寫作的過程是一件快樂的事情,能夠忘卻現實的一切。
沉浸在書中的故事,不知不覺時間變得快速。
國小至國中階段,有一陣子很喜歡去圖書館,看一些課外讀物,最常閱讀是【童話故事】,可能閱讀太多,腦子裡所想的幾乎是十分的單純和天真,成年之後,接觸不少【情色】文學。
當初寫作時,是模仿對岸大陸的寫法,後續才慢慢的轉變,當自己覺得還不夠好時,四處去問其他的創作者,也吵著要買耽美小說做參考。
我還記得修改【鹿先生的芽發了!】,那幾日,我不管是睜開眼睛或睡覺,都在想著劇情內容,唯一的惡夢是面對一張潔白的稿紙,一醒來之後,剛好是假日,全家出遊了一天後,我跟老公說:「這陣子,我要改文章。」,他很直接回我一句「改個懶趴」,我頓了一下,身為女生的我沒有懶趴呀!
創作一本故事,脫不了情色;一想到情色就停不下手,可是,一直寫情色,真的好嗎?
我開始對著內心的自己喃喃自語一番,後續,把情色的描寫大幅降低,可是,我還是想寫【情色】,覺得那是無法割捨的一部分,也曾幻想自己會以「情慾」為開頭出道當作家,可惜,那根本只是一場夢。
上個月在PO有一個過路者留下一篇言論【你想讓作品受歡迎,不能寫自己喜歡,要看大眾的口味走,別人想看什麼,你就寫別人想看的內容】,但是,我仔細一想,我沒有那一種本領,可以創作出一本人人都接受或喜愛的佳作,除非有讀心術吧,可以把一個人的腦袋像洋蔥一樣撥開,窺探別人的心思,或許,我就能創作出那一種作品吧。
除了寫作之外,還要照顧一個快3歲的女兒,為了「夢想」也常跟老公鬧性子,可是,我真的很想當作家。
這是我目前唯一執著的事,至少,在創作裡我找到所謂的「快樂」,比去外面上班被人歧視和霸凌要好,至少,這是我唯一能做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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