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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一直在以為人做何事也需要有一個理由才及計算去進行一件事,但今日我撞上三件如此沒因由計劃而出現的殺人事件,改寫了我對一切的看法。
二月三日天氣好,我如常去中環金融公司上班,我一向做事很有條理計劃時間行動細節一直很有仔細安排,從未錯漏。我能平步青雲也因我以行為法則。
當我如常拍了車行回公司時,看見二人爭執不自覺下行出馬路給一貨車撞上的死亡意外,原來人的很化學,一聲响下便可死了兩人。相信兩人原先並無想去想去死的理由。
當然我沒留下做證人,因為巳很多目擊者這也影响我工作安排,開市前我有很多工作要做預備,本是一切如常,但中午時公可突然宣佈上司何總突然急性心臟病發死了,他的工作要下午由我接手。打亂了我今天工作計劃。
晚上回家時我便遇上第三次無計劃殺人事件。由於接手了何總的工作,我比平時遲了收工,約12 時才行去停車場,而第三次無計劃殺人事件便那時出現,一名少女走向我說有人要殺她求我救她,當我還未回應一把尖刀便刺中我身上,聽到男子說:給我帶綠帽呀!我明知我巳不能再作解釋。
機智聰明計算精明能言善道滿肚機心的我,原來死只是咁簡單及無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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