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时候,这儿的村庄受到了来自狼群的攻击。它们饥肠辘辘,一路从沙地走来,肚子早已饿得咕噜响。这儿的一大片人群无疑给了它们很好的机会充饥。不管是牲畜还是人类都好,它们已经饿扁了。
不过首要的目标是小孩带领的羊群,这不就是很好的突破点吗?于是,可怜的德米·特里奇成了它们的首要目标。弱小的身躯不停挥舞着手上的木棍赶走一只硕大的野狼。其他的跟说好的一样去有规则的将羊群围赶在一起,开始大开朵颐。所有的羊都乱了,不过他没时间,他正搏斗呢。那狼想从正面攻入,于是咬上了迎面而来的木棍,他就这样趴在地上用脚和手抵着它的嘴巴。狼很狡猾,用了那尖利的爪子胡乱抓挠,将他的脚,肚子抓出了深深的几个血痕。对狼来说,既然他翻着肚皮露出就是在认输,于是它更加卖力的给他最后一击,而且血也吸引了其他的狼来想一起分享这唯一的人类小孩。一脚的爆发力迎来,给了狼的肚子一个有力的脚踢,狼疼得嗷嗷叫,放开了他。他想也没想,用棍子又再打了他一下,虽然是没什么力气的,可是却能暂且延缓目前的状况。大人们都不在家,都去市集,都去森林取水,因为当时还没那么多人呢。他冲向了房子拿起摆在一旁的猎枪,冲向它们这群禽兽。
那只母狼看见了他,刚才的那一下使它愈发狂躁、低吼嚎叫。那一声嚎叫后,就是一声枪声。那威力使得他也被震了一下。德米·特里奇没多想,学着父亲的姿势就这样开枪射向了那只母狼的肚子,因为刚才踢了它,它会疼痛,那就是它的痛点或弱点。接着两枪、三枪直到它不再向它靠近。狼群听到了这一声声的枪响吓得都四散逃窜,只留下了那些没来得及吃完的晚餐和献祭品——母狼。
我还没学会到原来它的大肚子是因为怀了孕,它可能是想饱餐一顿,让胎儿能活,自己也能活。谁又不想活呢?小小的心灵就这样带着愧疚长大,被这一噩梦场景缠身了约有数年。如果是我,就甘愿被它吃掉吗?被它们吃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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