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篇,本想寫國中時,和同學發下豪語「我要寫小說!」但,結論是,我寫了兩大張稿紙就沒下文。原因是,故事沒前沒後的,就是中間一段情節。所以,註定無法成為我的巨作。
今天想到更久遠的事,那時的我上小學一、二年級。每天、每天我都過得很痛苦。學校老師在成績單上寫得評語,就是孤僻、懶散、不合群、不用心、不用功等等。沒錯!在老師和同學眼裡,我沒有一丁點兒好。所以,我的功課,在班上45人當中是倒數的。
三年級分班,我總算有了最要好的同學--麗芳,她白白淨淨、五官小巧、直黑的短髮,就像日本娃娃一樣。因為和她做朋友,功課不能太差,所以,我們倆成績差不多,那次期初,她考第9名、我是11名,到了期中考,她第11名,我則是第9名。我沒記錯,真的連自己至今都難以相信。原來,總是倒數的我,竟然能進步到前10,多不可思議呀!那一年,我真的很快樂。
過完暑假,上四年級,我充滿喜悅,以為可以再見到她。但……毫無預警,她轉學了!我從震驚再到失魂落魄。我在想:我到底做錯了什麼?所以,她才會離開我,讓我失去她。我很難過,很痛苦。但卻無人可訴,我只能讓自己,變得麻木,就如行屍走肉一般。
那天,是上體育課,老師在操場上和全班說,「今天有個同學,收到一封信。所以,我想在這兒唸給大家聽,聽看看她所寫的。」信中啟頭就是我的名,令人難以置信。是麗芳!她記得我!她沒有忘記我!原本空洞洞的心,頓時被感動填滿。我全然不知,老師唸了什麼?末了,老師說,麗芳的文筆寫得真好,你們要多和她學習。然後,老師把我叫到前面,把信遞給了我。那一刻,我是如此驕傲,為她,感到如此驕傲!因為她,是我最好的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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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我寫作的理由是,我想和她一樣有好文筆,讓我倆友誼常存。120Please respect copyright.PENANAkqzVLipli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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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自 憶兒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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