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人都說小說要有吸引人的開頭,不否認開頭有趣、有爆點能夠吸引人看下去,但我個人其實也喜歡平靜的開頭。可能跟個性有關,我是個能夠站在街頭看來來往往的人群看好幾個小時的人,別人覺得很無聊,我覺得很有趣。能夠從最平凡的日常看出醍醐味,是件很開心的事。
以前的我也是喜歡看虐身虐心,喜歡灑狗血,現在認為狗血的東西適當就好,不必太多。很多網文非常拖戲,一開始覺得好看,越看會越不耐煩,就像拖台的八點檔,看到後來就不想看了。
小說的標題我認為是非常重要的,決定了讀者要不要點進去。我個人而言,標題越短越吸引我,標題越長則反之。並不是說長標題我絕對不看,而是基本上不會想點進去。還有一些光是標題就很雷的也不會點,但這個雷點就因人而異。
小說的內文最基本的則是文筆要通順,標點符號要能正確使用。一篇文如果連標點符號都亂七八糟,該句點不句點,該冒號不冒號,我會直接關掉視窗。
最近正好看到奇葩文的討論,請看下面舉例:
失去雙臂的智賢在雨中抱頭痛哭,大聲喊道:為什麼我是啞巴,接著站起來望向自己剛被截斷的小腿,牽著導盲犬在雨中緩緩走向家的方向。
像這樣莫名其妙的句子如果出現在文裡,我也是會關掉視窗。
以上條件都達成,再來談內容。我喜歡有很多伏筆的小說,有時要重看才能發現那些伏筆,發現的時候會非常驚喜。能夠環環相扣就更刺激了,這很考驗作者的功力。不同作者有不同筆法,沉重、詼諧、輕鬆,我都接受。
我是劇情派,如果對周遭景物或是人物長相有過多描寫,尤其是那種用許多華麗詞藻堆疊出的句子,我通常會快速掠過,若是包含暗喻的描寫則不算在內。人物對話話中有話尤佳。
看完一篇小說,要如何判斷喜歡還是不喜歡?劇情非常精彩,我會說很喜歡;人設符合我喜好,我也會說很喜歡;劇情和人設都投進我的好球帶,那就是非常喜歡。劇情和人設都普通,我會給三顆星。
總結,吸引我的小說是這樣的:短標題、不要太狗血、文筆通順、藏有伏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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