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暗戀,在感情中是最安全的事,進可攻,退可守。最適合我這種對愛無能的人。
我曾同時暗戀兩個人,嚴格來說,應該只能稱之為欣賞。以下且將他們稱作A和B。
A是運動健將。成績平平,沉默寡言的他,本來在班上是個沒人注意的角色,卻在體育課時表現出色,從此吸引了不少人的目光。
那種爆發力和肌肉線條,讓他原本只能算中上的容貌,增添了耀眼的光芒,也射中了我的眼睛,之後便會無意識的搜尋他的身影,觀察他的行動,比賽時默默為他加油……,就這樣直到畢業。算是在上學時的一包調味料,讓讀書不那麼乏味。
B是個讀書高手,成績優異且長相清俊,自然會招來許多蜜蜂蝴蝶,他可以和大夥都成為朋友,卻從未有超過朋友以上的關係,他總讓人有如沐春風之感,贏得眾人的讚賞,我也折服在他這種溫和氣質之下。
但可悲的是,他是我鄰居,他的優秀成為我的壓力,為了不讓他專美於前,我拚命讀書追趕,無奈天資所限,只能求不要差他太多就好。後來,他考上醫學系,並搬了家,我也考上不錯的國立大學,也搬了家,此後再無交集。
他是促使我用功的動力,很感謝他,也祝他此後一切如意,但希望將來相遇不要是在醫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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