見到那名女人陰森恐怖的真面目,我立馬昏厥去見周公,當我醒來後已經天亮,房間內空空如也,昨日被砸爛的椅子恢復原狀,房間的陳設整整齊齊,但是白衣女人不見蹤影。
我收起自拍棒,動身離開907號房,看了一眼手機顯示的時間,上午八點二十九分,在不回家爸媽肯定會囉嗦,我離開房間,房門沒鎖死,難道昨天的遭遇是場夢?
我趕緊叫醒身旁的大哥,結果大哥醒來看見我,卻在驚聲尖叫,半跌半爬的 退縮到角落大喊救命,平時處變不驚的哥哥,竟然一夜間變得膽小如鼠,不管我怎麼解釋,用盡我丁豆般的腦子想出的千方百計,他就是躲在角落不肯移動半步,所幸果斷報警,警察趕來折騰半小時,仍然處理不了,警察也果斷請來救護車強制送醫。
警方聯繫我父母,老爸臨時請假回來跟老媽一起,焦頭爛額趕來醫院精神科,醫生跟爸媽在談大哥的情況,而我被警員帶回警察局作筆錄。
我一五一十的託出見鬼的遭遇,坐在對面的警員嘴角是藏不住的笑意,一致認為我半夜跑出去被嚇傻,精神出了問題,不甘被當作神經病,交給警方昨天錄影的手機,他們雖然不相信我,但還是耐心觀看完視頻。108Please respect copyright.PENANAucUo4siRS9
我以為有視頻作證,警察就會相信,可是他們看完視頻的反應如舊,潦草的繼續筆錄流程,結束後就歸還手機,當作是想像力豐富的小孩請出警局。
警察不相信我在情理之中,我沒有回去醫院,反方向回到自家,衝入房間,將手機充電,並且把昨晚在酒店拍攝的影片上傳雲端,用電腦打開觀看,若是沒有哥哥精神失常的突發事故,現在我應該是在剪輯影片。
反覆觀看拍攝的五個片段,不放過任何有用的蛛絲馬跡,當觀看到第五個影片後,迷糊的記憶甦醒,影片裡明顯拍到白衣女人,還清晰的拍到女人抬頭的真面目,這就是證明我的記憶是正確的鐵證,可惜我被嚇暈後的情形沒有錄起來,只有錄到聽得不清不楚的雜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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