底是怎樣的毛孩子可以這麼調皮。
一進屋就只聽到「嫌棄」、「嫌棄」還有「不乖」。可笑的是,朋友出門買外賣時沒有在籠子底下的盤子裝貓沙,只在籠中放了一堆毛巾,我也不知道解釋了多少次他才沒有再提及,但卻一直責罵這走失迷路的毛孩子。
聽朋友他們說,這隻毛孩子不乖也不粘人,於是我毫不猶豫地讓毛孩子聞聞我的手,結果就自己蹭上來了,抱抱也不抓人,溫順乖巧,而且是一隻靚仔的白貓,跟他們所說的完全不一樣。
接下來,我所聽到的話和朋友的動作,完完全全刷新了我對人類,應該說是對這位朋友的認知。
那時我正在幫毛孩子收拾打翻了的貓食和尿濕的盤子,撿完大便也不用七分鐘。接著並幫忙清洗那堆毛巾,朋友在一旁吵吵鬧鬧,說硬要跟貓貓洗澡,因為他(牠)是走失撿回來的,跟離譜的理由就是因為他(牠)排遺了。
養過愛貓的朋友應該知道,貓貓不能經常洗澡,會患上皮膚病的。何況身上沒有任何污漬,也沒有什麼臭味,所以我一口拒絕了,只輕輕抹了毛孩子的小肉球(坦白說真的很漂亮)。我也三翻四次警告對方不要胡來,甚至對方的母親要強行去洗也盡力阻止,不幸運的話,貓貓也會在洗澡時或後驚嚇過度死亡,畢竟他(牠)們是怕水的生物。
因為毛孩子尿過拉過所以就變得髒這回事我是感動不明不白的,不過我會尊重朋友的意願,不讓毛孩子進房。但他(牠)還是默默轉了進去,想要躲在角落,結果被朋友拍打。雖然力度不大,但也不能拍尾龍骨吧!?最後還是被我說了一翻。
不僅如此,當我讓對方為毛孩子添水,告訴對方不要餵毛孩子喝水喉水時,居然跟我說無所謂!你也不會喝沒有過瀘的水吧!?
好戲在後頭,對方給我的原因是:因為我不想當貓奴,我不喜歡嬌生慣養的貓咪,不喜歡貓咪當自己是主人,當對方是奴隸。
寫到這裡——要是我的怒氣是炸蛋,大概可以炸掉整個城市。
完全沒有想到一隻毛孩子可以看穿自己認識六年的朋友,要是對方養的是寶寶貓,大概不用一個月已經到彩虹橋了。
後來我花盡九牛二虎之力才送到這個毛孩子回主人身邊,期間我變成了朋友眼中的「善良撚」,告訴我不是每個人都像我一樣這麼善良的。
老實說,那不只是善良,也是把毛孩子帶回家的責任。在對方的眼中,甚至他自己也承認了,毛孩子的地位及不上人類... 我沉默地看著手機,只希望主人可以接回不小心弄丟的毛孩子。我猜主人不是有意的,畢竟知道毛孩子在我們這邊,就算那時候是凌晨1點,也祈求可以立刻送毛孩子回她身邊)。而那隻毛孩子的性格,也告訴我,他(牠)對人是不兇不厭的,只是朋友胡亂抱他(牠),所以毛孩子便奮力掙扎,只抱起他(牠)的前身,也十分傷筋骨的。
科學上,大家是同一類的動物,人也不會對一個人百依百順,不能喝沒有過瀘的水,為什麼到了貓貓狗狗,甚至是其他動物,就一定要百依百順,甚至粗生粗吃?
我從來不清楚人類的想法:人的地位是最高的,動物永遠及不上。
不愛也不傷害,好像也是做人的道理。不是說我們不能吃肉什麼的,但至少他(牠)們在生時不要虐待他(牠)們。
希望那位「朋友」可以好自為之,也不要再他媽想什麼飼養貓寶寶或小狗。一位連照顧毛孩子基本生活、清理、甚至毛孩子主動黏對方,也充滿嫌棄和大罵,那就絕對不配養任何寵物,甚至是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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