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時候,不管禮物是什麼,我們看到包裝紙就覺得很高興。
長大後,不管包裝紙多精美,我們看到禮物選擇性高興。
老年後,不管有沒有包裝紙、禮物是什麼,有人記得送禮就很高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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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大的禮物不是車子、房子,是把自己送給別人。這很好理解,沒有什麼比自己更大的了。最小的禮物不是戒指、鍊子,還是把自己送給別人。因為你既然送出去,那就代表對方已經得到了,那還有什麼大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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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該送什麼禮物好呢?」「要價值多少才合適呢?」「要怎麼送出去呢?」現在送禮最煩的不是男女朋友、老公老婆、孩子父母,而是人類靈魂的工程師——老師。其實一方被規定不能收禮,另一方還是過意不去,送也不是,不送也不是,就卡在學校外躊躇不前,紛紛怕送出了禮,老師與學生之間關係就不單純了,沒送又怕老師不注意自家的孩子,心意沒到。曾幾何時,只是代表謝意或心意的禮物被蒙上了那麼多人為的因素,送不出去也收不下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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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禮輕情意重」,於是某人送別人一撮毛表示情意重。你別覺得好笑,這句話的典故還真的是幾根「毛」。只是到如今「千里送鵝毛」的情意不如「一里送金子」。情意被冠上了含金量,成了可看得見、數得清的情意。最好能被數得明明白白,送鈔票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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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過早地收到這份禮物。即使知道他是上天送的,我還是偷偷地想過是否還回給上天。可送出的禮物如何收回?難道他一定會回天上,而不是灰飛煙滅?
最終,我還是拆開了禮物。也幸好,我拆開了。是我一生中最好的禮物,即使來得太早,但好過一生都沒有。只是遺憾的是我是一個人收到的而不是兩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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