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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天內開了四個日誌,7.8k字,如果我能認真一點及擁有堅毅的意志應該可以寫個連載,或至少會是個微型小說集。
然而,因不想承擔責任,寫文也要當個作者的責任,不能延期脫稿;加上要好好管理情緒,也不宜許下甚麼承諾。所以就斷斷續續,想寫便寫,目標是找回寫字時的韻律(Rhythm)(註),也不求完美才發佈,我要學習接受自己不完美的一面。
想到以前縱使不用為靈感發愁,但作品完成後,每字每標點甚至連聲韻配合也得仔細考究,其實正正是被自我要求所規限。
明明愛寫字,但始終活在一字半言也不得有誤的陰霾下,導致精神兮兮,悔不當初。
(註)我覺得曾落力磨練過書寫或創作的,便擁有屬於自家習慣性的韻律或節奏,就算擱下筆桿很久,只要不斷練習就能尋回,當然情緒要有足夠穩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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