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類型:小說
僻好:我通常寫小說的時候,都會當自己是主角,合上眼經歷主角們所經歷,從而去感受,所以寫到傷心的情節很辛苦,當去不到那種情感時,就會聽歌,是聽一首歌很多次很多次-,不是特定的一首,而是對一隻歌有感覺時,就瘋聽那首歌…然後…然後…就瘋狂地唱起來,要去到那種情感,構思傷感的情節,是很需要這種方法,開心的就只要自己傻笑…再傻笑就可以,因為真是會很開心。
心得:其實我覺得靈感是不可靠,因為時有時無,最近我本來想寫一篇續篇,靈感有了,但是就是圓不到情節,反而冒上另一個故事,那次我聰明,就寫了大綱,反而現在可以繼續寫,所以我覺得大綱是重要,但是營造情感也需要特別的方式,畢竟文字裡有著我們的情感和心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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