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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麼又是四,哈迪馬耶。
問題:寫出的文章能夠讓讀者開懷與領悟,是否有價值去寫?
雖然想要後設一點先去質疑題目能否成立,不過大家都會同意做人真的是不要這麼機掰才好。
存在主義的觀點:存在先於本質。所以都是先有事物存在,其價值之後才被定義出來。202Please respect copyright.PENANAlRiB0Lff0p
所以說,如果有一篇能夠令讀者開懷與領悟的文章存在,它必然是已經被寫出來的,才能夠被討論是否有價值去寫。202Please respect copyright.PENANAHQ1U0Zv1ar
......好啦,這樣還是太機掰了。原諒小弟酒後瘋話多。
言歸正傳,其實我們可以將「開懷與領悟」視為一種感動,那麼能夠讓讀者開懷與領悟的作品顯然就有去提筆著作的價值,畢竟誰不喜歡教育......我是說,誰不希望自己的作品內容能夠或得讀者的同理,甚至是同情?202Please respect copyright.PENANAyUtUFNRmmA
這畢竟也涉及了認同感的問題,讀者對作品的感動能更回饋到創作者身上,當中能夠獲得的成就感自是令人難以自拔的。
不過自然會有人認為創作過程中得到的痛苦遠大過於收穫,區區認同與成就不值得以嘔心瀝血的創作去換取;也有人會說過程遠比結果重要,讀者是否開懷或有領悟並不影響創作的價值。
所以總歸上述的話,結論就是:不知道,要看人耶。(#(被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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