縮圖為Helde Hechle所作,已屬公眾領域。
最近《精靈域王之女》開始正式收費。我已經將收費開始的章節,從十七章拖延至二十章,然而,我依然覺得十萬譯書計畫表現,遠遠不如我的期望。
讀者的選擇——不論是針對我的翻譯呈現,或是從原作的設計美感與內容——都能表現出,他們對這部作品的理解:他們並不認為這是一部,品質夠好、夠迷人的作品。而我也同意他們的選擇。
在焦網的「通知」中,給這部作品的「讚」的使用者,從一開始的讀者逐漸轉變為機器人時,我就感到自己對勳爵的期待,完美地反映於讀者的去留了。如果讀者能在短短一個小時之內,給數百篇作品讚的話,《精女》的讚數就是被這些機器人給灌了不少水份。
我不認為《暗夜之地》是個夠好的作品,而多虧洛老名字的加持,就有一位讀者願意花真錢買最後的幾個章節⋯⋯《精女》的銷量,能打破鴨蛋嗎?我覺得非常困難——《暗夜》的英文已經十分饒口了,勳爵的英文跟美學,就完全無法適應任何現當代讀者的品味,而我這麼說,是以中英文兩大文化圈的讀者,一起概括談論。119Please respect copyright.PENANAbKJLe3jDjJ
(題外話:如果我承認某個作品的價值,我反而不會希望將太多篇幅鎖在付費牆後方喔!我會希望大家看到更多更好的作品。若真有人想看,我也相信他們會願意付錢看這些,不符合我的口味的作品吧)
在我還沒正式開始校稿時,我就能看出《精女》的失敗了。這是我身為編輯的疏忽;我也得說,這個疏忽使我徹徹底底浪費了,寶貴的半年工作時間。或許我應該翻他的《眾神》,但我初次聽《精女》時,只能有籠統印象,眾神則完全無法抓住我的注意力,這叫我如何下決定呢?恐怕,勳爵他的美感終究無法適應現當代商業化之下的閱讀品味。
勳爵的深度、腥羶色跟情感刺激,都遠遠比不上愛倫坡這種文人。所以他的詩意也不足以被當成沒落的藉口吧?
至少,我們可以打撈這艘已經半沉的船隻。
我們可以從中學到一些,寫作相關的功課。
鄧薩尼勳爵,並不重視節奏
故事的節奏——特別是小說這種文體的「節奏」——是好幾種因素相互互動下,才能夠產生的幻覺。
我們用音樂的節奏來形容故事的速度,其實是在說文字所傳達的,故事內容的份量、密度與速度。而「文字」的這種速度、時間性的安排,其實是在描述「敘事」的效果。換言之,我們在閱讀某段文字時,能獲取多少資訊量。
不同文體,或不同時代、文化,會要求讀者以不同的閱讀速度來閱讀某些文字。詩詞,通常要求讀者一而再、再而三的閱讀,而古文也會有此種要求——古人識字率不高,書寫材料就算不昂貴,也得消耗工作時間才能製成,所以文字就成了非常重要的資訊傳達工具,古人自然而然就會要求讀者,一再地、反來覆去地思索所有被塞入簡短文字裡的資訊。
童書,與刻意寫成童書形式的偽童書,則會文字簡單、寓意深遠。
現當代讀者閱讀量大,日常必須面對的資訊量超出歷史上任何一個時代,自然而然就養成了快速閱讀的習慣,因此現當代文學就會要求言簡意賅、寓意可以透過文本細讀(Close Reading)來挖掘,的文學形式。
而鄧薩尼勳爵,並不是為了商業利益才寫作。就我所知,他跟愛倫坡這種窮書生不同,他不需要以稿費生活——勳爵的頭銜不是叫假的。
「不需要錢」,或說沒有必要考慮市場的風氣與變化,幾乎讓他的作品比較接近歷史文本,而非眾所皆知的「小說」這種形式。這就像是,有些人會批評《貝武夫》,說這位詩人寫到一半,就跑去講跟主要故事無關的背景故事,完全不在意他的聽眾有沒有想聽貝武夫的故事⋯⋯這種說法,是很智障呢:一來,《貝武夫》成功被流傳下來,就代表它非常受古人歡迎,二來,我不認為,想聽故事的古人,不會像現當代讀者這樣,有這麼多娛樂可以任君挑選。
而我在跟朋友講起《精靈》時,我是如此形容它:
「這本書就像是,用漢朝駢文或漢賦,來寫奇幻小說。」
只不過,就連《孔雀東南飛》等敘事詩的劇情轉折,都會比《精靈》更快、更豐滿呢。
鄧薩尼勳爵在《精女》之中,寫了非常多東西。他寫花草樹木,寫人寫景,寫城市也寫鄉村(城市篇幅非常不多,有九成九都是鄉村),然而,在一個問題之下,他的構思會崩潰:「寫了這的多文字,到底發生了什麼事?」
在小說寫作中,大家都會告訴初學者說「先寫再說」——你必須先寫大量篇幅,才能了解自己的文字語調;你也必須在寫大量作品與文字之後,才會發現自己有什麼東西能寫。
接下來,才是困難的部分:你必須讓事件發生。如果你沒有事件,你必須有個角色,角色的為人風格必須十分強烈,然後你就必須以「風格」之中的感情來取代「劇情」。但老實說,我感覺這本書並沒有想走那種風格主導(voice-driven)的故事,因為你只需要看前面五章,就能推測出全本書的風格——他並沒有非常難猜。
很多時候,小說讓人感覺「沒有事情發生」,是因為缺乏明顯的主事者(actor),或缺乏對於這些事情的反應者(reactor)。
如果沒有事情發生,你寫的文字再多,讀者仍會感到劇情進度緩慢。
假設,他文中有足夠強烈的主事者跟反應者好了,他每章節平均只有四、五千字,事件卻不超過兩件。加上他的寫法雖是用《聖經》或史書經常使用的那種,只描繪角色外部情感跟行動,不描寫內心戲的寫法,這些「描繪」卻被混入了大量的寫景、奇幻寫意,導致人物讓人感覺十分淺薄。
淺薄並不是問題,畢竟現在,滿大街都是能寫到感動人心的童書、童話作品——他們能用簡單的文字,寫出簡單的故事跟角色,卻仍會比《精女》精彩。
這樣說來,《精女》寫得不好嗎?不對,在怪奇小説的圈子裡,寫得比他差的作者、作品,絕對說不上少。只不過,他非常、非常無聊,而無聊的作品閱讀起來會讓人感到疲憊。最糟糕的是,人物淺薄時你「看不到人」,就會難以跟這本書產生共鳴。
《精靈域王之女》寫法的優點:絕佳的世界觀塑造
這很可能會跟不少人的觀點相反,然而,在怪奇小説的類型中,「第一人稱」或「不可靠的敘事者」比以理性客觀感較強的「第三人稱」,還要更能塑造出「世界觀」——我們在觀看世界時,往往是由自己的眼睛看我們自己四周圍。所以十分理所當然地,在要寫小說的世界觀創作時,由第一人稱開始敘述,就能讓人們看到小說世界有多奇異、古怪。119Please respect copyright.PENANAgetu25LPML
勳爵他是以第一人稱的旁白,敘述著這個故事,有許多句子明顯仿照詩歌那樣堆疊意象⋯⋯然而,他的做法並沒有完全投入第一人稱,而他的句子詩意也不夠強⋯⋯或說,至少比不上我翻過的寥寥數首英文詩。
他的這種做法的另一種缺點是:勳爵用這種文體,來描述「我們的世界」,因為他採用的喻依都是屬於我們的世界。這在除開現代奇幻以外的所有奇幻小說中,都是大忌;就連布蘭登.山德森在他的podcast上也談過這個問題,談到他在寫過好幾本書之後,才能稍微掌握,但就連現在,他也必須要時刻提醒自己別犯忌。119Please respect copyright.PENANABzNoCgmeU8
這就像用子彈、飛彈等現代軍火,來形容古代或中世紀背景的奇幻戰爭。
你可以這樣寫嗎?當然可以!但問題是,你這樣一寫,是在寫奇幻,還是在寫現實?
以下,是我的個人觀點,混雜了一些網路上開放課程的資訊。如果你想鑽入鄧薩尼勳爵研究,或許直接讀論文,會比較快、比較正確一點。119Please respect copyright.PENANAFq0UVw2nIm
我認為,勳爵寫《精女》的目的,明顯包含了貶低幻想世界,或許是因為對他這種帝國主義者來說,東方世界也是帝國建立起的幻想,他就自然而然,會在小說中好幾處細節裡,塞了他對幻想的蔑視——東方主義的崇信者真的很難不作出東方主義的文學。
從某種程度來說,就算他認為鄂爾人應全心朝魔法進發,他依舊是在崇敬著「我們已知的原野」。119Please respect copyright.PENANAz79uJKn8PR
這算是所有的好文學作品的一體兩面吧:崇尚魔法的人,為了崇尚,就也會在某些方面貶抑魔法,如此映襯出其崇敬。就像洛老崇尚白種人種族至上,但他的作品卻一直將白種人置放於醜惡的外神之下,並創造出凡人無法超越眾神的絕望距離感。119Please respect copyright.PENANAhKJjCvjzlU