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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久了…
這是好久以前的事,都不知道過了幾年。別人常說什麼「記憶猶新」、「歷歷在目」,用來表示不論過了多久都不忘忘記某些重要的人事物。
但是…我沒有什麼印象,也逐漸淡忘了妳…請原諒我,不是我對妳無情,而是這一切發生的太突然,我甚至連妳的名字都來不及記起。
我們是怎麼認識的?我們有什麼共同話題?又為何而分開?天啊!妳的一切都好模糊。每次當我想到妳,只看見糊去的臉龐,見不著任何表情。
我們相遇、談天說地、志趣相投,在別人眼裡我們簡直天生一對,但我們倆卻沒有珍惜,因為我們根本沒意識到原來分離已經逐步靠近我們了。還以為有更多時間,還以為未來會有更好的發展,命運真是無情。
我真的可以寫一封信寄給妳嗎?如果可以,妳一定要打開來看,妳將會收到一封潔白的信件,上頭只寫著:「對不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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