約伯記第二章拾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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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伯二1】「又有一天,神的眾子來侍立在耶和華面前,撒但也來在其中。」
本節至3節又記發生在天上的事。撒但打擊約伯未奏效,但不承認失敗,反說打擊太輕,神若不容他傷害約伯的骨頭和肉,令他自己受到痛苦,約伯的真性情不會露出來。這三節除最後一句話外,與一6~8同。神責備撒但欺詐,因事實證明約伯全然純正。――《啟導本約伯記註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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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伯二1~2根據約伯記二1~2,撒但可以站在神的面前;這段經文是否指明了撒但會上到天堂,並能夠自由往返于天堂與人類所居住的地球之問?此外,第一節「神的眾子」所指的又是什麼呢?】
以弗所書二2指出,撒但是「空中掌權者(exousia)的首領(ar-chon)」。這節經文中的「空中」,希臘文是aer,意指環繞著地球的大氣;卻不是aither,後者意指太空。甚至在墮落及等候審判的情況裡(彼後二4),撒但能力所及的範圍也頗廣闊,足以使他與天使長米迦勒接觸(猶9),更能夠在他所負責巡察人的行為這事情上,可以與神交談。
因此,從撒迦利亞書三1可知,先知看見一個異象(學者認為這異象帶著象徵意義),當時以色列的大祭司站在神審判的寶座前:「天使又指給我看,大祭司約書亞站在耶和華的使者面前,撒但也站在約書亞的右邊,與他作對。耶和華的使者(譯按:中文和合本作「耶和華」)對撒但說,撒但哪,耶和華責備你。」
根據這節經文,我們可以清楚地知道,最低限度在基督釘十字架之前,撒但有機會到神面前,人類犯罪令撒但有機會在神面前提出控訴,要求神審判並加以懲罰。又或者當信徒對神的動機不誠懇,撒但亦有機會在神面前提出控訴。因此,撒但被稱為控訴者(the Accuser,希臘文是ho diabolos),就是在主面前晝夜控訴基督徒的(參啟十二10)經文清楚顯示,撒但在某些情況下,可與天上的使者一起站在神面前;經文指天上的使者為「神的案子」(參伯一6,二1,三十八7「那時晨星一同歌唱,神的眾子也都歡呼。」經文裡的「那時」,意指在太古時代,遠在創造人類之前。)
約伯記所提及撒但站在神面前的這兩幕情景,卻有一些情節是難以解釋的。假如這幕「天上法庭」的情景真發生在天堂,那麼,它是在天堂的那一部分呢?根據哥林多後書十二2可知,最低限度有三重天,因為保羅曾提及他被提升到「第三層」天,得睹在上的榮耀。約伯記第—、二章那兩幕情景,不會發生在最高及最聖潔的那一層天,因為不潔淨及可憎之物都不能進入「神的城」參啟二十一27)。但神有可能偶然在較低層的天舉行天上的集會,而撒但就成了不速之客,闖入這些集會裡。
此外,尚有一些情節令我們大惑不解。當撒但站在神面前時,神似乎以若無其事的態度對待這位「罪惡之王」;還詢問撒但最近忙些什麼,有沒有繼續監察義人約伯。我們似乎不大清楚撒但是否有繼續站在神審判的寶座前控訴人類,但我們可以肯定,撒但曾在曠野試探神的兒子,阻撓他的救贖工作(參太四;路四)。
無論如何,撒但的結局肯定是悲慘的,神已命定在千禧年的時候,將撒但捆綁一千年(參啟二十2-3)。在這段期間完結時,撒但會對基督作最後一擊(7-10節);之後,撒但便被扔入硫磺與火湖,永遠受苦,被神定罪及受咒詛。── 艾基斯《舊約聖經難題彙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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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伯二2】「耶和華問撒但說:“你從哪裡來?”撒但回答說:“我從地上走來走去,往返而來。”」
見伯1:7注釋。──《SDA聖經注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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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伯二3】「耶和華問撒但說:“你曾用心察看我的僕人約伯沒有?地上再沒有人像他完全正直,敬畏神,遠離惡事。你雖激動我攻擊他,無故地毀滅他;他仍然持守他的純正。”」
無故的……仍然持守他的純正: 本節包含著以下兩個意義:①神親自見證苦難臨到約伯,並非因他犯了特定的罪;②神喜悅約伯的勝利如同自己的勝利。人雖是神用塵土創造之物,卻是神格外憐愛與關注的物件。因此,希伯來書作者不禁驚歎到:“人算什麼,你竟顧念他”(來2:6)。當我們在現實生活中遇到各樣難題時,有時懷疑、抱怨,但若我們回顧神以往細緻周密的看顧,就會重新有信心、有盼望,讚美神。 ――《聖經精讀本》
這一次,耶和華重複了祂在第一次會議所論及約伯的話之後,加上了:你雖激動我攻擊他,無故的毀滅他,他仍然持守他的純正。約伯持守了他的「忠誠」(Moffatt)。撒但想要使約伯丟臉的努力失敗了。以「雖」或類似的字眼來翻譯 waw 連續句(waw-consecutive)保留了很好的意思,但卻缺乏文法上的支持103。3b節的第二個子句可以作為第一個子句的平行句(或連續句),譯作「故此,(你看)你激動我去攻擊他、毀滅他──全都是無用的!」(參呂譯)最後這個字的希伯來文 h]inna{m 在廿二6的意思是「不公平地」(和合本:「無故」),所以是「無緣無故的」(現中)。——《丁道爾聖經注釋》
一個正直的人。見伯1:1,7注釋。
純正。希伯來語是tummah。與本節和伯1:1,8的“完全”,來自同一個詞根(見伯1:1注釋)。
無故地。希伯來語是chinnam。即“沒有理由的”(見伯1:9注釋)。
毀滅他。直譯是“吞沒他”。七十士譯本中“他”為“他的家產”。──《SDA聖經注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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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伯二3~6】神起初曾吩咐撒但不可加害約伯的身體,後來祂卻允許了撒但的請求。不過撒但並不能使神違反自己的本性,因神是完全、不變的。神後來允許撒但的計畫,是因為神知道約伯的結局。神並不受撒但愚弄。約伯的受苦是對約伯、撒但和我們的考驗,而不是對神。 ――《雷建生約伯記解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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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伯二4】「撒但回答耶和華說:“人以皮代皮,情願舍去一切所有的保全性命。」
“以皮代皮”。撒但指責約伯麻木不仁;即寧願犧牲牲畜、僕人和兒女的皮(性命),去保全自己的皮(性命)。――《約伯記雷氏研讀本》
“以皮代皮”為成語。遊牧民族行物物交換,以羊皮換同值的牛皮;若遇搶劫會舍皮而保全性命。此處大概表示,約伯所失去的子女財產只是身外之物,他不在乎,可以捨棄以換回性命。――《啟導本約伯記註釋》
「保全性命」:保全自己,其他一切都可犧牲,只要自己不受損。――《串珠聖經註釋》
撒但看到絆倒約伯的第一個計謀歸於虛無,便策謀更加奸詐的方法使約伯跌倒。撒但的邏輯如下:①約伯的信仰極其偽善而自私。約伯之所以在極大的患難中稱頌神,與其說是因著純全的信心,不如說是出於功利性的信仰,想要藉此重新蠃回所失去的一切;②約伯站在與神同等的位置,採取了以物易物的驕傲態度。按照約伯本人的計算法,他可以容忍失去財富與兒女,但決不會忍受軀體的損壞。以皮代皮: 據推測這句話在當時以物易物的商人之間廣為使用。撒但使用商人的用語,隱隱地暗示了約伯的信仰是祈福性的。 ――《聖經精讀本》
以皮代皮。解經家對此眾說紛紜。這可能是一句以物易物的習語。意為用一樣東西換另一樣東西,或用低值的東西換貴重的東西。也就是說,他願意拋棄一切,來保護最有價值的性命。撒但竭力表明,還沒有足夠嚴峻的考驗來顯露約伯的真正品格。他鼓吹每一個人都有自己的價值觀。約伯的純正證明,一個人即使失去了全部的財產,仍可能服侍神。但撒但不願意承認一個人的生命如果處在危急之中,仍會保持對神的忠貞。參太6:25。──《SDA聖經注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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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伯二4~5】撒但指出約伯所受的虧損是外在的,與個人性命、安危無關,無切膚之痛;他若受到肉身之痛苦,他的虛假便會顯露無遺。――《串珠聖經註釋》
“以皮代皮”是撒但對約伯失去家人後的反應作出的評論。撒但仍然堅持說約伯對神忠心只是因為神賜福給他。撒但認為,只要約伯自己的皮肉安全,他就情願接受家庭和財富的損失。撒但下一步要攻擊約伯的肉體,證實它原先的控告(1:9)。 ――《雷建生約伯記解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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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伯二4~5 “以皮代皮”,甚麼意思?】“以皮代皮”是撒但對約伯失去家人後的反應作出的評論。撒但仍然堅持說約伯對神忠心只是因為神賜福給他。撒但認為,只要約伯自己的皮肉安全,他就情願接受家庭和財富的損失。撒但下一步要攻擊約伯的肉體,證實牠原先的控告(伯一9)。――《靈修版聖經註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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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伯二5】「你且伸手傷他的骨頭和他的肉,他必當面棄掉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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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伯二6】「耶和華對撒但說:“他在你手中,只要存留他的性命。”」
“存留他的性命”。神祇容許撒但做到這個限度(比較林前一○13)。――《約伯記雷氏研讀本》
撒但再次尋求神的許可,給約伯施加痛苦。神限制了撒但,不允許撒但消滅約伯本人。――《雷建生約伯記解讀》
執行的人再次由撒但來擔任。牠獲得授權(字義是手)照牠所喜歡的去做,只是不能殺死約伯;把約伯殺了,當然就是不給他機會來證明他的性格。——《丁道爾聖經注釋》
存留。希伯來語是shamar,“保守”,“看守”,“保留”。
性命。希伯來語是nephesh,常譯為“靈魂”,但這裡肯定指肉身的生命。──《SDA聖經注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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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伯二6 撒但攻擊人,神卻……】撒但再次尋求神的許可,給約伯施加痛苦。神限制了撒但,不允許撒但消滅約伯本人。――《靈修版聖經註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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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伯二7】「於是撒但從耶和華面前退去,擊打約伯,使他從腳掌到頭頂長毒瘡。」
“毒瘡”。撒但第二個試煉是針對約伯的個人。參看第一章22節的腳註。約伯出現幾個病徵:全身的皮膚都受到感染(7節),感到極度痕癢(8節),而且極其疼痛(13節)。他的皮肉生了蟲,而且乾裂(七5)。皮膚流膿和變黑(七5;三○30)。約伯同時還有發燒和骨痛(三○17,30)。他所患的可能是象皮病或皮膚的白血病。神的美意包括叫約伯此時受肉體的痛苦,正如祂今天對待許多人一樣。――《約伯記雷氏研讀本》
撒但立即出動擊打約伯。約伯長的毒瘡可能是醫學上稱作象皮病的一種痳瘋症,患者手腳肥腫,皮膚焦黑(三十30),痛苦難當(參二8,13;七5;三十17~30),而且因所患為當日社會視為不潔的病,為人鄙棄,心靈遭受孤獨的煎熬。――《啟導本約伯記註釋》
有人認為長滿約伯全身的“毒瘡”是麻瘋病或絲蟲病(filariasis),但據本書所描繪的症狀來看,約伯似乎是患了巴格達瘡(Bagdad boil)。在中東地區,此病的發病率極高,嚴重時甚至認不出人(12節)。隨著病情的加重,便會出現嚴重的瘙癢症狀(7,8節),並且逐漸演變為潰瘍、化膿。簡而言之,約伯遭受了多種災難,不僅成為妻子和朋友的笑柄,甚至還飽嘗了似乎被神離棄的淒慘境地(太27:46)。正因約伯經歷了此番無以復加的疾苦,才能表現出對復活強烈的盼望。為了加深對苦難的理解,我們可以在本節注釋中淺談苦難的原因、目的、性質及克服的方法:①原因:i.對罪的刑罰:法老的壓迫、出埃及、在曠野中的漂流生活、在迦南地與外邦人進行的持續性爭戰,迦南地的征服及被擄巴比倫等。當以色列遵行順服神的命令時,神便祝福了他們;若以色列背叛神,神便懲罰他們;ii.磨煉並使之成熟的工具:神有時允許苦難臨到未曾犯罪之人,如同約伯一樣,這是神為了使自己的百姓如精金一樣而試驗他(彼前1:7);②苦難的性質(不可避免性):直到主再來之時,苦難因著人類的犯罪而必定會存在於這世界。不僅如此,凡立志敬虔度日的聖徒也都要受逼迫(提後3:12),聖徒當藉著苦難將榮耀歸給神(來5:8-11);③聖徒對苦難應有的態度:i.承受苦難的聖徒當首先反省自己,把苦難當作悔改的機會(林後7:9);ii.當我們未曾犯有特定的罪而遭遇難以承受的苦難時,就容易陷入深深的懷疑。雖然在受苦期間我們會經歷困惑和懷疑,但只要相信神的良善而順服神,便會經歷到神更加豐盛的祝福;iii.耶穌雖全然無罪,卻為了人類的所有罪孽與罪所帶來的咒詛而受盡苦難,親自成為犧牲祭(約1:35;來4:15)。在這裡,我們可以看到最為有價值的苦難。跟隨耶穌基督的聖徒不應該埋怨或畏懼臨到自己的苦難,當要甘心樂意,並擔當其它聖徒之苦難(羅12:15)。 ――《聖經精讀本》
這裏在敘述上的連續性──與一12和一13之間的中斷正好相反,那裏暗示有時間的消逝──顯出今次撒但著手進行牠可怕的努力的迅捷。約伯所受的打擊,是一種可怕的疾病,這病涵蓋了他整個的身體。——《丁道爾聖經注釋》
瘡。希伯來語是shechin,其詞根意為“發熱”,“發炎”。用來表示埃及受災時起泡的瘡(出9:9),大麻瘋(利13:20),希西家的病(王下20:7),所指的是不同的疾病。許多人設法根據這裡的各種症狀為約伯診斷。(伯7:4,5,14;17:1;19:17-20;30:17-19,30)。有人認為約伯的瘡是今日所常見的化膿性皮膚腫瘤。也有人認為約伯患的象皮病。顧名思義,這種病人的皮膚長滿疤紋裂痕,像大象的皮一樣。給一位3,500年前的人作診斷,僅憑基本上為詩體的幾點非專業觀察,這是靠不住的。首先,不能肯定現在的所有疾病與約伯的時代是一樣的。第二,可用於確疹的症狀又過於模糊。第三,不知撒但是否用古今已知的疾病折磨約伯。我們只要知道約伯受了很大的苦就行了,無須弄清他的病症。──《SDA聖經注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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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伯二7 毒瘡】這字在烏加列語中是指熱病而非毒瘡,在希伯來語則是指好幾種的皮膚病(見:利十三2的注釋)。烏加列文獻描述患處在腰部,令病者無法站立。至於約伯記二章所指的是何種皮膚病卻不能確定。古代近東一貫從超自然之因果關係理解病理學。人觸犯了某些禁忌而激怒不友善的邪靈或神祇,被視為疾病的因由。病患是照症狀而非病因分類,因此診斷難之又難。──《舊約聖經背景注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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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伯二7~10】這次約伯受到疾病的煎熬,病症包括:全身長滿奇癢無比的毒瘡,患處有蟲子咬,毒瘡癒合後再破裂、皮膚變黑和脫落、骨痛和發熱。有學者認為約伯患了麻瘋病。――《串珠聖經註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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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伯二8】「約伯就坐在爐灰中,拿瓦片刮身體。」
“瓦片”。一片破爛的陶器。約伯不但生病,而且他的病使他不潔,被社會唾棄;這個經歷使這位坐在城門的審判者謙卑下來(二九7)。――《約伯記雷氏研讀本》
此病奇癢難當,須用瓦片刮身。――《啟導本約伯記註釋》
「爐灰」:指城外糞堆和垃圾灰堆,通常是狗只和流浪者遊蕩的地方。約伯飽受精神和肉體痛苦的煎熬,在此可能是等死,或更可能是因惡疾被人認為不潔,遭家族遺棄。――《串珠聖經註釋》
這個不幸的傢夥坐在爐灰中(參撒下十二16),這可能是指城外的垃圾堆,可以說明他現在已經是被人遺棄的了,就跟被以色列人公共健康的規條禁忌所隔離的痳瘋病患一樣;但若是那樣,那他的朋友們就無法接近他了。這種自我犧牲比較像是他自己悲傷的方式,接受他的新身分,就像人類的垃圾一樣,與其他殘房一起被丟在「這個拋棄東西的地方」105。刮身體:他用一塊破裂的瓦片刮自己的身體,這比較像是因為皮膚癢的緣故,而不是在悲傷中割破自己〔這是烏加列傳說中以利(El)的態度,他在巴力死時用樹枝與石頭猛砍自己〕。七十士譯本附加瞭解釋,說約伯用「陶器的破片」把膿汁給刮掉。——《丁道爾聖經注釋》
瓦片。顯然用來減緩難忍的癢,或刮掉潰爛的濃水和痂皮。
坐在爐灰中。象徵著悲傷(見賽58:5;耶6:26;拿3:6)。七十士譯本為“坐在城外的糞堆上”。但這種譯法可能帶有解釋性質。──《SDA聖經注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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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伯二8 坐在爐灰中】本節中的灰(和合本:「爐灰」)最有可能是來自城外定期焚化全城糞便的「糞堆」或垃圾場。古代近東的送葬者至此坐在糞灰堆中割傷己身。在史詩《伊里亞德》中,海克特之父普萊姆在城郊灰堆的糞中打滾。──《舊約聖經背景注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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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伯二8 瓦片】古代近東各處地方都有大量陶片出土(考古學家照希臘語稱之為 ostraca)。這些碎片往往「迴圈處理」作其他用途。瓦片在本段中是用來刮皮膚減輕痛癢,還是作為悲傷的表示,卻不清楚。在大部分經文中,後者是其用途。在美索不達米亞和烏加列故事《阿赫特》中,「瓦片堆」似乎都是死者居所的別稱。在《巴力》史詩中,伊勒神為巴力哀悼時,也是以土蒙頭,以石刮皮。──《舊約聖經背景注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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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伯二9】「他的妻子對他說:“你仍然持守你的純正嗎?你棄掉神,死了吧!”」
約伯和妻子都不曉得這時在天上,神與撒但之間發生了什麼事,所以他們不知道撒但曾預計約伯會“棄掉神”(一11;二5),而那是約伯拒絕去做的,即使撒但利用他的妻子進一步試探他。約伯妻子的結論是他的受苦乃由於神的不公平——人對痛苦常作出這種解釋,但這解釋完全與神的性情相反。約伯稱她的觀點為愚昧(10節)。許多人只考慮純粹根據經驗的證據(從觀察獲得),所以得到與她相同的結論。除非同時考慮從啟示而來的證據(從神而來),否則我們會作出象約伯妻子那樣的推論。――《約伯記雷氏研讀本》
撒但取去了約伯的財富、子女和健康,現在連與他廝守共擔患難的老伴也不瞭解他。撒但象利用夏娃引誘亞當一樣,利用約伯的妻子來引誘約伯棄絕神。約伯剩下的只是還有一口氣的生命。“棄掉”有“咒詛”的意思。這女人勸他咒詛神,讓神處死算了(參利二十四10~16)。――《啟導本約伯記註釋》
為甚麼約伯的其他家人都死了,惟獨他妻子仍活著呢?可能是她的倖存會使約伯更加痛苦,因為她為失去的一切悲憤交加。 ――《雷建生約伯記解讀》
約伯之妻認定丈夫是因神的不公平與不義而受苦難,便狠心苦待迫切需要安慰的丈夫,叫他咒詛神而後去死。約伯之妻的結論是對神之公義與苦難的錯誤認識。 ――《聖經精讀本》
這裏就不再照著第一回合的模式了,在那裏,約伯立刻就說出他那尊貴的稱頌語;在這裏,他的妻子第一次出現在劇情中。這裏對她品格的細節未作交代,所以釋經學者得猜想她是什麼樣的女人。馬所拉經文的沈默已經由一些傳統所補足,這些傳統或是賦予她一篇較長的講論106,或是說到她為了他的緣故而有的舉動。——《丁道爾聖經注釋》
他的妻子。《塔古姆》說她叫“底拿”。故有人說約伯是雅各的女婿。當然這只是傳說。
純正。見伯2:3注釋。
棄掉神。約伯的妻子竭力勸約伯做撒但想讓他做的事。她實際上是在說:“你的美德對你有什麼好處呢?你還是咒詛神,接受報應吧。”七十士譯本加添了約伯妻子的許多話:“過了許久,他妻子對他說:你還要堅持多久,說,‘再等一會兒,指望得到拯救’呢?你的業績已在地上廢除,連你的兒女,就是我痛苦懷胎,又白白生下的也不例外。你坐在外面蟲屍中間過夜。我則到處流浪,挨家挨戶做傭人,等待太陽落山,好擺脫困擾著我的辛勞和痛苦。你說一些神的壞話,死了吧。”
這段話來歷不明。在現存的希伯來語文稿中找不到。不知它是否存在於最早的七十士文稿。──《SDA聖經注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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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伯二10】「約伯卻對她說:“你說話像愚頑的婦人一樣。哎!難道我們從神手裡得福,不也受禍嗎?”在這一切的事上,約伯並不以口犯罪。」
神不但用“福”,同時也用“禍”來試煉並管教我們,而禍不一定是罪的懲罰。――《約伯記雷氏研讀本》
受禍與受苦並不都是因有罪而受的刑罰,對敬畏神的人來說,苦難反而讓人的靈性得趨完全,信心更為堅強(看來十二5~11)。――《啟導本約伯記註釋》
「愚頑」:不是指知識上的蒙昧,乃指德性和靈性方面的遲鈍。――《串珠聖經註釋》
許多人認為信神能免受麻煩,所以當災難一來,他們便質疑神的公義和正直。約伯記的信息卻表明在經歷苦難時,你不要放棄信神,因為是神讓你經歷這些的。信靠神並不擔保個人的亨通,而缺乏信心也不見得生活中有麻煩。因為如果不是這樣的話,人們便會為致富而信神。神能夠將我們從痛苦中解救出來,但祂也會讓痛苦進入我們的生活中,其中的原因是我們無法明白的。撒但的戰略就是讓我們在這個時刻懷疑神。約伯在這裡顯示了一個比尋求個人安逸更廣闊的視野。如果我們總是知道為甚麼會受苦,那我們的信心便沒有成長的餘地了。――《雷建生約伯記解讀》
無論她的話背後是什麼意思,約伯都忿怒地拒絕了,但他並不是稱她為「惡人」,只稱她為愚頑的婦人;也就是說,她缺乏辨識力,認為神錯待了約伯,應該受到咒詛;約伯則不認為發生在他身上的事有什麼不妥。這時約伯的試煉進入一個新的層面,是所有試煉中最熬煉人的。他的妻子與他朋友們的言語,非但沒有幫助他,反而令他更為痛苦,比到目前為止發生在他身上的一切事還要給他更大的壓力。——《丁道爾聖經注釋》
愚頑。希伯來語是nebalah。不是指缺乏理性,而是宗教和道德上的麻木。
受禍。這裡再次體現伯1:21所描述為完全順服。約伯的問題可以解釋為:我們既心安理得地接受神的福氣。當祂降下苦難的時候,我們難道就可以抱怨嗎?──《SDA聖經注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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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伯二11】「約伯的三個朋友,提幔人以利法、書亞人比勒達、拿瑪人瑣法,聽說有這一切的災禍臨到他身上,各人就從本處約會同來,為他悲傷,安慰他。」
“提幔人”。以利法是烏斯地(以東)之提幔城的居民。這城以其智慧人而聞名(耶四九7)。“書亞人”。比勒達住在鄰近的地帶,那裏以書亞人為主,而書亞人就是亞伯拉罕從基土拉所生的後裔(創二五1,2)。“拿瑪人”。瑣法也住在附近,即拿瑪地。身為“在東方人中就為至大”之人(一3)的朋友,這三人大概都是當時當地的頂尖人物。――《約伯記雷氏研讀本》
「提幔」:和以東有關(參串珠)。
「書亞」:在以東或亞拉伯境內。
「拿瑪」:可能在亞拉伯之西北。 約伯在東方為至大 (1:3), 他這三個朋友可能在各族中也是有相當財富和地位的。――《串珠聖經註釋》
以利法、比勒達、瑣法不僅是約伯的朋友,而且也是著名的智者。但他們的智慧終究是狹隘的和不完全的。
一聽說約伯有困難,他的三個朋友就前來安慰他。雖然後來我們發現他們安慰的話對約伯毫無益處,但至少他們來了。神在責備他們時(42:7)也沒有責備他們所做的事——盡力來到有需要的人身邊。遺憾的是,他們未能安慰約伯。他們自恃於自己的見解,而忽略了約伯的需要。當別人有需要時,我們不但應到他身邊去,還要懂得如何安慰他。 ――《雷建生約伯記解讀》
提幔是與以東有關的地方(耶四十九7、20;結廿五13;摩一12;俄8、9),而以利法是個以東人的名字(創卅六11、15),而且那個以利法有個「兒子」(名祖?)提幔(創卅六11;參創卅六42)。然而,提幔也與亞拉伯的提瑪(Tema)有關聯110。我們無法確定比勒達這個名字在語言學上的族群,更遑論它的意義了,雖然這樣的名字可從努斯〔Nuzi;譯註:指努斯文件(Nuzi Text))上得知111;但他的家鄉卻可以頗似合理地確認為幼發拉底河中部的一個地方,在楔形文字的經文裏提及,在創世記廿五2與亞伯拉罕的一個兒子連在一起。瑣法這個名字在約伯記之外不曾出現過112,也沒有聽說過有拿瑪地或拿瑪族,它幾乎不可能是約書亞記十五41提及之猶太人的城市。——《丁道爾聖經注釋》
以利法(名意「神是純金」)──提幔人,提幔是以東地方(參耶49:7、20;結25:13;摩1:12;俄8、9),庇推尼省長皮利尼(Pliny)及教會史家優西比烏(Eusebius)謂提幔是新約尼拜約(Nabeteans)所在地。以利法可能是以掃之妾亞大所生之子(參創36:10~11、15、42),故是以掃的長子(參代上1:36、53)。
比勒達(名意「比勒所愛的」或「競爭之子」)──書亞人,書亞在中東楔形文獻裡指伯拉河域的一座城市。比勒達可能是亞伯拉罕之妾基土拉所生之幼子之孫(參創25:2)。
瑣法(名意「雛鴿」)──拿瑪人,拿瑪地點不詳,可能是猶大南部一城鎮(參書15:41),離以東地不遠。── 馬有藻《揭開痛苦的面紗──約伯記詮釋》
提幔人以利法。見伯1:1注釋。以掃有一個兒子叫以利法。他的一個兒子是提幔(創36:11)。提幔也是地名,據耶49:7,結25:13,摩1:11,12和俄8,9,它與以東相連。似乎沒有明確的資料說明以東的哪一部分是提幔人的家鄉。
書亞人比勒達。有些注釋家把比勒達和米甸的兄弟書亞(創25:2)聯繫起來。據認為他的後裔住在以東的某一地區。但現在發現的銘文證明幼法拉底河中游的蘇胡(Shukhu)可能是比勒達的祖籍。
拿瑪人瑣法。別處沒有這個名字。猶大的西南部有一個城鎮叫拿瑪(書15:41)。瑣法可能是那裡的人。
約會。這裡所提到的情況,說明約伯遭受災難已經有一段時間了。他遭遇不幸的消息不是一下子傳到這三個朋友耳邊的。這三個人相互通信,約定時間,也需要一段時間。此後,他們還得前往約伯在烏斯的家。正因為相隔了這樣一段時間,約伯的態度才從伯2:10的鎮靜順服,變到伯3章的極端沮喪。悲劇的最初打擊對約伯的精神所帶來的損害,是無法同以後幾周連續的肉體痛苦和精神相比的。
悲傷。直譯是“搖頭表示憐憫”,或“做悲傷的手勢”。又見“哀歎”(伯42:11,耶15:5,耶16:5等)。
安慰。希伯來語是nacham,有一個同源阿拉伯語詞根,意思是“深呼吸”。──《SDA聖經注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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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伯二11 來安慰約伯的三個朋友是些甚麼人?】以利法、比勒達、瑣法不僅是約伯的朋友,而且也是著名的智者。但他們的智慧終究是狹隘的和不完全的。――《靈修版聖經註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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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伯二11 約伯友人的家鄉】古典(小蒲林尼〔Pliny the Younger〕)和初期教會(優西比烏和耶柔米)的學者,都認為提幔位於拿巴提人之地,彼特拉附近,即今日約旦的境內。按照楔形文字史料的記載,幼發拉底河中游哈布林河以南的河畔,有一個名叫蘇胡(Suhu)的地方。但書亞是亞伯拉罕和基土拉的兒子,示巴和底但的叔父,顯示書亞位於南方。然其位置始終無從稽考。拿瑪大概是阿拉伯半島西北部的拿阿瑪厄山(Jebel el Na'amaeh),但這也不能確定。──《舊約聖經背景注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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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伯二11~13】約伯的三友似乎都來自烏斯地附近。提幔在以東位於死海之南(創三十六11);書亞可能在幼發拉底河(創二十五2~3);只有拿瑪位置不詳。《七十士譯本》說在亞拉伯極南部,並說三人都是王。他們即令不是王也一定是很有地位的人物。
據載於《他勒目》(Talmud)中的猶太人古代傳統,受慰唁的人沒開口前,客人不可說話。約伯三友對眼前情景震驚萬分,向天楊塵示哀,不明上天何以突施重罰。
“七天七夜”乃傳統為死人舉哀的日期(參創五十10;撒上三十一13)。先知以西結曾為被擄的人國破家亡,一言不發舉哀七日(結三15)。可見約伯雖未死,但在三友心目中,其痛苦尤甚於死亡。――《啟導本約伯記註釋》
三個朋友來訪: 隨著約伯的三個朋友登場,宣告他們之間辯論的正式開始。通常,約伯的朋友們被視為絲毫不通人情而不予以理解的人。但是,正如本文所示,他們起初的訪問目的卻是全然純正。約伯的狀況遠比他們想像的更悲慘,為此,他們深感迷惑和悲哀,僅僅與約伯共坐七日而未能說出一句寬慰之言。在這一周之間,他們可能思想了臨到約伯身上之災難的原因,而以此作為基礎與約伯辯論。――《聖經精讀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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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伯二12】「他們遠遠地舉目觀看,認不出他來,就放聲大哭。各人撕裂外袍,把塵土向天揚起來,落在自己的頭上。」
「他們……認不出他來」既然他們離他還遠,這並不意味著他們把他當作是別人了,他們已經可以看出這個人看來與他們上一次會面時有多大的不同。參以賽亞書五十二14及五十三3。悲傷的一般姿態──撕裂外袍,把塵土向天揚起來,落在頭上113──伴隨著大聲哀哭,並不因著它們是依照成規而不需真心。——《丁道爾聖經注釋》
約伯被病痛折磨得讓別人認不出來了。朋友們看到他的狀況,無法控制自己的感情。他們不僅哭泣,作為傷心的自然反應,而且遵循東方人表達悲傷的習慣方式:撕裂外袍,頭上揚灰(見書7:6;撒上4:12)。──《SDA聖經注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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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伯二12 哀悼習慣】在古以色列,撕裂衣服和頭蒙灰塵都是哀悼的典型表示。美索不達米亞和迦南也有此習慣。很多哀悼禮儀都是活人與死者認同。頭蒙灰塵象徵埋葬和腐朽是很容易理解的。──《舊約聖經背景注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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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伯二13】「他們就同他七天七夜坐在地上,一個人也不向他說句話,因為他極其痛苦。」
“他們就同他……坐在地上”,表達出他們的同情和對所發生之事的震驚。對於痛苦受傷的人來說,有時默默的陪伴比言語更好。――《約伯記雷氏研讀本》
「七天七夜」:是古時為死人哀悼的期限(參創50:10;撒上31:13等),可見這三位朋友很為約伯憂傷。――《串珠聖經註釋》
猶太人有這樣的傳統,人若要安慰悲痛的人,便要等對方先張口才可以說話。面對別人的痛苦,最佳的反應便是沉默。約伯的朋友意識到,他的痛苦太重,不是三言兩語可以消除的,所以他們甚麼也沒有說(如果他們能保持沉默就好了!)。我們常以為對一個受傷害的朋友總要說些甚麼屬靈和深奧的話,然而人為的回答和客套話,並不比同情的沉默和關愛的陪伴更有效果。――《雷建生約伯記解讀》
相同的原則也應用在他們同他一起坐在地上。如果約伯是照著專門的含義所說的被遺棄的人,這一定是不可能的事;如果約伯是個大痳瘋病患,這種認同的行動就只有耶穌的憐憫才能相配(可一41)。七天七夜是為死者舉哀的法定時期,但如果認為這三個人把約伯看作是死人一樣,可就太過拘泥於字句了。以西結與被擄之人相會時,茫然若有所失地坐了七日(結三15);在這裏也有著類似的理由:「他們看見約伯的痛苦那麼深重!」(現中;參思高、呂譯)——《丁道爾聖經注釋》
一個人也不……說句話。有些人注意到,在猶太人和東方人中間,不同一個非常傷心的人說話,直到他希望接受安慰,乃是表示真實細膩情感的禮儀。若是這樣,只要約伯保持沉默,他的朋友們就不和他說話。
向他。但他們互相之間,或與照顧約伯的僕人是可以交談的。
痛苦。要麼在肉體上,要麼在精神上。本文可能是指二者均有。──《SDA聖經注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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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伯二13 為甚麼約伯的朋友到後來只是靜靜地坐著呢?】
猶太人有這樣的傳統,人若要安慰悲痛的人,便要等對方先張口才可以說話。面對別人的痛苦,最佳的反應便是沉默。約伯的朋友意識到,他的痛苦太重,不是三言兩語可以消除的,所以他們甚麼也沒有說(如果他們能保持沉默就好了!)。我們常以為對一個受傷害的朋友總要說些甚麼屬靈和深奧的話,然而人為的回答和客套話,並不比同情的沉默和關愛的陪伴更有效果。──《靈修版聖經注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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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思想問題(第 2章)】
1 約伯的心靈和肉身受盡折磨,痛苦難當(2:13), 他妻子的提議(9)是否一個上好的解脫辦法呢?約伯在這情況下仍堅持他的純正,你認為有什麽事足以構成自殺或「安樂死」的理由呢?
2 「言為心聲」,約伯即使在痛苦下仍不以口犯罪(10),可見他的敬虔如何?
──《串珠聖經註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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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伯二章】在這章裡透露了神靈世界的內情與其奧秘。撒但是一個控告者;他以為約伯敬畏神,是因為實利主義;他服事神,為要得物質上的好處。神就許可撒但,攻擊約伯以便證實他的誣告。
約伯所患之疾病,普通認為是一種可怕的痲瘋並兼象皮症,在東方是一種極痛楚而令人厭憎的惡症。 ――《雷建生約伯記解讀》
約伯的三友:提幔人以利法是以掃的後裔,系以東人(創卅六11)。書亞人比勒達是亞伯拉罕的後裔(創廿五2)。拿達人瑣法,來歷住處不詳。這三個沙漠地遊牧民族的領袖,在當時他們都是小地方的王。布西人以利戶是亞伯拉罕的兄弟,拿鶴的後裔(創廿二21)。――《雷建生約伯記解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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