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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比起談到同性戀的議題,我更覺得台灣應該先將"性教育"做好。
為何會有這樣的想法呢?
那是因為台灣在性教育方面是極為封閉,不開放的。而這種不開放會造成很多層面上的問題出現。
首先我們要了解,大約6-12歲的孩子是對於性別認知的階段期,一個好的性平教育,能有效的開導孩子們確立自己的性別,對於性別是秉持著認知的態度,這樣才會對後續性向方面產生正面的影響。
孩子在確立知道自己的性別之後,對於性的認知會有遐想和嚮往。簡單來說,在有了性的觀念後,若是沒有良好的性向指導,原本應該是異性戀或是同性戀的人,卻因為有了一些錯誤的資訊和觀念,導致遇人不淑的事情,層出不窮。
有很多案例的出現,是值得社會大眾反思的。例如:有些原本屬於異性戀的人,後來變成同性戀的例子,以及原本被認為是同性戀的人,後來才驚覺原來自己是異性戀。
這些都是關乎性教育的錯誤指導導致,迫使孩子接受了不屬於自己真正性向的抉擇。(這裡先不談雙性戀或是無性戀)
老實說,現今台灣社會的運行,我並不推薦此時同志婚姻合法,但這並不代表我是反同人士,而是我認為台灣的性教育還沒做到真正開放與普及。
就好像是還不會爬的嬰兒,直接就想學站立一樣。
現今看到同志和反同人士彼此之間互相筆戰,其實內心是很難過的,兩方現今的表現都太過激進,只要一點點的意見相悖,明喻暗諷,都會引起新聞版面的全方面論戰。
我覺得台灣現今更應該推動的,是性教育的普及與開放,是讓更多孩子以及成年人明白性教育的重要性。
先不論其他人,就我國中那階段的健康教育而言,那時的我甚至不知道男孩子的包莖是甚麼,也不知道女孩子生小孩的部位是在陰道而不是肛門。
連自身性別認知都搞不清楚的話,要從何談及性向層面。
先不論人體結構,單單只是對性向議論的話,舉個我的例子。
以前性教育的封閉,讓我也曾經以為我喜歡同性,但後來才驚覺,那種感情並不是愛,而是叫作”欣賞”,你欣賞對方,甚至對方成為你人生中重要的模仿對象,你會選擇想要接近他,更多了解他,待在他最近的地方,試圖變成他。那時的我誤以為這就是愛,就是喜歡,從而差點釀成大錯。
而且,不論孩童教育,我相信成年人對於性教育的認知並沒有了解多少。或許有人會反對這項說法,但我要說的是,並不是單單只有理解構造、知道怎麼性愛以及知道怎麼產子這些粗略的性知識中,才算是認知上的”性教育”。
有點扯遠了,不過就我個人的看法,很多社會的運行是經過社會大眾的不斷批判中前進的,相較於認不認同支不支持,我反倒覺得,對性教育的課題才更加重要。
以下只是額外資料的傳送門
支持同志婚姻者的看法:
聖經真的反同性戀?、台灣人看同性戀表面善良?阿兜仔:很多歧視很誇張、同學陣(力挺同性婚姻學生聯合陣線)
反對同志婚姻的看法:
站在社會立場反對同性婚姻的看法、2013台灣同志遊行、同性戀者有甚麼人權?、從澳洲同性婚姻爭議看反對同性婚姻的同性戀者、對同性婚姻爭論的剖析
世界是大家共同擁有的,每個論點都有每個論點存在的價值觀,不論你是站在哪一立場,你可以不認同對方,但不準你恥笑對方,因為"恥笑"是極度不尊重對方的行為(不論你是持同或是反同)。904Please respect copyright.PENANALJp9kl0ELf
前提是你還把"人權"兩個字當"人權"來看的話才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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