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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今過信仰生活的人們並不瞭解「蕩減法」,因此很多人都在不負責任的位置上夢想著去天國,卻沒有人願意負起蕩減的責任、清算歷史性的罪,然後再去天國。因此,我們要趁肉身還生活在地上時,負責任地樹立清算所有歷史錯誤的條件,然後再去天國。
生活在地上的人比在靈界的人更有利的一點是什麼?是擁有可以直接樹立蕩減條件的肉身。
各位必須清楚自己所屬的隊伍是去到天國還是地獄。文牧師是非常瞭解靈界的人,那是各種各樣的人死後都要前往的世界。
沒有人能避開死亡,死亡在所難免。在世間走了一遭之後,為自己而活的人要去地獄,為他人而活的人則去天國。這兩個截然不同的世界是以死亡作為分水嶺的。 (203-99, 1990.6.17)
人一旦陷入地獄,就永遠無法脫身。儘管如此,各位仍然沒有真實切身的感受,並不認為自己的父母和親戚們真的會去地獄吧!你們不採取任何措施,光在心裡想著:「總會有辦法吧!」可是,請認真地想一想吧!你親愛的父母真的要去地獄嗎?
即使你的親人被關進這世間的監獄,你也一定會痛哭流涕地四處奔走,想盡一切辦法要讓他們得到自由,不是嗎?世間的人情尚且如此,更何況是凝結著天情的兒女呢。知道了自己的父母、親戚以及兄弟姐妹將要被永遠地關進監獄之中,你們怎麼沒有同樣的心情呢? (34-266, 1970.9.13)
──以上摘自文鮮明牧師的聖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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